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这个词好像不怎么中听,但确实有过。
1982年,我在21基地后勤部水电总站2连当兵,已是老兵了,比较自由散漫,连长指导员不待见的那种。反正玩兴大,刺头。
我们连队是负责全基地供电供水任务的,所以值勤的地方在基地各处都有分散点。
乌什塔拉没有部队,但是是乌什塔拉公社所在地,居民集中,所以连队在该地有一个水站(一个班,1排4班),班长陕西老志愿兵赵联盟,副班长是湖北公安县老乡杨华美。
塔拉是村庄,维族居民院子里都种有水果,杏子葡萄等等,华美他们回连长拿给养有时也给带一些回来吃。
8月的一天,我到546医院看鼻子,女军医张丽萍给我诊疗后(我们很熟,他老公是体工干部,蓝球裁判员吧)让我到她家帮忙搬家。搬家时捡到一粒手枪子弹,觉得很好玩,就跟主人打过招呼装兜里面了。
下午回连队,路上寻思搞点葡萄吃,就在塔拉下车到水站找华美,当时他在隔壁老乡家和一维族少女玩,那姑娘在塔拉邮局上班,挺漂亮的,我们往家寄军衣啥的(当时属不准邮寄的物品)都找她帮忙;华美和她玩得挺粘糊,我的到来,他不得不和我玩,哎。
装了一挎包葡萄,准备回连队,不慌,手里拿着那粒子弹,就是心痒痒,华美看了,也不知道怎么玩。
“钉子“,你给我弄一个钉子来。
门上锁扣处正好一个洞勉强能把弹头塞进,一钉锤,“轰",弹片横飞,口哑了,眼直了,人呆了。
半天,回过神,我俩都好!
快四十年了,祝所有当过兵的战友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