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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金十君必须先说明几个概念,投保人指的是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受保人分别是三个人,那么投保人身亡,是没有达到保险理赔标准的,因为受到保险保障的人不是投保人而是被保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想赔也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所以题主意思应该是指投保人自己又是受保人,是自己给自己买了保障生死的人身寿险,然后受益人是其他人的情况下,投保人身亡,保险公司是否会主动理赔。

金十君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不会!

一般来说受益人要么是被保人自己,要么就是被保人关系比较亲密的亲友,所以被保人身亡,最先得知消息的应该是被保人的亲友,而不是保险公司,如果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也不会知情,最多就是停缴保费后对投保人进行催缴,保险公司根本不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什么事。

再说,被保人假装失踪骗保的事情也有,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主动对被保人的生存状况进行监控的,如果收益人知道被保人已经身亡,要申请保险赔偿就得由受益人带齐证明,比如被保人死亡证明去申请。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主动理赔

如果是社会性的重特大事故,如空难、沉船等,一般保险公司会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理赔工作组,并主动排查寻找客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这种情况下工作组会积极联系客户家属,主动赔付。

所以如果你给自己买了保险,等拿到了正式的合同后,一定要告诉自己最亲密的人,如果是人寿保单,那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受益人,别买了保险却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不然真有事情发生,赌保险公司会不会主动理赔,那你这保险可就白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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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借题回答,投保人:花钱购买保险合同的人。被保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人可以与投保人为同一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生效并且发生赔付时获得利益的人。

所以“被保人”不能与“受益人”为同一人,其次,“投保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付,需要被保人达到赔付标准才可以。

所以很遗憾地说:不会有人主动联系你家人的,需要保单受益人去申请理赔。要知道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从本质上来说,保险公司也是为了以盈利为目的,标的物就是所购买的保单条款。没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老板会像西虹市首富的王多鱼那样,只想赔钱。所以建议作为投保人,最好是让个别与利益无关的人知情。

但也有例外,比如在一些影响力很大的事故,在社会的舆论监督下,各保险公司就会主动排查自己系统内符合此次事故特征的保单信息,主动联系投保人和被保人。

因为目前保险公司的系统和公安局的信息系统还没有完全打通,如果被保人意外死亡了, 你家人不说, 保险公司也是不知情的 。而就算在知情的情况下,也需要受益人主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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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所说的投保人。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保险缴费的那个人。投保人不是保单的保险利益的载体,不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因此投保人身故不会有理赔事宜产生。只有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死亡,才会因为改变保险的标的状况,才会产生保险身故理赔。身故受益人是指的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后拥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没有发生身故的时候。身故受益人是无法作出保险理赔的请求的。

保险人身故,如果没有到保险公司报案,由于保险公司不知道保险责任事故的发生,所以都不会主动进行理赔,因此也建议有保单的客户,一定要让家里或亲友知晓保险事宜,以防意外情况下获得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或者常联系代理人,出现事故也会及时报案理赔。

当然也有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主动理赔,例如一些较有影响的大事件,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会主动及时理赔,例如汶川地震,马航事件,泰国普吉海难事件等,但毕竟这些都是较为重大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及时报案,不然有些重要的证据的丢失,会为后续的理赔带来极大的麻烦。

要注意理赔时效,在我国保险法里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理赔时效为5年,而人寿保险以外的短期险,理赔时效为两年,超过理赔时效,保险公司可能因为一些重要证据的缺失而拒赔的。

我是杨培志,我在头条以专业为您创造阅读价值。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杨培志,更多观点期待你的互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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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一枚,关于楼主的提问,很多的答主已经给出答案了,就是这样的情况,结果就是:不赔。

对于这样的答案,留言评论不出意料的全是奚落和批评??在中国,在网上提到国足和保险,没有不骂的??

但对楼主提到的这种状况,网友的指责未免过于求全责备了。同样的状况,发生在其它的行业身上,也是一样的答案,比如银行,比如证券,比如其他资产公司,客户身故,家人不知有储蓄和投资,他们的答案:也是不给。

作为业内人员,确实有看到行业内不够专业或道德问题的人,但认识了解的同行也好,同事也好,大多都是认真负责的人,头条上买过保险肯定很多,相信对跟自己打过交道业务人员的评价,大多还是正面的。所以,保险也和行业一样,好人多,坏人也存在,如果有发现,可以投诉举报,我们监管处理很严的,我也不喜欢坏人和我们做一样的工作??

有网友评论,外国的会,国内的不会??这纯粹是假鸡汤喝多了??我们国内的保险市场,开放程度已经很高了,外资公司,没有100,也有80了,如果差距有那么大,那我们的民族保险全歇菜了。在那些网友的眼里,世界只有两个次元:一切完美的国外,各种不是的国内。

有网友评论,国内的保险公司有两不赔:“这不赔”和”那不赔“??可能在他们眼里,只要大爷我百八十块买过一个保险,那不管咋样,保险公司都要赔钱,否则就是骗子。这些网友应该稍微冷静一下,稍稍学习点保险常识,我也常有看到头条上同行写的保险知识,认真点看,评论点个赞,相信知识的收获比谩骂的快感多。至于“这不赔”和“那不赔”,不存在的,汽车保险是刚性需求,大家都保过,大多都是赔到钱的。个别案件理赔难,有保险公司的原因,也有客户的原因,但相对来说,少数。

刚好有闲,写个评论,做个分享,希望网友们能对保险多一点了解。保险虽然不是我们希望的那样完美,不管现在也好,还是将来也好,总会有不足的地方,但有一天意外或疾病不期而遇的时候,保险是帮我们走出困境,最现实,最科学的工具??

所以有机会跟业务人员打交道时候,别急着买,多打听打听,多了解,会很有收获的。早早买了,人家就没耐心跟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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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投保人死亡,保险公司无需理赔

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理赔

1、投保人死亡不一定会触发理赔

投保人:通俗的说,就是签保险合同,缴保费的那个人;

被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保障的对象;

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依法领保险金的人。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人,对于一般的寿险合同,受益人和被保险人通常是不同的人,但是投保人可以受益人。

在人身险合同中,只有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才可能处罚理赔,因此,除非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个人,否则投保人死亡,同理赔并无直接关系

2、被保人死亡,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理赔

通常情况下,如果被保人死亡,保险公司是不知情的,也就无法主动提起理赔

除非,发生重大事故,保险公司出于公关的目的,会主动启动理赔审查程序。

比如当年的汶川地震发生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派人前往现场核查,确定被保人的伤亡情况并即使进行理赔,但这毕竟是极少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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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来说,不是抹黑保险,指望保险公司主动赔付这个可能性基本没有。国人为什么不相信保险?不是保险不好,也不是保险不行。而是现在大部分的保险业务员(当然,不是全部)在推荐你买保险的时候完全是只说好处,不说坏处。举个例子:买医疗险能说得好像什么病都能报,真要需要报销时就是出了名的两个不能报----这个不能报,那个不能报。至于其它险种也差不多。你还能指望保险主动赔付吗?

或许有个例外,那就群体性事故,而又有投保险的情况下,为了不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保险公司会主动赔付。

当然,这并不是说保险没用,而是我们在买保险的时候要多注意,冷静一点,问清楚些,千万不要觉得问得多不好意思,毕竟这事关你自己的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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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保险事故发生,身故了,如果受益人不知情,其实问题也不大,毕竟来说人寿保险的期限是5年,这个涉及到保单续费的问题,业务员会联系投保人续费的,如果都联系不上了,该急的是业务员,你要相信他们在缴费问题上会想办法联系的,如果确实联系不上了,5年期限一过,那就是受益人主动放弃。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投保人身故了,受益人不知道没关系,因为保险事故未发生,被保险人没事,但是这个就看是否购买了投保人豁免,如果购买了投保人豁免,后期的保费不需要交纳,如果被保险人是成年人,被保险人不可能不知情,这个你不用担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未购买投保人豁免,如果发生身故,需要看是否有第二投保人,如果设置了第二投保人,第二投保人继续交费,如果未设置第二投保人,根据拥有保险利益的人成为第二投保人,这里就比较麻烦了,需要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家里其他保险利益的人。如果是香港的话,会更加麻烦。所以建议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最好购买投保人豁免,如果不够买,可以设置第二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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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会主动理赔吗?

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的,投保人是交保费的人,也就是替被保险人出钱买保障的人,而如果投保人身故,不管投保人如何身故,只要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那么,就这种情况来说,所有的保险都是不会赔付的。但如果被保险人一生安康,没有用到保险,交给保险公司的具有身故金的保险、或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具有返还型的保险,只有到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被保险人过世了,其受益人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赔付,这类保险如常见的储蓄型定寿/终身寿险、储蓄型重大疾病保险、返还型长期意外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这类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本人享受不了,就是受益人享受。

所以,楼主的这个问题不用再纠结。

而如果是“被保险人死亡,投保人和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会不会主动理赔?”,比如,某人为子女购买了带身故责任的保险,被保险人死亡且投保人及其家属均不知(如老死不相往来)。则可以讨论一下这种问题。

先正确认识和理解一下保险的受益人。保险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两种,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是除被保险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因为保险是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所以,99.9%受益人是投保人的亲人。

受益人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看签订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比如:

1、投保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如投保人给子女、配偶、父母投保,自己就是受益人,并且没有指定其他人作为受益人。

2、受益人非投保人。

如投保人给子女、配偶、父母投保,但受益人并非自己,而是指定成非被保险人的其他人。举例:投保人作为父亲,为其子女投保,受益人指定为子女的母亲。

3、投保人是受益人或受益人之一。

如,投保人为子女、配偶、父母投保,受益人是投保人,也指定了除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成员作为受益人的情况。

再来看保险合同对于受益人约定的两种形式,一种是指定受益人,这类保险主要是指长期寿险件、长期健康险、两全保险和年金理财保险之类的长期型险种,投保时必须指定受益人,且生存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而身故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1到多名,也可以指定成法定受益人(这种情况很少)。另一种是短期型不保证续保的消费型险种,这类保险的受益人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如常见的车险、私人房屋财产保险、和市面上非常常见的百万医疗保险、短期的意外医疗保险等等。

明确了概念之后,再来讨论“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和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究竟会不会主动理赔的问题?”

需要分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1、保险公司知情。一般来说,所谓知情是指比如代理人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如节日回访、公司活动告知、续费等工作),或保险公司官方客服回访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和得知了被保险人死亡时,会第一时间通过投保时预留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联系电话、常用地址、工作单位及地址,以电话、短信、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其联系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规定,办理后续理赔事宜。

2、保险公司及代理人都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除非每个年度有续费业务发生,否则,保险公司也不知道被保险人究竟是否存活。如果代理人在或有接续的代理人,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极端情况,但是,有效期内的保险合同一直都在保险公司留底备案。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投保人就需要适当的时候该做安排的就一定要早安排,比如,告知自己和家人的投保情况。保险合同跟银行卡、就医卡等一样重要,妥善保管,并告知家人。

因此,可以看出保险并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伴随被保险人的一项长期或终身服务,也就是说,都需要代理人长期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这个非常关键。而:

1.通过互联网渠道、银保渠道、众筹平台、代销渠道等非一对一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购买的保险,都是没有专人替被保险人服务的。同时,这些行业人员的流动性比传统的代理人模式要多得多。

2.代理人改行或代理人身故问题。代理人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的风险体,跟其他行业一样,也避免不了生老病死和辞职改行、被淘汰、违规被开除等问题。这个就对于选择怎样的保险公司很有关系,保险公司林林总总上百家,中介机构大大小小几百家,就跟我们到建材市场买装修材料或者到商场买家电等产品一样,有服务好的,也有服务一般的,同时还有服务差劲的。而注重品质和信用的保险公司,即使客户最先的代理人已经离职,也会有后续的代理人及时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保险服务。

综上所述,也可以看出,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购买保险,最终必定是合同所属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被保险人的保障和赔付。从签定保险合同开始,也就是保险服务的开始,贯穿保险合同的整个服务周期,直到保险合同履约完毕。

一般来说,这几种情况需要及时合规办理保单保全:

1.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子女成年后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后续保费,或主险交费期满,及时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

2.家庭结构不稳定,如遭遇婚姻变故、感情变故、经济/财产或法律纠纷,或投保人身体健康发生状况(如发生大病)等,应及时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联系方式、交费银行卡、年金理财保险的领钱银行卡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柜台、代理人等方式,及时变更相关保全。

4.投保人身故或受益人身故。事后应及时带齐保险合同、身故证明材料及接续投保人或受益人的相关有效证件,及时通过代理人协助到保险公司当地营业机构办理保全。

发生保险事故后,当事人或家属应优先妥当保护被保险人,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进行保险事故报案。其中:

1.第一时间联系代理人,如实告知保险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大致经过、是否就医以及医院名称,如果属于意外事故,涉及人伤财损的,代理人需提醒报案人妥当做好防止二次事故伤害的必要警示保护措施(涉及人伤的,先拨打120积极救治伤者,涉及交通事故人伤财损的,还需要拨打122由交警查勘定责)。代理人负责向公司进行保险事故报案,并积极协助客户办理后续理赔事宜。

2.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服务电话或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报案,根据语音或提示进行操作。后续代理人负责专项跟进。

签约可以三分钟,但每一份保障却是伴随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几年、几十年甚至长达终身的服务,这是每个家庭的一种财务制度安排,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合同形式的一种看得见的保证。所以,选公司,选产品,选代理人都很关键,另外,买对险,保对人更关键,买保险不仅仅只是买保障,更是买服务,专业、优质、周到的保险服务会让客户更放心、更省心,客户所交纳的保费和所获得的保障服务则更具价值。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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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保人(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不知道有这份保险存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主动理赔吗?

答案是:不会。除非保险公司已经获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

作为保险公司不可能每天都“盯着“所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健在,因为,保险公司的人手有限。所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或受益人应该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依照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当认为该事故符合理赔条件后会要求投保人或受益人提供理赔所需要的资料,并在《保险法》规定的理赔时效内给付理赔金。——这些理赔程序已经在保险合同中进行了约定。你可以查阅。

通过以上的简单讲解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谁购买了人寿保险,都不要对家人隐瞒,一定要把购买保险的情况进行告知。以便在自己遭遇不测后让家人知道应该及时报案。否则,会使家人在理赔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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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怎么死的。如果能上新闻,上头条,保险公司基本都会主动排查客户信息,比如空难,普吉岛沉船,地震,大巴车事故等等,而且类似的情况保险公司还会开理赔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但因为每天发生的生老病死实在是太多了,保险公司也不是户籍科,不可能什么事都知道,如果是保险公司都不知道发生的事故,那何来主动理赔一说呢?

至于有人抹黑说保险公司知道也装不知道,那就有点过分了。其实,保险的口碑是赔出来的,对当事人,和知道这些事情的人来说,一次理赔就是一次非常精准的广告。据猫妹所知,很多人都是拿到赔款后加保或者推荐身边人买保险的。

很多保险雪中送炭的故事不被人知道,反而有些腹黑猜测会被接受。确实对保险公司来说,不够公平。

如果担心发生类似的情况,那么最好做好生前规划,买保险不是坏事,告诉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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