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李倩月被洪某合同他人杀害是因为“情感纠纷”的是云南警方。
8月7日上午,被害女孩李倩月的父母亲人到勐海派出所了解案情进展,警方给他们透露女儿被害的原因是“因为情感问题”。
对于警方的说法,李倩月的父母亲人并不认可,他们向警方提出了三点疑惑:(一)洪某的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二)洪某和犯罪嫌疑人张某光、曹某青是什么关系?;(三)三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不光是李倩月的亲人,很多网友可能都不会接受李倩月被害仅仅是因为情感纠纷的说法。
因爱生恨,从而走上极端而杀人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没有。但那一定是受伤害很深一方的“绝对反击”,而且往往以争吵中的激情杀人为主。
在李倩月和洪某的交往中,洪某显然不是受伤害的一方。李倩月是死心踏地喜欢他,甚至外出时看见路牌中含有“洪”字都会和路牌合影。
李倩月既没背叛洪某的感情,也没有骗取他的钱财。就算李倩月失踪时洪某在朋友处到处散布的李倩月拿走了他的几万块钱,在今天这个年代,为了几万块钱就杀人怎么也说不过去。
而且洪某是伙同他人杀人。有消息称洪某和另外两个同伙张某光、蒋某青都是江苏某海事职业学院的同学。仅仅是因为同学关系就替别人的情感问题去杀人,这脑子要烧得多坏才能这样。
警方现在公布的应该是调查中发现的初步原因,还有没有后续让我们拭目以待。至少受害人家属的三个疑问应该得到公开的回应。
洪某等三人会判死刑吗?猫老师在另外一篇问答中已经作了详细的分析,这里就少说两句。
洪某等三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是极大的,因为他们三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132条对故意杀人罪量刑的上限就是死刑。
张某光、蒋某青是直接杀害李倩月的凶手,他们中至少有一人会被判处死刑。而洪某是这起凶手案中的共同主犯,并不会因为不在现场,没有亲手杀人而免除死刑。
洪某等三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也没有立功等可以减轻处罚的因素,他们被处以极刑的可能是很大的。
有律师分析说,从洪某的种种表现来看,他有可能有某些心理疾病。但律师同时也说,这不能成为他免刑减刑的理由,让支持对他判死刑的网友放心。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