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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向客户卡里打钱,柜员失误把取6千当成存6千,事后却推卸

2020-08-09 18:19阅读(75)

民生银行向客户卡里打钱,柜员失误把取6千当成存6千,事后却推卸责任说客户不当得利,怎么办?前几天,我去民生银行黄山支行换卡(一周才能拿)且取6千钱,也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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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

第一我们要认清问题的性质与处理方法,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对待和处理这件事。

把取6000当成存6000,里外里差了1.2万,而这笔账一查就能查出来,很简单的,这6000算是什么性质?不当得利,说的没错。也就是说,这不是你的钱,你就别惦记了,你拿了你就应该还。

如果你不还,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会转化为侵占,所以你是没有理由留下这笔钱的,查不出来你可以占便宜,查出来了,你就要返还的。

现在的问题是,明明是银行的错误,怎么能颐指气使的让你去银行还钱呢?这个地方你有点话语权的,第一,你要还,第二,你要上门来赔礼道歉,第三,去银行的费用是需要银行出的,而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要求。

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客户说的算。银行做错了,需要有个好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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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标准的服务态度问题了。民生银行柜员,由于自己的工作疏忽,给了人家6000元,还写上存6000元。这是工作失误是没有问题的。

银行一般都是一天三清库,中午就核对出资金的短缺,说明工作效率还是可以的。可问题在于后续的处理方式上。

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给别人造成了困扰。还要求别人去送,不送就说别人是不当得利?真的好大的架子,好官僚的思想。当然多数银行部门还是不错,只能说是该名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够高吧,服务意识不足,也可能是逼急了恼羞成怒。

不就相差12000元吗?当然也有解决方法。首先,将相关银行卡冻结,回头再将有关业务撤销。这样短缺只有6000元了。

凭什么取钱的人,已经到了外地,还要配合你们呢?莫非你们是执法机关?你们没有权力的。

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应当按照有关程序首先联系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方便到现场,银行应当派遣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带相应的记录仪去现场收钱。有人说没有规定,没有规定可以设置啊?银行不是服务客户是第一位的吗?法律也是这么完善的。

如果相应人员不配合呢,或者去了人不在,找各种理由。如果多次(3次以上)被相应人员晾鸽子,这就说明当事人确实没有想还钱的意图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说相关人员不当得利也确实准确,这笔钱本身是不应该给的,而且银行也告知了。我们只要不主观故意占有,就不会为过。

但是,直接电话告诉当事人是不当得利,这种做法很让人恶。相关银行网点确实应当提升有关服务态度了。

银行不是要求当事人退回来,而是应当请求当事人退回来,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车马费和误工费。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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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似乎得了“不当得利”的尚方宝剑,处处颐指气使,这种态度真是让人厌恶。

首先,钱是要还的,这点毫无疑问。但是,怎么还?还真不能让他们太舒服!

我的建议,第一要表明愿意还的态度,并做好录音。第二,说明当天不在本地,无法赶回。第三,要银行人员为其失误登门道歉!

这事从银行角度看,的确是要求当天追回,否则处罚这位员工。如果其态度好一点,跑一趟还钱也可。不过就这种处理自己失误的态度,是要给点教训!

退一万步说,只要你表明态度要还的,银行也拿你没办法。去报案公安不受理,这是民事纠纷。所以你尽可以在家,安然等待银行登门道歉。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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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用户思维,在他们的眼里,根本就没有客户,这是银行的通病。

这个问题处理起来很简单,银行做错了,无论客户是否不当得利,银行应该先承担错误,至少应该先道歉,但是银行没有,反而用威胁恐吓的方式来要求客户配合,这样的情况,只能说银行太任性。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银行员工自己犯了错,发现这个问题后,并没有上报给银行领导,而是想威胁恐吓客户的方式,偷偷弥补这个错误,然后当作没发生过这个事情一样,因为一旦上报,员工肯定要被处罚。而大多数客户并不懂法,加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肯定容易被唬住,可能就配合了,然后还受一肚子气。

结合题主的问题,建议:

第一,首先这个在法律上肯定要还,因此,不用抱着侥幸心理,如果是国外,可能不用还。但是著名的许霆案,让我们非常害怕会被承担同样的结果。但是我个人建议,将银行打过来的电话录音,确认是银行的错,把这点证据保存好,然后再从容应对;

第二,取得证据后,可以向110反映,或者去公安局报案,对于银行采用威胁的方式,进行举证,不管是否立案,先主动对接吧,前提是你不嫌麻烦的话;

第三,找一个律师,说清楚你可以承认还钱,但是,对于因为银行的错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要求赔偿,同时你也承认归还那笔钱,前提是银行先赔偿,然后去法院向银行发起诉讼;

第四,通报媒体进行报道,目前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自媒体都会抓住一些热点,站在弱者的角度去发文制造热点新闻,这样可以给银行造成压力;

总结,题主不怕麻烦,又不想息事宁人的话,就可以采用以上方式应对,如果你还想争一口气的话,就要采取法律手段积极应对。

如果你不想惹事,那就乖乖配合吧。不用到这里来问人,毕竟,忍气吞声的人多了,不差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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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好回答,老婆以前是银行柜员,也出过这样的事。晚上封箱宋库的时候发现的,马上先从自己的账户里拿钱垫上(下午班,不然同事们都没法下班)。然后开始差监控,最后还是她们的副行长回来后查出来的。给当事人打电话,赔礼道歉说业务办错了。储户也通情达理,第二天来行里办了业务。出错不可怕,就怕你出错了还一副趾高气昂还不认错的样子。态度好很多人都可以原谅,态度不好爱咋就咋滴吧。马上回当地让她给你报销路费(头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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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立刻还回去了,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

民生银行员工已经给你打了很多电话了,这也算是态度很好了。银行确实是自己柜员失误了把取钱当成了存钱,这名员工肯定不想自己把这笔钱出出来的。因此,才急着给你打电话催着过去。

当然了,你在外地可能过不去,这名柜员应该承担自己失误带来的客户往返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直接跟柜员说,你要在这样打电话就投诉到民生银行总行。

当然了,钱是必须要还回去的,取6000当成了存6000,这下相差了12000元。当时不知道你看了小票签字没有,如果你看了小票也核对了也签字了,那么可能你没有仔细看。因为小票上有明确的账户数额等信息。这些钱你真的是要不成,最好还是去还了算了。

因为你的卡也还在银行里面没拿出来的。既然是银行的钱,你也得不到这笔钱,既然银行柜员催了,还是把情况直接跟她说明白,合理合法的要点路费,就赶过去把小票给人家送过去算了。这点路费什么的应该银行给出的。

但是,银行这样颐指气使的样子,可能让你有点生气。这件事可以投诉到民生银行相关部门,让他们赔礼道歉,不过钱还是最好立刻去还了,以证明自己没有想要这笔钱。至于路费什么的,肯定是银行方面需要出的。毕竟是他们的失误造成了你的麻烦。

综上所述,钱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至于银行方面态度不好,这个必须让他们当面赔礼道歉,必须把你的来回车费出出来。这样子才显得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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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前几天刚碰到过。在自助机上存了一千,系统提示出错,钱被银行吃了,然后自动打出一张白条。

我拿着白条问客服。

客服说确实没存进,但这里网点系统出问题了,让我下午来。

到下午三点,网点打电话确认这事,让我去解决。我说你们帮我把钱存进去就行,我再跑一趟很麻烦的。银行就把钱在进我卡里。手机收到短信是存了一千,当时没细看,余额却涨了二千。原来是系统恢复后把钱存进了,但柜台人员也给我存了一千。等于我实际上存一千,信息也就收一千,但卡里却收到二千。

也不知道是哪里出错了。

等第二天银行打电话了,我才知道。当天下午我到网点,跟银行人员查了一下明细,确认多收了1千。我把钱取出来给他们,再过一天,银行又打电话过来说是系统多存了,就只能从系统那边去扣。他们又给我卡里存进去一千,叫我不要转走,让银行系统直接扣。

到现在两三天了,好像那一千块钱还在卡里,也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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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生银行取六千元,结果柜员工作不认真当成了存六千,一出一进,形成一万两千元的损失。对于客户来说,如果拿着这笔钱拒不归还,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一旦走上法庭必然败诉。对于银行柜员来说,自己的工作失误如果不能追回这笔钱,则需要自己承担损失。


作为一个诚实的人,一个讲法律的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属于自己的钱不能要,这笔钱是一定要还的。


但是具体怎么还,何时还,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了。


银行当大爷当的太久了,多年来不思进取,服务意识淡薄。明明有七八个窗口,在人多的时候却只开两三个。VIP中P窗口空空荡荡,也不看满大厅坐等办业务的普通储户。至于银行存款不翼而飞,存款变成保险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就以涉事柜员来说,自己出现了工作失误,不认真向储户道歉,友好沟通,反而恐吓威胁,颐指气使,态度极为傲慢无礼,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钱是一定要还的,态度要鲜明,这是基本原则不能动摇,这一点上法律也会站在你这一方。


具体的做法自然也就简单了。


首先,跟银行柜员很客气的说明在外地出差,大概会有两周左右才能回去。

其次,说明自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到银行还钱,请银行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准时来拿钱。当然要携带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明或者单位介绍信,拿到钱后还要给出收据。

最后,为了安全稳妥,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媒体介入更好,将此流程作为范例进行推广,这将是消费者胜利的大事件。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该银行柜员从此就学会了如何做人,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会大幅改善,相当于拯救了一个失足青年。而为了保住工作,该柜员也会先行垫付这笔款项,然后在心情忐忑中积极友好的不断沟通并追回这笔钱,从这一过程中深深的体会到储户存款丢失时的心理,这是一次思想境界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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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本人遇到过,坐标张家口,方式方法不得当,这是标着三线城市实际上却是四线小城市,注意别的城市不知道怎么样,管用不管用。

银行当时做的事情,我留下了手机的视频资料,大堂经理要没收,我没给,退伍军人一个,想动手,被义正言辞的拒绝的同时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银行卡同时拿在手里,银行工作人员看着这样也不好真动手,最好在银行柜台处解决,安静等待警察到来,毕竟银行是店大欺客,可不管你这个那个的事情,明明是你对,最后也是你错,这就是银行。

等警察到来后大堂经理倒打一耙,警察自然不信,我给其看了视频资料,讲清楚事情原委,警察劝我当时就给,我拒绝,必须明天给,所有对话都有录音,并随时统治亲朋赶紧过来,要求就是必须要当场道歉并将涉事经理和柜员全部处罚,最后肯定不行,走的司法程序,最后闹大了,这种事千万别怕闹大,闹得越大这种事情越有利,因为所有事情第一时间都有保护的,警察出警有记录不怕,电话第一时间录音也不用怕,这种事情都是第一时间有利的进行,如果出了柜台哪怕是ATM与柜台一体的都不行,这个即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在店大欺客最不利的情况下寻求最大的保障,因为一旦离开就是侵吞公共财产判你没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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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也长期在银行工作,我觉得民生银行的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当。

这件事情是民生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在先,即便要将钱退回来,也应由银行员工主动上客户的门将自己失误造成的错误纠正过来,而不是只打电话催客户上门将取款小票送过来。当然,如果近的话,可以征求客户意见,是银行上门还是客户自己送来,这种态度必须要好,让客户自己决定,而不能在言语动粗,动辄说什么不当得利。而从题主反映的情况看,题主当时在外地,一下子赶不回来,那么银行自己就要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了,而不能将自己失误的怨气晒在客户身上,这是很不合理的,也是很不公平的做法。尤其,事后将自己的失误归咎于客户妄图想不当得利,则更显示了银行过去那种霸权思维意识,凭借自己的强势话语权,不顾客户利益,真有点颠倒黑白之嫌。

如果是这样,我建议客户向法院起诉民生银行,让他们给你公开赔理道歉,维护你个的声誉和形象,也给民生银行一点教训,让他们长点记性。

当然,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都不能如愿,或故意久拖不办理,则另当别论,如果此时银行再说客户有不当得利的想法,还可以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