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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套路啊!

首先我们大致说下钱币发展史

秦汉:黄金、铜钱

三国两晋南北朝隋:钱物并用

唐:元宝、钱

宋元:纸币

明清:白银、银元

看完这个,我们可以知道清政府时期白银是主要货币。

再说白银的计量单位

我们在古装剧当中经常看到用白银几两进行结算,或者豪气的几锭官银一甩。

在清政府时期,民间白银流通还是以“两”为单位。

列强的狼子野心

上面说完白银的计量单位,我们再来说一下列强索要赔款。

1)1860年《北京条约》:

第三款

一、戊午年(咸丰八年,1858年)原约后附专条作为废纸,所载赔偿各项,大清大皇帝允以八百万两相易。其应如何分缴,即于十月十九日(12月1日)在于津郡先将银伍拾万两缴楚……

以“两”来进行交割。

2)1901年的《辛丑条约》:

第六款

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

还是以“两”来说,但折算为金价。

Q:那么为什么说是列强的狼子野心呢?

A:用“两”这个老百姓熟悉的计量单位来进行赔款,对于民心的打击很沉重。这样,再发动军事战争,这些人就不会有心来抵抗侵略,方便列强再次割韭菜。

杀人诛心,这是很恶毒的一个方法。

并且,列强还很贴心的用“贷款”、“开放海关”、“税款”等方式来进行抵扣。

我们“小列强”都已经这样了,你还不给我乖乖还款,是我打不动枪了还是你清政府飘了?

以上就是个人的一些浅见,欢迎各位朋友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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