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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以后会不会消失?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应该是考虑到现在实行了合村并镇的发展趋势,主要是为了发展新型的农村,服务好农民,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推行城镇一体化,才提出的这种问题而已。

从我国的乡镇的发展的历史来看,是不会取消乡镇这一级。毕竟乡镇是上边联系着国家,下面联系到农村,是为农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个单位,但是乡镇会出现减少这种现象是应该的,历史上就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我国现在的政府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县、乡镇、农村6级的体制,但有可能取消,设计这个单位,也就成为5级的管理模式,乡镇是执行国家和落实政策的主要的单位,也是国家离不开的一级政府。



从西周开始到现在,在历史的发展方面来看,在国家发展的初级阶段叫作公社,后来改成乡,现在又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称为镇。但始终乡镇没有被取消,但是各个阶段的规划的体制不一样,所以名称也不一样。有可能乡被取消,但是镇会存在,这只是一个称谓而已,或者被改为其他的名称,总之是一个换抢不换药的叫法而已。

其实从现在历史的发展角度来分析,乡镇工作的确是不容易,可以说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来执行国家的政策和工作,所干的工作多种多样,可以说在乡镇工作的人员,是一个全能型的工作者,既可以搞一些技术方面的指导,又可以去维持当地的治安,还有为民服务等等。



总之,乡镇是不会取消的,因为乡镇才是联系国家和农村的桥梁,而且也是一个主要的桥梁,是为农民服务的最后的一公里的单位。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讲,乡镇虽然叫法不一样,可是形式是一样的,其职能是一样的,主要是为了国家服务,为了农民服务,在努力的执行着政策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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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一)国家应取消市、这是一个虚设机构,省下直属是县,减少吃闲饭的人,减少国家财政开支,梢公多了打浪船,一个号令到市,市传到县,这是多植一举,多个机构,几百人手要发工资,人要吃饭,比如,平均每发3500元一月,一个市政府起包括下设机构,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农业局,市农村部,市司法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劳动局,市外贸局,市商业局,市卫生局,一个局只达150人,加市政府机二三千余人估祘,一个发工资就要,一个月发工资就千余万元,一年12个月,就要个多亿发工資,可想而知全国多大少个市,国家财政要支出数千万个亿发工资,如果撤掉,要节省多少钱的负担。(二),将乡,镇撤掉,一个乡百十号领导干部,每人只达3000元月,一个月发工资就要三四十万元,全国多少万个乡镇,要节省数亿万个亿发工资。小民建议:省下设县,将村再扩大,将择优干部到村任职,发工资,一个村只有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村出纳,村妇联发工资,人平发3000元,一个月只要四万五千元,国家财政要节省多少开支。(二)建议三个小组合并一个小组,由村管辖,组长由村民中产生,能流任职,三年一选,每年补助二千元一人,能带领村民致富的,村民认可,继续任职组长。(三)各种惠农款,惠民款,国家下拨财政少了许多关卡,避免一层剝一层,到村民手里的障碍就少了。(四)村里由村民每组选出一个监督人员,组成村民监督小组,监督村任职干部是否将国家下拨财政是否对口使用,成挪做它用,或占有吃喝贪腐,和调停村民矛盾纠分和维护本村社会治安。愚人浅见,尽供参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参考,赞同的,请点个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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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会不会消失?目前来看,还没有这种发展趋势。乡镇机构改革目前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上保持同步进行。有的地方已经试点改革结束,大部分地区将在接下来半年时间内,基本改革到位。乡镇机构改革的大体方向,是在现在机构设置的基础上,进行大范围调整,将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设置。乡镇是“放管服”改革的最后一级,为了守住最后一道线,接好管好下放的事项和行政权力,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人力物力以及编制资源,向乡镇一线倾斜,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加强乡镇管理。

乡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机构也是尽量整合设置,统筹安排,集中发挥职能,强化为民服务。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也改变过去群众想办个事,被推东推西,就是没有人承担的混局面,充分挖掘编制、人力资源,协调统一使用,突出保障重点,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使重点工作重点职能得到重点保障。

乡镇改革如此火热,看来乡镇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在内,只会改革,不会消失。唯一会消失的,是承担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乡镇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类编制。职能弱化的机构,也会整合到其他职能相近的单位。即使是长期没有办理事项的职能,也会冻结,而不是直接取消。

过去传言精简层级,撤销市、乡镇两级,省直接管县,县直接管村,目前看来,是实行不了了。市县以上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也将进行,都没有撤销、精简层级的动向。而且乡镇改革还强化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职能,除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外,将许多原来由县局直接管理的派出机构撤销,整合到乡镇机构之中,包括食药所、水利站、国土所、工商所等,以便于权力集中统一发挥,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节约干事成本,充分利用现有力量,改变过去多头管理的局面,堵塞漏洞,更有利于乡镇职能的发挥,也更让群众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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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乡镇是我国省、市(县)、乡(镇)三级行政区划最低一级政府机构,是国家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不会消失。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

其实,几千年来,尽管我国的乡镇设置不断演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需要,乡镇机构进行多次重大改革,但都没有撤销。

乡镇设置从西周开始到民国时期,经历了“乡官制”、“职役制”、“自治制”、“保甲制”四中制度。

建国后,从1949到1958年为第一阶段。为适应土地改革与基层政权建设,实行县、区、乡三级人民代表会议,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行政区划,与现在的村委会差不多。1954年首次确定乡镇是我国最低一级行政组织,村一级退出行政区划。1957年,撤区并乡,区级行政组织撤销,省、县、乡(镇)三级行政区划基本形成。

1958年到1980年为第二阶段:人民公社时期。

从1980年到1985年为第三个阶段:社改乡(镇)时期。

从1986年到1998年为第四个阶段:撤并乡镇时期。全国乡镇由1985年的8、3万左右个下降到1988年的4、5万个左右。

然而,尽管经历了这么多的变革,但乡镇这一级最低行政机构一直存在,说明了它的重要性。有人层设想取消乡镇,所有行政村直接受县级政府管理,我觉得是开玩笑。所以,至少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乡镇这一级行政机构可能会改革,但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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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消失的,不论任何一种事物,会生成,就会消失,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乡镇的诞生,就是为了方便管理,但随着农村人口逐渐减少,某些村的存在变得非常尴尬,这些留守村也使得一些乡镇的存在变得逐渐尴尬起来。


在多年以前,我们就进行过乡镇的合并和撤销,这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做出的积极调整,以后也会有,而且规模会更大


我预计,以后农村的人口会继续减少,乡镇的数量也将随着人管辖人口的减少而减少,但不会消失,原因有三:

  1. 没有乡镇这一级进行管理与服务,县一级管理的人口太多,必将导致工作的混乱与无序。

  2. 没有乡镇这一级进行管理与服务,县一级管理的面积太大,势必造成顾东顾不了西,顾头顾不了脚的被动局面。

  3. 没有乡镇这一级进行管理与服务,县级就成了最基层政府,县委书记和县长该管谁去呢?

小结:事物的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事物的消失也必然有其原因。乡镇只是一级管理机构,无论其存在与否,与国情、与架构都无太大影响。就像前几年吵的很凶的撤销市级管理机构,由省直管县,我觉得无论撤与不撤,带来的变化都不会太大,只是一些文字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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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至少在近期不会消失,但是有可能会通过撤并整合,使较小的乡镇变为较大的乡镇。

关于乡镇的撒并整合,我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曾进行过一次,即“撤区并乡”。我所在的县,七个区一级机构全部撤销了,27个乡镇也撤并整合成17乡镇了。

为什么要撤区并乡呢?我个人认为有两个主要原因。

一是交通、通讯条件改善之后,区一级的作用明显减小,甚至完全消失了。比如,建国初期交通、通讯条件差,县里的工作需要先部署到区,然后再由区部署到乡镇。整个部署的过程主要依靠两条自强不息的腿。

撤区并乡的第二个我认为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管理上的中间环节,使工作部署更加快捷,也更加准确,同时在撒区并乡中需要过渡的干部,经过近30年的时间,如今已经差不多过渡完毕了。这就永远减轻了国家和群众的这一负担。

至于下一步是否需要撤消乡镇,应当说尚需研究和试点。我个人认为,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一些地区和一些大城市的近郊,如果行政村能够合并,并且实行社区管理,县完全可以直管到村(社区),那么,乡镇一级机构也就没有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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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说,农村,乡镇将来也不会消失!

农村作为国家构成板块,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会消失的,但会以别的形式发展存在。

比如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农村城镇化进程,将发展成为特定 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模式。现在的农村,还面临很多困难,很多边远地区还没有脱贫。

很多农村地区的人民,为了更好的生活,而选择出门打工,家里只有一些老人和留守儿童,土地耕种也成了难事,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还有很多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一些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很突出,因病返贫的例子很多。

现在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有了国家对农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扶持,虽然农村发展任重而道远,但不久的将来,农村人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当然流芳认为一个村庄的命运,也要靠村民奋斗,但也要考虑到历史进程。

现在一些人都在冷嘲热讽小清新的乡土情怀。

流芳来说几句不同的观点:

流芳认为我们都是年轻人,需求接近,确实中国也处于上升阶段,大家更在乎进城卡位,阶级提升,然而这个过程总归是会趋于平缓的。中国很大,各地不同,凡事一概而论不妥。

坐标四川,有空就喜欢往山里跑一下,无论是四川的山区还是外地的海岛,确实有很多鬼村,以及很多衰退中的村庄。 然而四川这里是村村通公路,路还修的不错。由于交通便利了许多,一些本来可能要衰退的村庄没有继续衰退下去。

有人文底蕴的地方政府会修缮。排不上号的村,一些乡镇企业家赚了钱,也会把村子祠堂村庙修缮一番。 村和村是不一样的,四川山里很多可以追溯到唐宋的古村,有人文,有历史,有不同的饮食文化。

很多村都能扯出一大堆故事。这样的村庄,自然不会消亡,消亡了也是可惜的。每个时代,值得被保留的只是那些相对比较经典的东西。如果真的只是土坯房,那归尘归土亦无不可。

如果基建给力,通讯发达,乡村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想象的那么不便。

比如在四川的一些很偏僻的山村里,一些农商,茶商去收东西,收茶叶堪比去趟西藏,而现在呢?如果基建给力,村庄是可以进化成有一定地域特色的卫星社区的。

现在慢慢的村民经济条件也不错,年轻人有车通勤进城上班,住的宽敞,山青水秀,老年人整点蔬菜,搞点茶叶,已经初步有城市般的生活品质了,小日子不要太舒服。

当下我们要好好发展经济就是了,村民以及这些村庄的年轻人,他们自己会决定村庄的生死以及自己的命运。

以上是仅为流芳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请老师们在留言区留下你宝贵的意见,流芳会积极参与讨论~

感谢您的阅读:GLF顾流芳将长期发表自己的一些个人观点,我们一起共同交流与学习,再次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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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是我国现在最后一个国家行政权利管理机构,从国家最高行政权利管理机构的中央政府的国外院开始,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县(区、旗),到乡镇这五个级别,乡镇的前身是从集体经济时期的人民公社转变过来的乡镇的行政级,与城市里的街道办事处是同等的行政级别,在行政职级上,都是正科级别的,那么从人民公社转变而成的乡镇会不会消失呢?一定不会的,既使将来形势发生了变化,乡镇可能会改名,但是,这个最后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乡镇政府也不会取消,也不会消失的!

一个国家,从古至今,都是有从上到下的各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从中央政府开始,根据需要设置了不同层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就设置了中央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洲、盟)、县(区、旗)、乡镇这五级政府机构的,这么些年以来,除了地区的政府机构调整为市级政府机构之后,调整最多的就是乡镇政府,是从人民公社转变过来的,因为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已经不适合现在农村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虽然人民公社消失了,但是并没有取消,而实行了全建制的转化为乡镇政府了!

乡镇是国家最后一个政府机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政府机构,承担着从上启下,最后贯彻、落实、执行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的决定和任务的,任重而道远,也是不可替代的,也是离不开的,因此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政府不但是现在,就是将来,也不会取消,也不会消失的,或许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乡镇也会更改组织名称,也可能改名叫街道办事处,或者叫其他什名称,但是我国的乡镇这一政府组织机构,也不会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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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以后会不会消失,主要看你设定的以后是多久,在我看来,短期内乡镇还不会消失。乡镇是村以上的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管理着十几个行政村,一个县有十几个乡镇,就有一两百个村,如果去掉乡镇,由县政府直接管理一两百个乡镇村,目前估计还是有困难的。


我是市派驻村帮扶的工作人员,和乡镇干部接触比较多,能感受他们工作的辛苦。脱贫攻坚以来,每个乡镇干部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包联若干贫困户,经常连星期天都没有,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除了帮贫困户出主意、想办法,有时还要自掏腰包补贴贫困户,压力非常大。

如果撤销乡镇,村上的好多工作都无法顺利完成

由于村干部待遇差,现在的村干部老龄化非常严重,有能力的年轻人宁愿出门打工,也不愿留在村里当村干部。现在提倡电子化办公,许多年龄大的村干部根本不懂电脑,没有乡镇干部的帮助,不能及时完成各种报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也许有小时的可能,但短期内仍然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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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现在乃至以后一段时期是不会消失。国家行政采用五级执政划分的,即: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 县处级、乡镇级。

虽说乡镇一级属第五级人民政府,但他的职能确一应俱全,上级政府应设的机构那么乡镇就有对应的办公室,如: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后勤管理,机关服务,办文办会。综治办,负责维稳,治安管理,统战民宗,来信来访,司法调解,安全生产,人口管理,普法及基层派出所、法庭等。农业农村办,负责农业生产,林业,水利,畜牧等相关工作。民政办,负责民政优抚,救灾,大病互助等相关工作。城乡建设办,负责城镇管理,三创四化,土地开发,农村建房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办,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排水治理,环境卫生等。扶贫办,负责扶贫开发,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等。计生办,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统计站,负责乡镇的统计工作。工青妇办,负责培训教育,转移就业等。

乡镇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乡镇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所以,取消乡镇目前而言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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