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用什么治国原则?政治方面:推行郡国并行的制度,即在地方既设立郡县进行统治,同时也分封子弟、建立诸侯国;经济方面: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轻人民负担,劝课农桑,恢复经济;民族政策方面:初期对匈奴等实行战争政策,失败后改为和亲政策。
汉朝,是西汉和东汉的合称。汉、西汉,又称前汉,是中国古代继秦朝之后的一个朝代,与东汉(也称为后汉)合称汉朝,是中国第四个强盛稳固的朝代。 西元前206年刘邦被西楚霸王分封为汉王,而后经过历时四年的楚汉战争,刘邦取胜后,西元前202年最终统一天下称帝,建国汉,按照现代的断代史称为西汉。刘邦在该年5月听从娄敬的建议从洛阳迁都长安,开始了西汉王朝的统治。至9年1月10日王莽称帝,改国号为新,西汉灭亡,一共210年。西汉一共经历了12个皇帝(吕雉和少帝、昌邑王等在位不到一年,不包括在内)。
西汉 (公元前207年-公元25年) 西汉是汉朝的第一个时期,从公元前207年到公元25年。在汉朝中西汉是强盛时期,从文景之治到汉武帝的一代雄主,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展到了一个高峰期。
西汉虽然取代了秦朝,但各项制度基本上都秦朝继承过来,只是大的政策有了改变,从秦朝行苛政而速亡的事实中吸取教训,改为休养生息,文帝和景帝时期的赋税也降到了十五税一和三十税
这个汉武帝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时期的法制也向文明化过度,酷刑开始废除。
公元前202年二月,在“汜水之阳”的定陶,举行了简单的登基仪式。从此,刘邦由“汉王”变成汉王朝的“皇帝”,也就在制度上确立了定于一尊的地位,成为全国最高的统治者,完成了由秦到汉的改朝换代的历史性过渡。
1:定都迁都
汉的国都原在栎阳。楚汉战争结束后,关东广大地区都统一在汉王朝之下,若仍在栎阳建都就不妥。东周旧制,洛阳居“天下”之“中心”。 高帝五年(前202年)五月,刘邦定都洛阳。不久,有前往陇西戍边的齐人娄敬,路过洛阳时求见刘邦,详细地分析了将国都迁往关中的好处。由于追随刘邦开国的元勋多是关东人,不愿到离家张较远的关中去,所以坚持要定都洛阳。在这一片反对声中,只有张良支持娄敬的看法,认为:洛阳附近“不过数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敌,此非用武之国也”。而关中不仅地势险要,物产丰富,“左肴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而且宜于对广大的关东地区进行控制:“阴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足以委输。此所谓金城午里,天府之国也”。张良的分析,使刘邦下定决心,立即拜娄敬为奉春君,赐姓刘氏,当天即下令迁都关中。
:2:朝仪法规
在推翻秦王朝之初,汉王刘邦就曾宣布废除秦代苛法繁仪。所以,在刘邦刚称帝时,朝廷之礼仪法规甚不具备,群臣竟可在皇帝面前饮酒争功,以至醉后狂呼乱叫,拔剑击柱,喧嚣闹嚷,不成体统。对此,刘邦当然颇为不满。
博士叔孙通就趁机劝说皇帝应召儒生制定朝仪,并自荐承担这一任务。得到刘邦首肯后,叔孙通即征鲁诸生30余人,采古礼与秦代礼仪制定出一套朝仪。由于叔孙通曾为秦博士,他所制定的这些朝仪,也从此开始实行。是日,天尚未明,宫中侍卫、仪仗已罗立廷中。皇帝传警,群臣按事先排演好的次序,依官阶高低进入奉贺。礼仪庄严、场面肃穆,显示出皇帝的威严,臣下莫不震恐肃敬。行礼毕,举行朝宴,皆以职位高低向皇帝依次敬酒,一改以前那种喧哗、混乱的状态,益发使人威慑于皇权之“神圣”。刘邦高兴地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将叔孙通封为太常。从此,西汉一代的朝仪就这样确定下来。
3:休养生息:稳定封建秩序
稳定封建秩序西汉建国初,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加上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人民大量逃亡。汉初的人口,较之秦代大大减少,大城市人口剩下十分之二三。甚至出现了“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的现象(《史记·平准书》)。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恢复封建统治秩序,发展封建经济,这是关系到西汉地主政权能否维持并巩固下去的首要问题。对于西汉统治者来说,农民起义推翻秦朝的事实时刻萦绕在他们的脑际。这种情况使他们不能不采取一些比较现实的措施。历史上把刘邦采取的恢复社会生产,安定人民生活,使其经济力量得到恢复和发展的一系列措施称为休养生息政策。
从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五年)开始,汉高祖颁发了一系列诏令,主要内容有: 其一,组织军队复员。军队官兵复员为民,根据功绩大小,按照军功爵位的高低,赐给数量不等的土地。同时还规定,这些复员的官兵。愿留在关中者,免除十二年的徭役,回归原籍的,免除六年。这样,就使爵高位显的军官变成大地主,一般士兵也得到土地,成为自耕农,从事生产劳动。 其二,赐军吏卒以爵位。凡军吏卒爵在大夫以下或无爵者,皆赐爵为大夫(第五级爵),位在大夫以上者,晋爵一级,爵在七大夫以下者,免除全家赋役;七大夫以上者,分给食邑。这一条诏令的作用,就是从政治、经济上扶持一批因军功而获得土地的地主。 其三,招抚流亡。令战争期间流亡山泽不着户籍的人口,各归原籍,“复故爵田宅”。这使许多因秦末农民战争而丧失土地与爵位的地主和自耕农,重新获得土地和爵位,这对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其四,释放奴婢。诏令规定:因饥饿而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
以上是地主阶级适应农民战争后社会关系的变化而采取的措施,它一方面扶植了一大批军功地主,扩大了汉王朝的统冶基础,使封建统治秩序重新稳定下来,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农民战争的胜利成果,使脱离生产的农民回到了土地上,占有少量土地,有了生产条件。这样,客观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安定了社会秩序,有利于生产的恢复。
:4:政治、军事制度及法律
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在皇帝之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称为“三公”。“三公”之下,设有掌管国家军政和宫廷事务的“九卿”。地方行政机构,除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外,汉初还分封诸侯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承袭秦代,封国官职仿照中央。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里。这样就恢复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统治机构。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西汉建立了比秦朝更为完备的武装力量。在中央设立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地区的具体条件,分别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这些预备队皆由郡守和郡尉掌管。常备军和预备军的兵员,都由郡国征调来的“正卒”充任。
汉初除了建立军队外,又制定了法律。刘邦入关之初,约法三章,只是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 除了法律之一,皇帝的命令也起法律的作用,必须无条件执行。陆贾《新语》如何总结?《陆贾新语》是陆贾创作的宗教哲学类书籍。
传曰: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故曰:张日月,列星辰,序四时,调阴阳,布气治性,次置五行,春生夏长,秋收冬藏,阳生雷电,阴成霜雪,养育群生,一茂一亡,润之以风雨,曝之以日光,温之以节气,降之以殒霜,位之以众星,制之以斗衡,苞之以六合,罗之以纪纲,改之以灾变,告之以祯祥,动之以生杀,悟之以文章。故在天者可见,在地者可量,在物者可纪,在人者可相。
陆贾《新语》值得一读,集结哲学和辩证的书,其内容和《易经》中的观物内外,是阐述同样的道理,是一本集自然,哲学,就有宗教价值观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