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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农民向国家交售粮,国家确实正常付款,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那么,为什么有些农民在网上说,当年交售粮食是白交,国家没给钱呢?

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一些农民文化程度低,分不清什么是农业税既公粮,什么是统购粮,什么是定购粮。为此,做为七十五岁的过来人,我曾专门发表了《什么是农业税,什么是统购粮》等文章,专门做了说明。

农业税,俗称公粮,是2006年之前,国家向农民收缴的一种税,俗称皇粮国税,按当时产量每亩400斤为基数,按15.5%征收,老百姓管它叫公粮,这部分公粮是无偿上交的。除了农业税之外交的统购粮或定购粮,或余粮,国家都是按当时价格,当场付钱的。但一些农民文化低,分不清这些,所以出现了交粮食不给钱的说法。

第二个原因,是有一些个别的农闹们,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混淆视听,瞪着眼睛说瞎话,造谣说农民卖粮食国家不给钱,云云,有意挑拨事非,诋毁社会主义国家。故意给毛主席时代抹黑。

再笨的人也能想明白,如果农民交粮国家不给钱,那国家岂不成了土匪?国家不给钱,农民用什么买衣着,买生活用品呢?农民怎样生活下去?

所以,农民交粮,除农业税′

15.5%以外其余卖的粮食,各种粮都是给钱的。我是亲眼见过的。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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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事起,从来就没听说交公粮给钱的,等长大以后,我也亲自交过公粮,记得交公粮前,村干部给开个条子,上边写着交多少斤,自己拉着地排车子,载着满满的粮食,起初是以地瓜干为主,后来是小麦,到了粮所,排起长长的队,等待验收,有不合格的或者有点潮湿,还要拉回去加工晾晒,因为当时交公粮人太多,一直等待着,连饭都吃不上,交罢公粮,秋后还要收一茬提留款,每家每户东凑西磨,还要往上交钱,过去的农民为囯家付出多大的心血啊,还有人竟丧着良心说过去交粮给了钱,农民说沒给钱,还要拿出凭证,也不知道这些人吃粮食沒有,这是对农民最大的伤害和侮辱,给没给钱,可以问一问,交过公粮的大多数农民老前辈,这就是最有代表性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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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卫农,很高兴回答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

从题主提出的问题来看,题主并不了解当年那一段历史。我国解放以后一直到取消农业税以前,每年农民都要上交农业税的,这个农业税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前就是公粮,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除过公粮以外包括的项目就很多了。

卫农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人,比较了解那一段历史。在生产队的时候每年上边下达的公购粮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公粮也就是农业税,是以当时的产量每亩400斤为基数,按15.5%征收农业税,也就是上交公粮,这是无偿的。除了农业税之外交的统购粮,或者叫定购粮,国家都是按当时价格,由粮站当场付钱的。

我们这里的农民,每年在小麦收割嗮干、扬净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交售公购粮,当时叫做爱国粮。公粮由当地税收部门,给开据一张税票;购粮也是有任务的,是按照当时的定价付给钱的。当年农民给国家交售的公购粮是最好的,只有完成了任务以后,才能给农民分配口粮。购粮虽然给钱了,但是这些钱还是不够“三提五统”费的。

以前农村的税负是非常重的,据统有关资料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农民负担占到总额的49.9%,靠农民就撑起了国家近乎一半的收入。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直到2006年农业税取消之后,“三提五统”也随之被废除,国家也开始实行各种惠农政策对农村农民进行补给。

不知题主想要什么凭证?你只要稍微有点历史常识就应该知道,就连没有文化的老农民,在以前都有一句口头禅叫:皇粮国税不能少。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的主要任务就是崔粮要款。是现在的国家政策好,不但取消了农业税,还实行了一系列惠农政策的。

文字原创,图片来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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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当年缴公粮国家给了钱的人,是昧良心说话,中国就是有这种黑心人不顾事实而歪曲事实,所以中国才有汉奸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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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交公粮给钱,更没凭证!

当年农民交粮的时候是分两部分的,一部分是公粮,一部分是购粮,即购销粮。给钱的只是交公粮之后,农民剩下的购销粮这一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买卖,给钱是理所应当的。

而交公粮不一样,公粮其实就会以前的农业税,是农民将收获的粮食按标准,无偿交给国家。无偿,当然不会给钱。说交公粮给钱这事就是在瞎掰!

农民对国家的贡献有目共睹,以前农村的税负是非常重的,据统计,在上世纪80年代初占农民负担总额的44,8%。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占农民负担总额的49,9%。只靠农民,就撑起了国家近一半的收入。

当年除了农业税(交公粮)之外,农民还有三提五统的费用需要上交,“三提”指村一级收取的“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指乡一级收取的“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

这些都是合作社运动的产物,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直到2006年农业税取消之后,“三提五统”也随之被废除,国家也开始施行各种惠农政策对农村进行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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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己要搞清楚什么是公粮,什么是余粮(定购粮、统购粮),再来谈问题。自己都分不清楚,就下结论,完全就是混淆概念,混淆黑白,徒惹纷争。

第二,公粮是按照生产队的土地面积,按照定产折算产量以后,按一定比例无偿上缴给国家的;如果不上缴,就得折算成货币缴纳。这是农民种地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相当于企业的税务,这是不付款的,国家是“征收”,农民是“上缴”。农民自己杀猪也是交大的、留小的,就没有收到过钱,后来才改为杀一头猪交多少税的。

第三,余粮,或称定购粮、统购粮,是在必须上缴的公粮之外,根据国家的经济建设需要定购,或者农民有多余的余粮需要变现,从而销售的粮食。这部分粮食国家是按照定价收购的。事实上早期的余粮也是有定额任务的,这就让农民得在先保障国家以后,才考虑集体和个人,这也是不少农村农民缺粮的原因。

因此,一般的说法就是“缴公粮,卖余粮”。所以,不要自己混淆不清,还要拿出来说事,这纯粹就是对农民为国家所作贡献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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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票据是大集体生产队时候的七七年,当时这些票据是由生产大队和公社的财粮专员专门集中和粮所结算的,生产队的会计会被邀请参加。

当时交公粮是以农业税折扣粮食来计算的,这些售粮款刚好够抵扣农业税,所以结算以后生产队完成了农业税上交任务。

生产队是见不到钱款的,除非卖一些余粮,生产队见一些钱,用了维护日常开支。

那时交公粮农民是没有一分钱的。

你这票据完全是一种恶意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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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凭证,公粮就是农业税。交公粮就是缴纳农业税。给钱的是公粮以外的余粮。

因为农村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使用的,所以,种地缴税,天经地义。但很多人搞不清楚,农民交公粮国家究竟有没有付钱?下面就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交公粮就是向国家缴纳农业税,既然是缴税,肯定是不会付钱的。如果国家付钱,就不是交公粮而是卖余粮了。


解放后,农民交公粮从一直延续到2006全面取消农业税。生产队的时候,北方农村每年要缴纳两次公粮,一次是麦收后,一次是秋收后。前者是小麦,后者是玉米。南方是水稻。

其实,交公粮也不完全是纯粹交公粮,是所有粮食一起交。结束后,统一结算。比如你的生产队公粮任务是10000斤小麦,你们生产队总共交了30000斤小麦,那只付给你们生产队20000斤小麦的钱,那10000斤公粮等于农业税,国家是不付钱的。当然,除了国家公粮任务,各公社和大队还要扣除一些其它税费,比如特产税,教育附加费。

总之,说农民交公粮国家付了钱是错误的。交公粮完全是农民为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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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根据我的了解来说一下

之前的农民是很苦的,不但交公粮,还有交农业税,提留款等等,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可交粮国家是给钱的,可为什么说农民给国家做了贡献呢?


第一,交公粮是跟市场价完全不同的,公粮只是国家订购价,比市场要少很多,多数交粮后的钱都摆扣农业税了,所以,农民送去的公粮看似给钱了,可基本上都交给国家了,拿到手里的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这就是农民对国家的贡献,而挣国家钱的从来不交农业税的,也不用交公粮。


第二,交公粮的时间持续非常长,直到胡锦涛和温家宝任国家领导人,在第二个任期给免除了农业税。也就是说,如果是六十岁的人,至少要交四十年的农业税,大家想想看,这四十年,农民付出了多少。按理说是应该获得国家补偿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工人在工厂劳动都有退休金,而农民却什么都没有,这绝对不公平的。


第三,农民对国家的贡献是不容给抹杀的,就不说国家给不给农民补偿,就事实而言,正是广大农民无私的奉献,才会有祖国的这般强大和富有。请大家不要认为普通百姓对国家的贡献最低,实际上他们的每一份劳动,每一滴汗水都是在付出。

大家觉得我这么说对吗?如果有不同意见,就来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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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交售粮国家是给了钱的,农民交的公粮应该是没有钱的,农民交的公粮就是交的农业税,在当时不交实物可交钱,而种的土地也交了土地承包费(粮食也可以的)给你们看当年的一些票证吧,大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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