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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大家看看这个动图,就知道尸体做掩体基本是无稽之谈。

二战期间的机枪子弹都是长步枪弹,即便7.62毫米,威力也是很强的,足以射穿人体。

不要说人体,子弹即便从百米外射来,也可以击穿钢板、厚木门之类。

二战期间的野战工事,采用麻袋作为掩体,必须装满黄土,而且一般要堆两层,而不是一层。


这样才比较有把握挡住子弹,如果只有一层沙袋很有可能被射穿,并不保险。

所以,尸体是挡不住子弹的。

原则上,尸体其实只有骨骼比较坚固,但骨骼中弹会被击碎,而且人体骨骼覆盖面有限,其他地方都是肌肉、皮肤、内脏之内,并没有什么防弹能力。

况且人体的宽度不够,是绝对不能和沙袋相比的。

而沙袋尚且没有把握挡住子弹,更别说人体。



其实,实战中确实偶尔也有用尸体做掩体的情况,主要是两点:

第一,用尸体作为隐蔽。

这种主要是掩护隐藏自己,让敌人难以判断你是尸体还是活人。

等到敌人靠近你,进入一枪毙命的射程内,你再开枪。

尸体起到的是隐蔽的作用,而不是挡子弹。



第二,用尸体作为依托,以提高射击精度。

优秀的射手都知道,射击最好要有依托。

尸体可以作为这样一个依托,便于提高射击的精度,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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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尸体不可能挡得住子弹。

日本人在拼刺刀之前会退去子弹,这是因为害怕走火,误伤友军。子弹的贯穿性很大,穿过肉体后,由于身体密度与空气相差太大了,子弹的运动轨迹也会发生旋转,对后来接触的目标造成更大的损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空腔效应的翻版。

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用尸体挡子弹基本就是不可能成功的。并且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强大的动能推动子弹,几具尸体是不可能抵挡的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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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年采访过一位在1937年参加北京郊区南口战役的老兵,名叫贾明善。老先生是汤恩伯13军的一个重机枪手,他到南口羊台子阵地是,发现阵地上并没有挖掘步兵操典上标准的机枪射击掩体,而是以碎石垒成胸墙。原因很简单,当年南口的山上缺乏植被,表土很浅,一锹下去几乎全是石头。但事实证明,碎石胸墙的防炮和防弹效果都比较差,被弹片打中只有很可能产生更多伤人的碎石,无奈的中国士兵开始将军毯盖在胸墙上,后来干脆将双方的尸体垒在胸墙上。

掩体的材质,通常有几个要求,首先是抗侵彻能力强,其次不至于产生次生破片。尸体的抗侵彻能力能力很差,但通常不至于产生次生破片。因此在没有沙袋、木材、砖石等建筑材料,又不可能挖掘沙土构筑掩体的情况下,将足够多的尸体垒在射击阵地外侧,至少可以起到减缓来自弹药和破片速度杀伤力的作用,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解放战争时期塔山阻击战也有用尸体做掩体的情况,原因也差不多,当年我军团长之一江海老爷子多年后还说:“那山上就一棵树,地里全是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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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觉得用战友的尸体挡子弹很残忍,但这是战场上和敌人厮杀时别无选择的防卫手段。

是的,不仅会用战友的尸体挡子弹,而且这种事情非常普遍。

战争不是光辉灿烂的,而是无比残酷的。在战场上,一切人性的东西可能都会被抹杀,一切都会为了胜利和活命让步。

在一些普通人看来,朝夕相处的战友如果殒命战场,应该把战友的尸体收回来,怎么能用来挡子弹呢?

所以,你无法理解战争的残酷性。在战场上,一切人性的道理都是不能讲的,你必须用能选择的方式来确保最终的胜利,个人的意愿和感情并不重要。

说了这么多大道理,我就来举个以尸体挡子弹的案例吧,这件事见于媒体对抗战老兵的采访。

例如,抗战老兵贾善明曾被媒体询问过,在1937年8月的南口战役时,他隶属的国民革命军第21师在战场上的遭遇。贾善明老人记得清清楚楚——

当时,敌人的炮火非常猛烈,防御工事被炸平了,导致后面的军队没有任何掩护,证明曝露在敌人的炮火前。

在这种情况下,贾善明没有任何选择地利用三四个战友的尸体当作防御,抵挡日本鬼子的子弹。当然,这件事也是他一辈子的心结。


总而言之,请大家理解战场的残酷,这是很普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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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弹雨纷飞炮火连天的战场上,只有很好地保护自己,才能有效地杀敌,不能保护好自己,先被敌人炸死或打死了,那就不能杀敌了。

所以,阵地战前,都会挖一定深度的战壕,当然有时工兵铲包括洋镐下去,全都是石子,无法有效地挖战壕,那是战场环境所致,客观条件所不允许,无奈那怕挖一个能容身的散兵坑都是好的。

在杀红了眼的战场上,为了隐蔽并保护好自己,尽量使自己活下来,尽可能多地杀敌,可能会不惜动用战场上的尸体,毕竟还是能挡住一些子弹,总比身边什么遮挡子弹的东西都没有要来得强。

根据子弹的弹道原理,在射入人体时,大都会翻滚,弹头变形,弹道发生变化,动能会减弱,即使穿透人体,再射入第二个人的体内时,杀伤力也会锐减,中弹者存活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战场上,用尸体挡子弹的事,确实发生过,作为军迷个人曾在军人所写的回忆录中看到过,具体书名真忘了,当时翻阅书本时,根据文字的描述,个人脑海想象中应该不会有假。

战场上为了保命,拿尸体挡子弹时,不会与人道与道德等挂钩,都是你死我活以命相搏的时候,谁会想到这些束缚人手脚的东西。

同时,在杀红了眼的战场上,眼见战友一个个前赴后继地挂了,即使是懦夫吓尿的胆小鬼,也会操枪搂火,她妈的老子反正是个死,死前最好拉个垫背的。

至于尸体挡子弹,也不会觉得是件恶心的事,当然和平年代的人,想想都恶心,但当年在战场上,哪管那么多,一切以保命杀敌,完成战斗任务为重。

本文由“国平军史”发布,图片均下载网络,对本文有不同意见,欢迎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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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个问题确实有点难为我们这些几乎从来没经历过战争的人啊!如果勉强说的话也只能说间接了解战场情况的皮毛知识,而且还是从媒体渠道得知的,所以这样感受可以说是聊胜于无吧!

我们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激烈战斗是吕正操将军率领的部队,听老人们说当时敌我双方打红了眼,尸体也遍地都是,没办法只能总尸体磊成墙档子弹,你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就是一个一个的往高处磊,而是乱扔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这样所谓“墙”就是乱扔在一起的,厚度也许五六个人体横着也许竖着,总之这种现象就是胡乱扔在一起的挡住自己尽量减小自己的伤亡,这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根本不会考虑是否档得住子弹,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战场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不会像我们这样和平时期讨论这种没经过战场洗礼的人问的问题,更不会有实验室里得出来人体档子弹的数据。而真实情况则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我说的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想说真实的战场比实验室里的数据差距太大了。以上仅个人观点欢迎交流!有交流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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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是残烈的,敌方将掩体摧毁士兵没有掩体伤亡更大。在火器时代用死亡的士兵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用战友的尸体作掩体实属无奈!战争要不是活要么是死,是不择手段的!至于人为掩体,我个人认为肯定是很好的,因肉体有弹性缓解子弹的冲力。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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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

战场上不但用死去的战友做掩体挡子弹。那日本鬼子在滇缅路为了封住国军后勤补给线,国军为了打通补给线付出残重的代价,可那千数鬼子没有后勤补给,只能吃死了的鬼子肉,也淹治,也晒肉干,但终将被歼灭。

子弹穿透人体也得说什么枪,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日本的三八大盖枪二百米内能射穿一个人体,少有的阻机步枪起穿透人体。再就轻重机枪百十米也能穿透。冲锋枪各式手枪,洛阳造杂牌枪等不容易穿透人体。

现在的枪五花八门,比以前的枪更准更有穿透性,阻击步枪五至八百米能穿透人体,看似解放军拿着的枪又短又轻,单射能力也很强,连射时钻透力差点。现代军队的防弹衣头盔值量也很好,一般枪也打不透。美国的防弹衣大部分是中国造,印度一部分防弹衣是中国造,两个国家再和中国闹中国就断供,我国的防弹衣是独一无二的质量好。矛和盾不断变化不断的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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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尸体是挡不住子弹的,除非少数情况。老李读书不多,读到过的,多数是用尸体来当隐蔽物,就是不让敌人毫无障碍的看到我们的战士。所以尸体挡子弹大多数都是这种情况。 而,在军事上,散兵坑是可以升级的。就是连接成战壕,战壕间再挖通道,最后发展成一个坚强的步兵阵地。这种阵地有一个单位叫做地堡,简单来说,就是挖更深,上面覆盖圆木,再覆盖土层,再次覆盖圆木,这种地堡,甚至顶得住大口径火炮轰击。 在《兄弟连》里面,我才看见了一个这样的描写:为保护自己,大伙想用长木头盖住洞口,但没有斧头砍树很困难。为解决问题,有人把两三具德军尸体盖在上面。这是一段巴斯托涅被包围的战斗,小说也是很写实的,那么这时候的尸体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呢? 那就是超级低温,德军的尸体被冻结实了,血液冻成冰,肌肉和脂肪(自己参看冰箱里面的冻肉吧。)这个时候,人类尸体的防弹能力大大增加了,也只有这种情况下,尸体能挡得住子弹。尸体中弹之后,本来应该飞射出来的骨头屑和冰屑会被厚厚的军服冬装挡住。这时候的军装作用就像是装黄土的袋子的功能,而尸体中的骨头,脂肪,肌肉,血管,内脏分部也是不均匀的,子弹会在冰冻尸体这种复合装甲里面耗尽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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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开戦,冲锋打仗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敌人。用尸体來掩护有两个可能一是,附身于尸体中,来掩护敵人打来的子弹,二是附身于尸体中装死,来掩护敵人的追杀,至于能不能挡得住子弹,任何东西在身前都可以挡住子弹,这要东西的大小与份量,尸体重大与轻小有所分别,也要看子弹发出來的距离有多远,同时也要看当时身傍边的尸体来衡量是否能挡得住子弹了,至于是否真的有人用尸体來掩护挡子弹,可能你不知,我不知,只有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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