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束腰、中国裹小脚、日本超恐怖、畸形审美对身体有什么创伤?:欧洲的束腰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古代欧洲束腰的习俗比中国裹小脚还要残忍,裹小脚最严重的后果
欧洲的束腰
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古代欧洲束腰的习俗比中国裹小脚还要残忍,裹小脚最严重的后果是残疾,束腰最严重的后果却是死亡
19世纪的欧洲一般曾发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肋骨过度受压,从而插破了肝脏。束腰束腰,但却不仅仅是缩小腰部,而是从乳房下端就开始紧紧勒到胃部,不少女性因此导致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深入肌肤,甚至因此死亡。
束腰的原因很简单,两点
1、女性总是通过表现自己无力劳作,来展示她们的高贵身份。
2、 男欢女爱之间,女人的纤纤细腰总能激发男人的性欲,当时的欧洲,女人腰肢的极度纤细常常能激发出男人极度的性欲。当“性”不便于公开谈论的时候,男人们便偷梁换柱,以“美”来为性感命名。
跟裹小脚一样,束腰也是要“从娃娃抓起”
大约九岁的时候,女孩们开始穿着束衣。由钢铁、皮革和木头组成全套四十磅重的装备,女孩子从腋窝直到臀部都被紧紧的挤压,紧到不可能充分的呼吸。
束衣分全骨和半骨,“全骨”是指每一根鲸骨都尽可能紧紧的排在一起。而如果两个鲸骨之间有一根鲸骨宽度的空隙,那么这种束衣就是“半骨”的。为了自己的女儿拥有更细的腰,在未来的婚恋市场能找到更高一级的家庭,甚至有些母亲会给她们的女儿穿上“双骨”束衣。
穿束衣时,女孩以床柱作为支持,手被皮带捆在床柱上,母亲用膝盖顶在女孩的背上尽可能的勒紧系带。母亲可能会从下到上收紧束衣的系带,然后紧紧的打结, 并把多余的绳头剪掉,只留下一个秃秃的绳节。有些母亲会使用蜡和戒指将绳扣封死。最后她们才会拉紧肩带,此时女孩已经痛不欲生。
束衣上的系带 和肩带都被收紧后,她们根本无法活动肩膀。如果不用尽所有力气使肋骨在束衣的限制下向外扩,根本无法完成延续生命所需的呼吸。这会让她的肋骨收缩到更小的 范围,当然,伴随着疼痛。这种疼痛被比作插入两侧肋骨里面的炽热刀子,伴随着每一次呼吸而来的穿刺般的疼痛。许多女孩会晕倒,一些母亲会放松束衣,但是束 衣制造者们推荐不要解开束衣,而是使用手更深的挤压肋骨——人工呼吸,同时在女孩的鼻孔使用嗅盐帮助她们醒来。
若想自己脱掉束衣或者放松它, 这是根本做不到的。在几乎所有的款式中,女用束衣前面都没有钩扣,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前开。脱掉她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松开背后的系带,在肩膀被严格的向后向 下牵拉的情况下,想碰到背后顶端那系死的绳扣完全不可能——无论绳扣是否被封住,这就让使用者无法凭借一己之力脱掉束衣。
在大部分情况下,女孩要穿着束衣睡觉,第二天母亲只是简单的剪掉绳扣重新打结、把系带整理到一个新的位置。因此,束衣从来不曾放松或被脱掉,只是系得越来越紧。为了缓解女孩的痛苦,身体会渐渐适应束衣的外形,而母亲只需要不断把它收紧。
穿着这样的束衣,女孩子不得不“淑女”起来——缓慢而娴雅的移动,站得笔直好像立正的士兵,如同小鸟一样进食。想多吃一些根本不可能,不能跑和跳,也不能懒散的坐倒在椅子上。
在当时的欧洲,腰围究竟多大才算正常呢?
不同时期欧洲宫廷订立的标准会略不一样,但民间有一个传统的腰围标准——一个女孩应该能用她的双手环握其腰部。
最严苛时期标准是十三英寸(33.03cm);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标准被放松到十八(45.72cm)到二十(50.8cm)英寸,但随后就又返回到十四英寸(35.56cm)。法国的凯瑟琳德梅第奇订立的宫廷标准是十四英寸。
八九岁的孩子自然是忍受不了这样的痛楚,十三四岁开始发育的女孩被束腰禁锢也是痛苦不堪,不少孩子想方设法解开或者剪短束绳,好让自己呼吸顺畅一些,放松束衣的最好机会是在夜晚,因此,五花八门的床上紧缚方式就应运而生了。
阿德摩尔夫人的回忆录《时尚的奴隶》,讲述了她是如何在手臂被绑在身后的情况下睡觉的,自从九岁,她开始穿着束衣的时候,她就被绑着膝盖和脚踝睡觉。她的表妹和姐姐也都是以这种形式,被捆绑着全身睡觉,如果有任何人抱怨,她的继母就会在第二天惩罚抱怨的人,她的手臂会被绑在身后一整天。在超过一年的时间 中,阿德摩尔夫人的手臂每天都被绑着,为了惩罚更多的抱怨,她还要带上一种惩罚面具——失明禁声面具。
面具通常都是使用柔软的皮革制作,罩住整个头和脸,这种面具没有留给眼睛和嘴的开口。有些面具在耳朵的部分还有填料,可以让佩带者无法听到声音,利用 数小时没有视觉听觉也不能发声的紧缚时间来镇压叛逆的女孩是十分有效的。有些学校坚持让所有女生在睡觉的时候使用这种面具,这样夜间躺在床上她们就无法相 互交流了。
因为欧洲贵族女人们为了细腰丰臀的美,使塑身衣极为畅销,随着技术的进步大量坚硬和可以弯曲改变曲线的鲸骨、鲸须被嵌入塑身衣和裙撑,从此荷兰专门设立了捕鲸公司,由此陆地上的宫廷女人成了大海里鲸鱼的天敌,就此而言,鲸鱼真是最无辜的动物。
丰乳肥臀细腰,但我真欣赏不来
肯定有伤害的。
裹脚、束腰、畸形审美,对身体肯定都不利。不单单是对肉体的创伤,还有心理的。裹脚后行动不便,疼痛难忍。变相束缚了自由。
欧洲的束腰也很很夸张。女性跟中国裹脚一样。从小就把腰勒的跟胳膊大腿一样,久而久之勒得很细很细。不光影响饮食,对骨骼,器官机能,身体发育机能都有严重危害。我一看到束腰的欧洲妇女,就联想到马蜂!
日本的畸形审美就更别说了,用变态形容一点不过。妇女化妆时,把牙齿染黑,眉毛拔光,脸白的跟用刷墙涂料涂了似的,再配一张鲜红的樱桃小嘴……除了对鬼有冲动的,可以欣赏!一般人看到都会吓死!
谢邀。
欧洲束腰、中国裹小脚、日本超恐怖,这三大畸形审美,都是很骇人的,接下来,悦史君一个个来介绍。
第一,欧洲束腰。
欧洲束腰是中世纪时期的一种潮流,提供了女人的“第二种骨架”,帮助她们打造符合时代要求与身份地位的体态。
但这种畸形的审美却是致命的,因为束腰胸衣中间都有一根鲸骨、木头、象牙、兽角或金属撑骨,以维持它的直挺,这种胸衣的压迫,从乳房之下紧紧勒到胃部。
当时的欧洲女人愚蠢地为了拥有苗条身材,甘愿受苦,绑紧勒带,紧紧箍扎,直到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深入肌肤,从而插破了肝脏,甚至因此死亡。
即使不使用束腰的工具,光是节食瘦身,最后患营养不良症,患厌食症而死的女人也为数不少。
在持续的内脏损伤、肋骨变形等病痛中,女人终于在细腰和活命之间选择了后者。到1910年代,束腰风气渐退,欧洲女子的腰围总算回到比较合乎生理健康的尺寸。
第二,裹小脚。
裹小脚,是指用布帛将少女的脚缠绑禁锢,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畸形肉块。
而古代的文人,竟然把“小脚”称为“三寸金莲”,是我国古代女子畸形审美的表现。
裹小脚在古代非常流行,就连一般人家的女子,如果不缠足就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婚嫁都要成问题了。
裹小脚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它变成一双畸形的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
日本超恐怖
古时候的日本人很喜欢白,日本的女孩儿为了美丽,通常会将自己的脸涂得惨白无比,没有一丝血色。
这个怎么来形容呢?就像电视剧中鬼的肤色一样。
更要命的是,他们还喜欢牙齿黑,如果牙齿涂抹的不够黑,这样的女孩儿在古代的日本,会受到男士的嫌弃,嫁人也是问题。
可问题是,面部惨白,牙齿漆黑,这简直就是吓人啊!
而这样长年累月的结果就是,面部和牙齿会受到颜料的损害,导致一系列的身体问题。
总的来说,都是古代重男轻女的错,男女平等很重要啊!
无论是欧洲束腰,还是裹小脚,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那个落后时代男子的变态审美而已。女人没有反抗那个时代的力量,只有倍受摧残。只不过欧洲束腰会要命,中国裹小脚只是残疾罢了。可是受苦的都是女人。归根结底就是女性地位低下!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女性地位的逐渐提高,这些让女性受摧残的陋习也慢慢的被废除。现在是最好的时代,愿天下女人活在当下,努力生活,做自己的女王。
欧洲旧时女郎是以细腰为美的,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审美观,当然对女性也是一种无言的摧残。到1910年代,束腰风气渐退,女子的腰围总算回到比较合乎生理健康的尺寸。
中国历史上最残忍、时间最长、迫害人数最多的“刑罚”要算是给妇女缠足了。外国人对中国的缠足攻击颇多。以前看到欧洲古典长裙的典雅华贵,但没想到这美丽的腰身也来之不易,婀娜的蜂腰也体现着同样的残忍。这就是欧洲历史上残害妇女的束腰。
束腰会改变人的肋骨骨骼,束腰过紧而致死人命。一位新娘曾因束腰,在她的婚礼当天,举行了她的葬礼,这是最极端也是最典型的例子。束腰比缠足还厉害,缠足是把脚趾头的骨头弄折了,再踩在脚底下,踩一辈子,痛是痛死了,可不会死人!
束腰却会致人于死地,即使不使用束腰的工具:一种铁骨架,光是节食瘦身,最后患营养不良症,患厌食症而死的人也为数不少,所以束腰对人权的侵犯更大,更应该极力声讨。
古代欧洲的束腰女性
当年看《飘》描写女仆给女主人公郝思嘉束腰,觉得挺有意思,而且导演就是以“束腰”这场戏敲定的演员,印象很深。不知道人为什么会这样走极端,脚小了还要再小,腰细了还要再细!以致破坏人的骨骼,残害人的心理!无非为了一个“美”字,付出的代价恐怕太大了。束腰与缠足这两种被废除的“美”的方式,使东西两种不同的文化有了相同之处。
迪奥说过:“如果没有塑型内衣,就没有服装工业。”所谓的塑型内衣包括紧身衣、胸罩、束腰等,它提供了女人“第二种骨架”,帮助她们打造符合时代要求与身份地位的体态。十九世纪的欧洲,任何一位端庄女性都必须穿着这种内衣,女子们整日苦于木板,鲸骨和金属条的压迫。批评家讥讽这是“系腰身于鲸骨囹圄”,或“将乳房压缩成饼,不久之后,连呼吸都发出臭味”,因此极容易染上肺病!
法式紧身衣是一种束腰,从乳房之下紧紧勒到胃部,女人甘愿受苦,愚蠢地为了拥有西班牙式的苗条身材,绑紧勒带,紧紧箍扎,直到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深入肌肤,甚至因此死亡。
古代欧洲盛行的法式紧身衣
古代欧洲的束腰女性
古代欧洲的束腰女性
世界上最细腰的女人她叫卡吉詹可
古代欧洲的束腰女性
古代欧洲的束腰女性
再来说说缠足是什么,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修陋习。是阻碍女子进化一种丑恶陋行。
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细长的布袋,将女人的足踝紧紧的束缚住,使她们的肌骨失常,小脚变得非常畸形。
对女子不仅是身心还是她们的思想都造成极大的伤害。在缠足时代,绝大部分的女子从四五岁就必须开始缠足,一直到老死之日。
可见在当时缠足之风根深蒂固,封建思想达到顶峰。
正因为思想根深蒂固,妇人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管贫穷富裕、身体健康好坏都必须纷繁缠足。
即使在遥远的西北、西南那些少数民族也得要缠足。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巨细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
作为一个女性,缠足成为了影响自己的终身大事,真的是女性的悲哀。
一直到康有为提出反对裹小脚的浪潮,这类的现象才变得有些好转。
当时男子喜欢小脚的有四个因素,第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中,对她们的生活范围进行严格的控制,防止给他们带绿帽子,达到女子被男子独站其身的目的。
其二非常的奇葩,借裹小脚使妇女自身身形和性改动,然后可以非常方便延嗣后代的生孩子东西。有些人可能会犯懵,古人认为足的形状变形后,当足部也就是脚踝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女子都是用踵部来走路的,这样一走就会牵动腰髋部,一朝一日,使妇人的髋部兴旺发达,影响到骨盆,对生孩子和后代都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第三点点就是统治者的毅力对全国群众的影响,在以前李后主是非常喜欢裹小脚的女性,之后就全部盛行裹小脚。
最后一点就是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许多封建士大夫视女性为丈夫的玩物,赏小脚为他们的嗜好和乐趣。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一身节操碎一地。
首先是对身体的损害
其次是对本人心理 的扭曲
还有就是整个社会的一种病态的审美
旧时欧洲的女士以瘦腰为美,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束腰就是用一种特制的胸衣紧紧包裹身体
材质多为鲸骨、木头或金属条
束腰会改变人的肋骨骨骼,束腰过紧而致死人命
有个新娘就是过度追求瘦腰,在新婚当天因为腰勒得太紧,结果婚礼变葬礼
缠足开始于北宋,缠足风俗兴起于南宋
就是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为了使脚变得更小,有些人会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屑,有人用针刺刀划的办法弄破皮肉。
折筋断骨掉趾头,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
其实说到底,束胸和裹小脚都是把女人当做男人的附属品,男人的玩物。
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来强行改变身体
没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对女性是极为不尊重的
然而当时的社会风气下,大家都觉得是理所应当
感谢现在的社会,我们女人不再是他人的玩物
蜗牛外婆那一代都还是在裹小脚,其实这是由南唐后主李煜引起来的.这位儒弱无能的皇帝,复国无望,成天在那儿\"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成天与妃子宫女混在一起,等着灭亡的到来.宫中妃子,争相向皇帝献媚.其中有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缠得很紧,一双脚看上去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又紧皱双眉,见了皇帝,又相勉强笑一笑,那李煜见了,真是又疼又怜,于是就特别地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她当了皇后.这事一出来,宫中所有的女子,全都学着她的样,也裹起小脚来.后来,凡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脚是不是小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一种时尚,凡大脚女人就是难看的妇人.全国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脚来.后来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也都推崇小脚,那些明主贤相,文人墨客,从王安石到曹雪芹,满腹经论,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历经一千年,害了多少人啊!
一、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 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 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二、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三、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
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古代,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是男权社会,在男权社会,女性自然成了附属品。
很多女性仅仅北看作是生育繁衍后代的机器,后来人类变得文明了,女性又被当成了审美的对象,如同一件物品。
于是,女性就不得不依照男性的审美来打扮。在欧洲很长一段时间,女性都需要束腰。束腰很可怕,很多人为了展现小蛮腰,常常将腰带绑到极限。这导致了长期挤压肝脏,导致肝脏等错位,容易致死。事实上,很多女性都因此而导致猝死。
再来看中国的裹小脚。其实,裹小脚并不是自古就有,比如唐朝那样开放胸襟的帝国,女性地位也比较高,所以不会有裹小脚的发生。裹小脚主要是在宋代,751年唐朝与阿拉伯帝国发生过一场怛罗斯之战,中国战败,中国全面内转,再加上后来安史之乱以及五代十国时期北方契丹等少数民族入侵,导致中原王朝彻底对与外部接触失去了信心。此外,中国人也慢慢沉浸在诗词歌赋里面,尚武的传统慢慢弱化。
不论是书生还是女性,都出现了病态美。为了将这种病态美发展极致,于是就出现了裹小脚。此外,裹小脚会让女性的脚变形,生生把脚变成高跟鞋的差不多的形状。我们现在都知道,女性穿高跟鞋是为了能够前凸后翘,展现风韵。
裹小脚也一样,过了小脚的女性也会有如此效果。而且,在古代,女性的小脚是不能给人看的。记得有一幅类似春宫画的图就是一个男人在偷看女人解下裹脚布。裹小脚也会造成血液不流通,最后脚会坏死。
日本的审美则更加奇葩,他们会让女性白脸黑牙,有人说白脸是因为日本建筑采光不好,为了让大家看清楚相貌。至于黑牙,有人认为是古代因为没有现在的牙膏,所以这样是为了防止产生蛀牙。
不过,现在觉得恐怖的东西在古代却未必。我们的审美一般都是根据社会风俗和社会变迁形成的,并不是一个客观或者主观就能概括的。这也是美学几千年争论的问题。
裹小脚的危害极大,听说从小裹脚,直至脚骨弯曲无法正常生长,终日痛痛难忍,对女人的一种残害,窝成三寸金莲的小脚女人,完全靠着脚后跟吃力和行走,余下只能从事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所以说,裹住了脚限制了快速行走于人类发展不利,严重影响了女人们的健康生活。
这种是永久的创伤啊!在开始束腰或者裹脚那得多疼啊!更何况这个过程是只到适应畸形位置,真的替他们疼啊!听我奶奶说过,裹脚的事,女孩子的时候就要把脚趾掰弯用布缠住,更有的听说是直接拗断,想想多疼啊!哪个变态想到这个裹脚,哪里好看了,这样不仅身体创伤这心灵更是千疮百孔的。裹脚不仅使她们生活不方便,而且有严重卫生问题,很臭的!都是南唐后主李煜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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