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出身寒微,四十岁之前一直是以酒色之徒的面孔出现在世人面前。
刘邦虽然家境不怎么样,却好结交朋友,还富有同情心,喜欢助人为乐。
其为人不拘小节,喜好美酒女色,但心胸很是宽广,吸引了很多人跟随在左右。整日里呼朋引类,醉舞狂歌,活得倒也十分逍遥自在。
由于当时秦始皇还活得挺好,天下也还算稳定。所以刘邦的那句“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的豪言也只能在背地里偷偷说说而已,绝无付诸实践的可能。
在和平的环境里,刘邦这样终日与酒色为伴,又不想去务农经商的人,也只能贫困潦倒一生,根本看不到出头之日。
如果让千里马去干农活,那它还不如一头老黄牛。被困在黄土地上又游手好闲的刘邦也少不了被一些乡里乡亲翻白眼。
但在刘邦四十七岁那年,大秦帝国被作死的秦二世搞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这给了那些有勃勃雄心意欲取而代之的人以良机。
刘邦这匹千里马也正式踏上了赛道,机会向来都是上苍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礼物。
在萧何和曹参因惧怕有灭族之灾而不敢带头的时候,刘邦又一次显示出了英雄本色,他果断的抓住了这次机会,成为了这支起义队伍的首领。
刘邦这个人既不会耕田,又不懂经商,从其当亭长后的所做所为来看,他也不是块当官的好料。
刘邦的长处是擅长发现和使用周围的各式人才,他很善于调动手下的积极性,具有高超的领导才能,是个天生的领袖材料。
韩信曾佩服的说:“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且陛下所谓天授,非人力也”。
四十岁之前的刘邦所显露出的才能,就已经被吕公这样混社会的人所看好,吕公甚至把女儿嫁给了当时还一无所有的刘邦。
刘邦在四十岁前所欠缺的只是一个时机,一个可以大展拳脚的乱世。所幸他在四十七岁的时候终于等来了这个机会,此后也就水到渠成的成就了帝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