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男女朋友认识不久就住在一起了,的确如此,是社会变了还是人变了。本人认为两者都有关系。在八十年代以前,社会风气比较清明正派,思想方面也比较自重保守,在这方面每个人都比较看重自家名声。男女很少出现在婚前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同居,更无可能在婚前生小孩,(这一点在乡镇农村双方父母特别忌讳,认为这是伤风败俗之事,父母会在众人面前难以抬头)。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西方的各种思想意识随着国门的开放而一涌而入。西方人崇尚的性解放性自由的思潮也一起进入我国,而后国人的思想意识也随之而改变。也不再觉得这事是伤风败俗丢人现眼的事了。就这样改变了以前的思想。所以说社会也变了,人也变了。
对于这种男女朋友相处时间不长就住在一起的事情,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每个人的思维不同,各方面的情况也不同,所以各人自行定夺就好。
不过年轻人刚刚进入社会,思想各方面都不够成熟,人生阅历和生活承受能力也较欠缺。如果认识不久双方还不够了解清楚就冒然同居甚至生出小孩。大概率后续的麻烦事会很多。(为什么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这可能也是其原因之一)。所以说男女双方还是洁身自好自重自爱点,先相互了解清楚,再自己作出双方合意的选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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