这事基本靠谱,事实上最早记载这件事的并非李秀成,而且也并不是孤证。
由曾国藩幕府中微员张德坚领衔编纂的《贼情汇纂》中提到太平军壬子二年(1852年)攻占岳州时,意外从窖藏中挖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吴三桂时留下的火炮、弹丸和火药,并因此极大改善了装备;湖南安化人李汝昭在同治二年(1863年,太平天国天京失陷前一年)撰写的《镜山野史》中也说”初五陷岳州,初七日祭起吴王炮、药,从岳州启程“,可见太平军在岳州获得大量窖藏的吴三桂军火,且这些军火主要为炮和药(火药)是得到敌对双方和湖南民间共同验证的,太平军在出岳州前后火器威力判若两军,也会给“敌我友”三方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当时应该只是个挂着“职同两司马”之类空衔小兵的李秀成,同样会对此印象深刻。
清代火器近代化之前,至康熙年间达到巅峰,由南怀仁等监造重炮,又斟酌损益,制造了适宜驮马携带的轻炮,但此后长期承平,加上清朝又实行御用火器最好,京营八旗次之,驻防八旗又次之,绿营最差的体制,造成咸丰初年大多数清军的火炮性能还不如清初甚至明末的,鸦片战争时多位督抚提镇都曾奏及,乍浦驻防八旗新造的鸟枪居然不如康熙年间的旧枪。至于火炮,道光、咸丰年间广州、厦门、宁波、上海、镇江、南京都有沿用明代火炮的实例,太平军得到吴三桂时期的火炮不会不堪用。
吴三桂守岳州经历过长期艰苦的困守战,又曾在临资口等地驻扎强大水军,所以其炮位应该既有适合防守的重炮,又有适合水战的佛郎机等轻便炮,不论轻重都是太平军所急需的,且很可能还能压制因循守旧、陈陈相因且被前述“差异装备体制”坑苦的清军现役火炮。
至于火药,长期窖藏且未翻晒的火药会板结、脱硫不堪用,但只要经过翻晒、加硫和筛制等程序就可以重新使用,同时代的清军自己也是这样处理窖藏火药的,性能会有所下降,但不会比太平军自制“少磺多硝”,且硝也多为老砖熬出的土硝的“红粉”更差,认为“过期火药应销毁淘汰”,是把工业化时代之后对待制式弹药的原则,套用到靠老经验办事的清中叶火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