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到底邻居被杀了两个小孩是溺水身亡还是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呢?这是网络上争议的一个重点。
孩子的死亡性质是什么,关系到张玉皇是不是真凶?假如孩子是溺水身亡,这也完全能够说得通。
案发时间为:1993年10月24日,笔者刚刚细心查了一下日期,发现这一天刚好是星期日。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次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此水库正由张玉环承包。
一个六岁的孩子,按照正常年龄,应该是上幼儿园的年纪,星期天学校没有上课,很有可能六岁的孩子,带着四岁的邻居小孩一起到水库的池塘边玩耍。
而当时值农忙时分,其中一孩子的母亲舒爱兰回忆,孩子出事,正是江西农村秋天收完晚稻,接着收稻草的时候。
“那天上午我收稻草回来,发现小孩不见了,就开始到处找。全村到处找,塘里、沟里都打捞过,没有找到人。”
刘荷花是另一名受害儿童张振伟的母亲。她回忆说,事发当天上午11时左右,家里猪仔生病了,她去喊兽医来治病。出门时儿子还在,待她回来时,孩子不见了。
农忙时分,孩子疏于看管,两个不懂事的孩子,自个儿跑到田野的水库游玩,不慎滑入水中溺亡,这完全有可能。
我们知道人在溺水时,在水里是不断拼命地挣扎的,而水库边杂草丛生,脖子被草割伤,胸口被水库边的土块压伤,也情有可原。
按照这样的推理,孩子溺亡的可能性很大,因此,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孩子有没有做尸检?法医到底是如何判断的?
如果法医做了尸检,应该能够明白溺水而亡的尸体特点,跟凶杀窒息而亡的尸体特点是完全不同的。我们看过古代法医断案就知道根据尸体的特征,完全可以判断出死者是哪种原因而死亡的。
更何况现代社会,法医可以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他们的判断结果会更加客观准确。假如当时没有尸检,那么这个案子真的很难断案,也很难找到孩子真正的死亡原因。
假如法医是做过尸检,确定孩子是被凶杀的,那么就可以排除溺亡。以后审案就必须按凶杀案的审案思路方向去寻找证据,形成证据链。
在当时那个时代,没有录音设备,没有监控摄像头,很难找到具体的物证。这个案件跟杭州杀妻案不同,杭州杀妻案可以先调看监控录像,再查看许某家里的水表吨位数,通过推测判断尸体可能被分碎抛入下水道,进入化粪池,在化粪池里找到相关的人体组织,从而可以断定凶手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可是张玉环案所处的地点在农村,又在野外水库里发现孩子的尸体。如果当时断案的民警够细心,那么要注意一下水库旁边的脚印是否凌乱?是新脚印还是旧脚印?又是谁的脚印?这个也是极为重要的证据点。因为当天刚好下雨,如果真的是张玉环杀死两个小孩后抛尸在水库里,那么水库边应当会留下他的脚印。
这种种的猜测将随着张玉环被释放后,警察重新审查此案,翻阅案卷后逐步破解,希望能在原有的证据上发现新的线索,使案件大白于天下,让坏人受到应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