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会主动理赔吗?
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的,投保人是交保费的人,也就是替被保险人出钱买保障的人,而如果投保人身故,不管投保人如何身故,只要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那么,就这种情况来说,所有的保险都是不会赔付的。但如果被保险人一生安康,没有用到保险,交给保险公司的具有身故金的保险、或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具有返还型的保险,只有到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被保险人过世了,其受益人会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赔付,这类保险如常见的储蓄型定寿/终身寿险、储蓄型重大疾病保险、返还型长期意外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这类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本人享受不了,就是受益人享受。
所以,楼主的这个问题不用再纠结。
而如果是“被保险人死亡,投保人和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会不会主动理赔?”,比如,某人为子女购买了带身故责任的保险,被保险人死亡且投保人及其家属均不知(如老死不相往来)。则可以讨论一下这种问题。
先正确认识和理解一下保险的受益人。保险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两种,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是除被保险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因为保险是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所以,99.9%受益人是投保人的亲人。
受益人这个问题要分几种情况,看签订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比如:
1、投保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如投保人给子女、配偶、父母投保,自己就是受益人,并且没有指定其他人作为受益人。
2、受益人非投保人。
如投保人给子女、配偶、父母投保,但受益人并非自己,而是指定成非被保险人的其他人。举例:投保人作为父亲,为其子女投保,受益人指定为子女的母亲。
3、投保人是受益人或受益人之一。
如,投保人为子女、配偶、父母投保,受益人是投保人,也指定了除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成员作为受益人的情况。
再来看保险合同对于受益人约定的两种形式,一种是指定受益人,这类保险主要是指长期寿险件、长期健康险、两全保险和年金理财保险之类的长期型险种,投保时必须指定受益人,且生存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而身故受益人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1到多名,也可以指定成法定受益人(这种情况很少)。另一种是短期型不保证续保的消费型险种,这类保险的受益人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如常见的车险、私人房屋财产保险、和市面上非常常见的百万医疗保险、短期的意外医疗保险等等。
明确了概念之后,再来讨论“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和受益人不知情,保险公司究竟会不会主动理赔的问题?”
需要分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1、保险公司知情。一般来说,所谓知情是指比如代理人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如节日回访、公司活动告知、续费等工作),或保险公司官方客服回访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和得知了被保险人死亡时,会第一时间通过投保时预留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联系电话、常用地址、工作单位及地址,以电话、短信、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其联系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规定,办理后续理赔事宜。
2、保险公司及代理人都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除非每个年度有续费业务发生,否则,保险公司也不知道被保险人究竟是否存活。如果代理人在或有接续的代理人,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极端情况,但是,有效期内的保险合同一直都在保险公司留底备案。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投保人就需要适当的时候该做安排的就一定要早安排,比如,告知自己和家人的投保情况。保险合同跟银行卡、就医卡等一样重要,妥善保管,并告知家人。
因此,可以看出保险并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伴随被保险人的一项长期或终身服务,也就是说,都需要代理人长期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这个非常关键。而:
1.通过互联网渠道、银保渠道、众筹平台、代销渠道等非一对一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购买的保险,都是没有专人替被保险人服务的。同时,这些行业人员的流动性比传统的代理人模式要多得多。
2.代理人改行或代理人身故问题。代理人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的风险体,跟其他行业一样,也避免不了生老病死和辞职改行、被淘汰、违规被开除等问题。这个就对于选择怎样的保险公司很有关系,保险公司林林总总上百家,中介机构大大小小几百家,就跟我们到建材市场买装修材料或者到商场买家电等产品一样,有服务好的,也有服务一般的,同时还有服务差劲的。而注重品质和信用的保险公司,即使客户最先的代理人已经离职,也会有后续的代理人及时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保险服务。
综上所述,也可以看出,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购买保险,最终必定是合同所属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被保险人的保障和赔付。从签定保险合同开始,也就是保险服务的开始,贯穿保险合同的整个服务周期,直到保险合同履约完毕。
一般来说,这几种情况需要及时合规办理保单保全:
1.父母替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子女成年后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后续保费,或主险交费期满,及时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
2.家庭结构不稳定,如遭遇婚姻变故、感情变故、经济/财产或法律纠纷,或投保人身体健康发生状况(如发生大病)等,应及时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联系方式、交费银行卡、年金理财保险的领钱银行卡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柜台、代理人等方式,及时变更相关保全。
4.投保人身故或受益人身故。事后应及时带齐保险合同、身故证明材料及接续投保人或受益人的相关有效证件,及时通过代理人协助到保险公司当地营业机构办理保全。
发生保险事故后,当事人或家属应优先妥当保护被保险人,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进行保险事故报案。其中:
1.第一时间联系代理人,如实告知保险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大致经过、是否就医以及医院名称,如果属于意外事故,涉及人伤财损的,代理人需提醒报案人妥当做好防止二次事故伤害的必要警示保护措施(涉及人伤的,先拨打120积极救治伤者,涉及交通事故人伤财损的,还需要拨打122由交警查勘定责)。代理人负责向公司进行保险事故报案,并积极协助客户办理后续理赔事宜。
2.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服务电话或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报案,根据语音或提示进行操作。后续代理人负责专项跟进。
签约可以三分钟,但每一份保障却是伴随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几年、几十年甚至长达终身的服务,这是每个家庭的一种财务制度安排,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合同形式的一种看得见的保证。所以,选公司,选产品,选代理人都很关键,另外,买对险,保对人更关键,买保险不仅仅只是买保障,更是买服务,专业、优质、周到的保险服务会让客户更放心、更省心,客户所交纳的保费和所获得的保障服务则更具价值。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