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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王炖福王,摆“福禄宴”应该是真的。问题是不知道加了什么调料,李自成真能吃下去么?!

福王太胖误了性命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这家伙有三大特点: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阳所有娼妓;三是扣门,横征暴敛富可敌国,舍得花大把银子嫖妓,却舍不得花钱赈灾。当年河南连年旱蝗大灾,百姓相食,作为藩王的朱常洵却舍不得拿钱赈济灾民,还振振有词:“赈济灾民是国家的事,和我有啥关系。”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领起义军攻克了洛阳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于身体太胖跑不动,只好躲在庙里面,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活捉。

民间传说有声有色

李自成如何对待福王的呢?民间流传有声有色:

一是李自成下令将福王剥光洗净,剃去毛发,灌药清洁体内污物,然后扔进大锅活活煮死,同时还将福王府中养的几只鹿放入锅中一同炖,摆酒开宴,与将士们共享胜利果食,名曰“福禄(鹿)宴”。

二是李自成的部下将福王杀死,抬了回去请功,闯王看到福王身300多斤的身体,非常气愤,都称“王”,人家养尊处优肥得像头猪,自己四处征战瘦得像条狗!于是命令手下将福王剁成肉块,与鹿肉同炖,吃了一顿“福禄(鹿)宴”。

三是福王被捉后,见到李自成,福王磕头如捣蒜,但李自成怒斥其做恶多端,一刀砍下朱常洵的人头,尸体丢弃荒野喂狗。明朝臣子暗中捡回零落的尸骨将其埋葬。

明清著作记载异口同声

我们再翻翻明清著作中如何记载胖福王之死。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戏剧家李渔大家应该熟悉,他写的《古今史略》记录:“自成迹福王所在,执之,王遇害。贼置酒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李自成攻破洛阳城时,李渔30岁,他记录的应该是所见所闻。

《鹿樵纪闻》是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吴伟业所著,书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阳城的记载:“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吴伟业在明清两朝做过官,这个事件发生时他32岁,他的记载可信度较大。

彭孙贻是清初著名的文学家,他著的《平寇志》也描写了福王被杀的事:“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彭孙贻当年26岁,记载是有一定依据的。

这三则都记录了李自成炖福王,有一点说法相同,不是活烹,是杀了之后炖的。但以上资料都是出自个人的著作,可信度打了折扣。

史料如何记载?

清朝史官编纂的《明史》中可以查到这段记录,《李自成传》记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福王常洵传》记载: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同一部《明史》,说法似乎不一致,前者说李自成的起义军喝了福王的血,后一则说是李自成手下杀了福王,但还同意将其尸体收敛入棺。但仔细想想,饮血酒和埋尸体并不矛盾。

民国十三年,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墓志,上记录:“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

这个可信吗?墓志是明朝指派大臣所写,崇祯皇帝还给了他一个“福忠王”的谥号,因此墓志只会从正面写福王大义凛然,肯定不会写福王屈膝求治,被煮食这种丢人的事。

吃肉饮血是古代常用的一种泄愤的手段,在攻打洛阳城时李自成损失很大,农民起义军对福王恨这入骨,聋王相信“闯王煮了福王”。民间传说、文人记录、文献记载,你相信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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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抢,我来答。

说起这个福王,不得不谈到一种奇怪的历史错觉。

譬如说戈尔巴乔夫,大家都知道这是历史教科书里的人物,但凡对苏联历史感兴趣的朋友肯定都知道这个人物。

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很多人是不是以为他已经作古了?

在潜意识中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实际上这位苏联最后一位总书记还健在,2012年的时候,他还被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授予俄罗斯最高荣誉圣安德烈勋章。

那这位福王和戈尔巴乔夫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这位福王也是一位历史非常悠久的王爷,他是谁呢?

就是差点被万历册立为太子,继承万历皇帝的福王朱常洵,国本之争中的主角。这么一算,其实从万历去世再到明朝灭亡(崇祯自缢)仅仅只有24年的时间。

但在这24年里却出现了泰昌、天启和崇祯三位皇帝,如果对这段时间不是很了解的话,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以为这位福王朱常洵早已经作古了。

结果没想到人家却活到了崇祯年间。

想当年,这位福王爷那可是集恩宠于一身,万历皇帝为了他硬是和大臣们怄气十五年,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把他册立为太子。

但是架不住明朝官员还是比较有骨气,也硬是和这位皇帝硬刚了十五年,期间这些大臣被流放的流放,革职的革职,廷杖的廷杖。

但这些人就是不愿妥协松口(心疼万历三秒钟)。

最后好不容易把朱常洛册立为太子,这位福王在郑贵妃的挽留下,也是迟迟不愿离开北京,最后又争了个七八年,这位福王才到洛阳去就藩。

而万历皇帝也因为在国本之争中斗争失败,一气之下朝也不上了,朝政也不管了,官员也不任免了,偌大一个明王朝就被这两父子折腾跨了。

所以说这位福王简直是位亡明妖星,我估计没有他,明朝的结局也许就会出现另一种结果。

福王生前深受万历皇帝的宠爱,大概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万历皇帝很喜欢他的母亲郑贵妃,所以对这个儿子也是特别上心。

他结婚的时候万历皇帝也是毫不吝啬的大笔大笔花钱,超过寻常皇子婚礼的规格,“而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

这还不够,万历皇帝觉得既然不能把皇位传给福王,那就把天下的财富都送给这位福王。

从下面这段史料可以看出万历皇帝对福王的宠溺程度,堪称宠子狂魔:

先是,海内全盛,帝所遣税使、矿使遍天下,月有进奉,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他搜括赢羡亿万计。至是多以资常洵。临行出宫门,召还数四,期以三岁一入朝。下诏赐庄田四万顷。所司力争,常洵亦奏辞,得减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明史·诸王》

所以人家天下人当时都说“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

福王太有钱了,以至于李自成起义后,那些前去围剿李自成的明军经过洛阳时都不满的议论说“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

但是这位福王也是一位脂油蒙了脑袋的主,也不说拿点钱出来犒赏一下军队。

相比较于福王有钱,崇祯就太惨了,穷到要大臣们筹集军饷的地步,因此说明朝亡于穷也是有一定的道理。

后来李自成的军队打到了洛阳,这位福王才出钱募集勇士抵抗李自成的军队。

但是没过多久,洛阳城内的军官就叛变开了城门,这位福王只好躲进洛阳城里的迎恩寺,第二天就被李自成的人找到。

正史里肯定不会记载说福王被烹了,野史《流寇志》记载了当时的情形说: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李自成究竟有没有把福王煮了不好说,毕竟这些写史书的人最擅长抹黑。

但福王被李自成杀了是事实,而他那些财富最终也肯定被李自成的部下瓜分殆尽,要是当初有点觉悟,拿钱出来帮助崇祯,哪里会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而北京城里的那些大臣们也同样如此,崇祯跟他们要钱的时候一个也不给,结果最后被李自成打进京城里,挨家挨户搜刮了个精光。

据说从这些权贵家里一共搜刮了高达7000万两白银,当初要是能够给崇祯凑个一半的银子出来,估计李自成和皇太极也就没戏唱了。

所以说当时的明朝已经烂到根了,是真的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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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是的明神宗万历皇帝第三子,母亲郑贵妃,他按辈份算是崇祯皇帝的叔叔。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十分受万历皇帝宠爱,故万历曾想立朱常洵为太子;万历皇帝的长子朱常洛是宫女所生,当根据朱元璋的规定的继承法,朱常洛当立为太子。经过十五万的国本之争,最终万历皇帝册立朱常洛为太子,册封朱常洵为福王。

福王朱常洵的藩地在洛阳,万历皇帝对这个儿子十分用心,大量赏赐的同时,还给他了盐税、矿税的特权。福王朱常洵的结婚花费三十万两银子,营造洛阳府邸又花费二十八万银子,朱常洵得到的封赏是其他王子的十倍。万历皇帝从全国各地收的税,没收张居正的家产,大部分都给了福王,因此大明虽穷福王却富得流油。

朱常洵日夜在家中饮酒作乐,唯一喜欢的事情就是收罗美女享受,他根本不关心大明的江山。崇祯年间,关中大地流贼群起,河南出现大旱蝗,百姓相互易子而食;民间舆论汹汹,都说万历皇帝损天下之利以福福王,福王的财富远远超过皇宫。朝廷大军平叛李自成叛乱,路过洛阳时福王分文不出,根本不去劳军。明军士卒都说:福王府金钱百万,而让我们饿着肚子死于叛军之手。

李自成围攻洛阳时,福王出黄金千两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义军。李自成大军攻下洛阳后,将福王的钱粮全部充公,分发给军民。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捕获,李自成怒斥福王: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在这如此饥荒之年,却不肯拿出毫厘赈济百姓,你真是个混账。李自成命军士先重打福王四十大板,然后将他斩首示众。明朝两个太监向李自成要求葬了福王,李自成同意了这个要求,因此福王并没有被煮了吃了。

民间百姓十公痛恨福王,因此杜撰了福王被李自成的义军和着鹿肉炖着吃了的故事。根据相关文献,最可信的情况是:福王被李自成捕获后,身体被割了一块肉炖着吃了,李自成还逼福王自己吃了一块;之后李自成将福王处死,并同意了明朝太监葬福王的要求。

崇祯帝自缢死后,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在凤阳总督马士英,江北四镇黄得功、高杰、刘良佐、刘泽清等人的拥立下登基继位,是为弘光帝。朱由崧追封父亲福王朱常洵为贞纯肃哲圣敬仁懿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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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些野史记载,李自成不仅用热锅开水炖了福王,还把福王给吃了,但这些说法并不靠谱,很可能时后世编出来贬低农民起义的,因为正史对此并无记载。

福王朱常洵的早年经历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也就是万历皇帝的儿子,他的母亲是大名鼎鼎的郑贵妃。

郑贵妃是万历最宠幸的女人,但她不是皇后,万历的皇后是一个姓王的宫女,这个宫女给万历生了第一个儿子,因此被皇太后做主册立为皇后。

不过,万历一点都不喜欢王皇后,所以王皇后一点都不幸福,万历最喜欢的是郑氏,而郑氏后来也给万历生了一个儿子,就是皇三子、福王朱常洵。

万历本就宠爱郑氏,郑氏生了儿子,万历大喜过望,册郑氏为皇贵妃,地位仅次于皇后,但实际地位和权力远远凌驾在皇后之上,而且郑贵妃善于使用媚术,对万历大吹枕边风,想让万历册立自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皇太子,自己当皇后,引起所谓“争国本”。

但无论郑贵妃怎么折腾,万历皇帝如何努力,直到万历皇帝驾崩,郑贵妃也没实现做皇后的到想,福王朱常洵也没当成太子,还被赶到洛阳就藩,当起了藩王。

福王朱常洵的最后结局

万历和郑贵妃死后,娇生惯养的朱常洵倒没受什么影响,他在洛阳做藩王,王府修的富丽堂皇,每天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吃喝玩乐,女色歌舞,日子过的不亦乐乎。

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激荡全国的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了,很快席卷河南,饱受灾荒困扰的百姓甚至人人相实,呈现出一片末日景象,饥民们把矛头指向了福王朱常洵,说万历皇帝耗天下之财把福王养肥了,老百姓才饿着肚子没饭吃,洛阳的福王宫殿甚至比皇宫还要豪华,就连镇压起义的明朝官兵都对福王极度不满。

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李自成率军攻破洛阳,朱常洵的运气不错,他从城墙上缒绳逃跑,藏在一家寺院中。不幸的是,朱常洵很快又被起义军抓获,押回洛阳城内。

起义军和洛阳百姓对脑满肠肥的福王恨之入骨,强烈要求将其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李自成也很痛恨这种搜刮民脂民膏,只知索取不知奉献的贪婪蛀虫,下令扒光福王的衣服,洗干净了用绳子绑上,又宰了几头鹿,把福王和鹿一起放到巨锅里煮了当下酒菜,还美其名曰“福禄宴”,取福王的“福”字和鹿的谐音“禄”字,出了一口恶气。

记载“福禄宴”的是明末清初文人彭孙贻笔记《流寇志》: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但根据《明史》记载,只说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杀害,尸体尚存,完全没有什么“福禄宴”的事情。《明史》为清朝所修,不可能故意替李自成掩护,反而是倾向于抹黑李自成。所以说,“福禄宴”的记载很可能是彭孙贻站在明朝统治者的立场上,为诬蔑抹黑农民起义军而杜撰的故事,完全经不起推敲,可信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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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被大锅活炖,做成福鹿宴一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真假难辨。

故事是这样子的,福王朱常洵荒淫无道,横征暴敛,还特别爱玩女人,身体肥胖的达到了360斤。当年河南遇到蝗灾,饿殍遍地、民不聊生。朝廷叫朱常洵放粮赈灾,朱常洵置之不理,依然醉生梦死、花天酒地。

被闯军破城后活捉,为解心头之恨,闯军找来一口大锅,加入各种佐料熬了一锅高汤,把福王的毛发一根根拔光、灌肠洗净之后,跟鹿肉一起入锅。

然后兵士们围着大锅看福王在锅里惨叫,哈哈大笑。福王一爬到锅边,他们就用枪杆把他戳回去,直到没有了声息,在锅中炖的肉烂筋舒,然后起锅下酒,名曰“福禄宴”。

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难说。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戏剧家李渔在《古今史略》中记载:“自成迹福王所在,执之,王遇害。贼置酒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吴伟所作的《鹿樵纪闻》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阳城的记载:“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

清朝史官编纂的《明史》中《李自成传》记载:“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福王常洵传》记载: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四个版本,其中三个版本都有这个说法。所以我的判断和倾向性是完全有可能。从后期闯王大军进了北京的所作所为来看,这不是一支革命队伍,这完全就是一支流寇、匪军。

这样纪律松弛的军队加上阶级仇恨,完全可能做出这种事情。而且明朝末年,一遇上灾荒,穷苦老百姓走投无路,易子而食也是比比皆是。大家可能还记得袁崇焕,被凌迟时暴民们都冲上去直接撕咬他的肉而食之,以解心头之恨。

古人常说:“恨不能啖其肉、饮其血”,可见古人解恨的方式还是有些极端的。

大灾之年,闯军原本很多都是尸山血海爬出来的穷苦农民,胃口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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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是著名的农名起义军领袖,是大顺政权的皇帝。而福王是明朝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朱常洵,也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儿子。看似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为什么李自成要炖了福王呢?

万历打算立福王朱常洵为太子,却遭到群臣反对。

万历皇帝是最喜欢朱常洵的,因为他的母亲郑贵妃十分得宠。所以万历皇帝千方百计地想要把朱常洵立为太子,可是事情并不顺利。因为群臣都表示反对,当时的皇长子朱常洛贤能有礼,一看就是明君风范。

过去万历可以跟群臣对着干,可是岁数大了以后,自己也厌倦了这种日子。所以福王就无缘太子之位了,但是万历并没有亏待这个儿子,他将福王封到了河南洛阳,是富有的中原地区。所以福王的运气是不错的,过得日子比皇帝还要逍遥自在。

无何,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郑贵妃进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升投以利剂,帝一昼夜三四十起。而是时,贵妃据乾清宫,与帝所宠李选侍相结,贵妃为选侍请皇后封,选侍亦请封贵妃为皇太后。---《明史》

朱常洛的运气就不是很好了,因为他谦恭有礼,所以遭到了郑贵妃的毒害,最终只当了不到一个月的皇帝,便死于一场阴谋之中,连个年号都没混上。而福王本人却幸运地一直活到了崇祯十四年,直到被李自成抓获。

李自成攻入洛阳,架起大锅煮福禄宴。

福王的命比较好,得到万历皇帝的宠爱,所以跟其他诸侯王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据说比一般诸侯王的开销要大十倍,没关系,他有一个有钱的老爹。所以福王的王府建的跟皇宫没什么差别,俨然就是河南的土皇帝。

不过福王本人似乎没有意识到,他如此荒唐奢侈的生活背后,是垂垂老矣的大明王朝。老朱家的子孙全部都要天下百姓来养活,这使得李自成这些农民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了,索性他们就造反了。

在崇祯十四年,李自成打进了洛阳城。福王得知消息以后,立刻跑出了洛阳城躲在了城外的庙里。不过因为他身材肥大,足有300多斤重,所以没多久就被闯王的人马给抓到了。

李自成一看到福王这一身肥肉,气就不打一处来,他认为老百姓的民脂民膏都养了这种猪了,所以就把福王给扒了扔进了锅里,还杀了几头鹿,炖了一锅汤叫做福禄宴。而福王府上的财宝无数,成为了李自成今后几年粮饷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是民间对福王的一种诋毁,真实的福王应该是跟洛阳城一起殉难了。

福禄宴的说法来源是清朝人写的一本《明季北略》,这上面说,福王体重有300多斤,被抓了以后就跟鹿肉一起炖了分给士兵们吃掉了。

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明季北略》

不过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靠谱的,作者计六奇先生,本人是江苏无锡人,等到学有所成的时候,已经是顺治年间了,所以福王的事情他是没有亲自参与的。而且计六奇从未离开过江苏一带,所寻找的史料也是极其有限的。

福王的下场,其实另有出处,清朝官修的《明史》中,对福王的下场是有记载的。福王确实是被李自成的军队杀掉的,但是福王的尸体只是被丢弃了,并没有传说中被吃掉。那么之所以这么说,我认为是百姓们故意而为,因为他们痛恨疯狂敛财、残害百姓的福王,所以刻意捏造了这种惨况。

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逃到淮安,后来成为南明第一位皇帝。

福王运气不好,或者说是真的重达300斤,所以压根就逃不掉。可是他的儿子朱由崧却幸运地逃掉了,福王在洛阳遇难以后,朱由崧也就继承了福王的爵位。这个时候他逃到了江苏淮安地区,谁也没想到,没多久时间,崇祯皇帝就上吊自杀了。

而且崇祯皇帝的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是逃到南方的,这就让人比较伤心了。大明朝难道就这么亡了吗?当时南方大片土地都还属于大明朝,而且南京作为留都还拥有一整套朝廷建制,所以他们选择让朱由崧继位来重振大明王朝。

  1. 一来,朱由崧是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是万历皇帝的亲孙子,在血缘关系上是比较亲密的。
  2. 二来,朱由崧此刻正在淮安避难,距离南京非常近,在这种乱世之中,只有先稳定了人心才能够使得大明王朝恢复往日的迹象。
  3. 三来,朱由崧那个时候已经得到了周围军队力量的支持,他算是被这些军阀给扶持起来的皇帝。

可惜弘光政权,因为内部的党争太严重,导致内斗大于外患。仅仅8个月以后,弘光政权就被清军攻破,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被清军处死。

总结反思:李自成杀掉福王是众望所归,老朱家的宗室拖垮了大明王朝。

从福王的消费水平就可以看得出,大明王朝对这些皇室后裔是非常不错的。朱元璋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下了命令,老朱家的孩子以后,不准参加科举,不准参加生产,只需要跟国家拿钱就可以了。

这在当时来说还说得过去,毕竟老朱家的人就那么几十口。可正是这个原因,导致老朱家的孩子们疯狂生孩子,到了崇祯年间,全国老朱家的人不计其数,能够从国家手里拿到钱的贵族,至少有上万人之多。

庞大的开销,使得大明王朝不堪重负。李自成在这个时候杀掉福王,自然是众望所归的事情,毕竟老百姓生活那么辛苦,还要白白供养着这帮吸血鬼,所以福王的下场代表着百姓们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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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是指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是受宠的郑贵妃,万历朝“争国本”事件的主角,生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万历二十九年封福王,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就藩洛阳。

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阳,福王被捉,据说李自成将福王洗剥干净,同几头梅花鹿一起下大锅烹煮,煮成了一锅“福禄汤”,与手下置酒分食。

听上去无比血腥,李自成烹煮福王之事,历来真假难辨。

要分辨这个问题,先要明确一点,李自成的军队吃人吗?

在古代,大灾大乱之时,“人相食”并不罕见。隋唐五代大乱时,掠人为军粮的事屡见于史书。

隋末唐初的朱粲是著名的吃人魔王。

安史之乱张巡死守雎阳,城内无粮,人几乎被吃光。

唐末黄巢,杀死平民,用磨磨碎作军粮。

明末的张献忠,也以人肉为军粮。

李自成与张献忠本质上并没有太大不同,他的军队成分也是如此,可见,李自成部下吃人,有其理论上的真实性。

理论上可以成立,那么实际上呢。

除了朱粲那样嗜吃人肉的吃人魔王,没有几个人会在粮食充裕的情况下主动选择吃人肉。毕竟同类相食,在自然界也很少见,何况是人。

张献忠为什么要拿人肉当军粮,因为他只从事破坏,不从事生产。在粮食被吃光后,宰杀人肉风干作为军粮,对他而言是最为省事的办法,但如果有其他粮食可吃,大西军也并不嗜好吃人。

李自成烹杀福王,是在攻破洛阳之后,洛阳的福王之富有,天下皆知,记载中:

“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

洛阳府库充盈,不下于紫禁城,攻下洛阳的李自成,没有再以人充饥的必要,而且是这么大一个福王,传出去对他有什么好处呢,已有意与大明争天下的李自成,也需要顾及自己的形象。

那李自成烹食福王的说法来自哪里呢,看看史料记载福王是怎么死的。

在民国时期出土的福王朱常洵碑志中记载“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但是墓碑是他儿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所立,为尊者讳,儿子不能说老子坏话,这段记载可信度不高。

《明史》里是这么记载的: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明史》是清人所修,其中对自身有诸多美化,对自己的敌人有诸般抹黑,这是人所共知。但对于自己的敌人李自成,《明史》中也并没有烹煮福禄汤一说。

明史泰斗顾诚先生,在他的著作中,记载与《明史》基本一致,没有李自成烹煮福王的说法。

福王被烹煮的说法,很可能是出自野史。野史一般被认为可信度不足,关于福王被杀的细节,在《明史》里只说“遂遇害”,到底怎么遇害,却语焉不详,给人留下了发挥的空间,顾诚先生也没有很清楚的说明,这可能与他所处的时代有关。

流言多少总有依据,最初的线索到底从哪里来呢?

在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所著《流寇志》中有这的记载:

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出,避兵迎恩寺,士民被戮数十万,白尚文尸已为饥民所食……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初吕维祺遇王于西郊,语曰:王,死生命也,名义甚重,勿自辱!王见自成,色怖乞生,内官崔昇年十三,劝王宁死勿屈,抱王不去,并见言于西关周公庙。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以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彭孙贻是明末的著名学者,明朝遗民,南明亡后拒绝出仕,隐居终老,从他的身份和气节上看,不太存在故意抹黑福王的动机。

这段记载可以视为对明史的补充,里面记录的逃到迎恩寺被抓的细节也与明史相同,随后的记载“脔王为俎,杂鹿肉以食之,号福禄酒。”似乎印证了福王被吃的说法,但问题的关键是,怎么吃?

在酒会之后,两名承奉还能“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可见福王是有全尸的,如果是下锅和鹿肉一起烹煮并食用,显然是不可能留有全尸。

更为可能的情况是,李自成抓到福王后,置办酒会,在当场切下了福王几大块肉,切片和鹿肉一起烹煮,而被切肉的福王,则被毫无尊严地杀掉了,所以得以保留全尸,并被安葬。

经过民间的口口相传,绘声绘色地渲染并增加细节,越传越离谱,最后就成了李自成将福王烹杀,煮成一锅“福禄汤”这样更迎合民间口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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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本是万历皇帝的宠妃郑贵妃所生,在万历朝很受万历皇帝宠爱,其后被封在了洛阳,原本是能够作为一名闲散王爷在自己藩地度过一生的,可偏偏没想到碰上了明末大起义,还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攻破封地洛阳自己也被活捉,竟被残忍地用热水活活给炖了!

不救济百姓

明末小冰河时期,天灾人祸民不聊生。而身为福王的他拥有大量的粮食,可他不但不准开仓赈济灾民,反而还命令守军不得放灾民入城,以防其城内滋事。而李自成的部下多是因为灾情饿的吃不到饭的农民,处死他也是帮助起义军将士们泄恨。

太软弱

如果福王表现的坚强一点,史书记载福王跪在李自成面前磕头,苦苦求饶其一命,或许李自成会杀他,但绝不会如此的羞辱地杀他。

募集死士

福王不肯拿出粮食救济灾民,反而在李自成的起义军包围洛阳时,这时才醒悟拿出重金募集死士,抵抗起义军攻城。但为时已晚,守城将领不满福王所作所为更不满他不肯拿出物资供应将士,趁夜打开城门迎李自成大军进城。而明末起义军对待被俘王爷只有两个字:处死,像福王这样的据城不投降的还募集死士抵抗,简简单单的杀掉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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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目所说的李自成开水炖福王在历史上叫“福禄酒会”,有好几种版本,说是福王被捉后,爬到李自成面前,体如筛糠,汗流浃背,乞求李自成饶他不死。李自成不为所动,当众斥责福王朱常洵,命左右痛打福王四十大板,打得福王血肉模糊,之后被一刀枭首,将头颅示众,之后李自成将福王的血给士兵们喝下,将福王的尸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几只鹿放到一起炖,美其名曰“福禄酒会”,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将福王的尸体剁成肉酱,拌着鹿肉一起给士兵们当下酒菜。

李闯王


那历史上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给炖了吗?当然不是,在以上的记载大多数都是存在于民间的野史,这也反映了福王朱常洵是多么的不得人心,在百姓吃不上饭饿死的时候,朱常洵依旧过着奢华的生活,而不是开仓放粮救济百姓,所以,百姓对他憎恶十分,于是编纂出此种来表达对他的憎恨。

朱常洵圹志


1964年孟津县文管会征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朱常洵的圹志于1924年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现收藏于孟津县龙马负图寺。撰文者是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圹志上面记载: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闯王怒斥朱常洵


这当然是有些夸大和溢美之词,但是并没有记录福王被煮的信息,在《明史》和《圹志》中记载,显然与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汤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是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在彭孙怡《流寇志》中记载: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朱常洵画像


可以看出,福王朱常洵被抓后,苦苦乞求活命,但是李自成对其十分厌恶,于是将其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福王身上的一块肉与鹿肉拌在一起作为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之后处死了他,但没有吃掉他的尸体,两个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为福王料理后世,之后二人自尽。李自成没有被吃掉,而是被埋掉。

之所以会出现所谓福禄酒会的野史记载,不外乎出于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抹黑起义军,用吃人肉喝人血来表达出农民起义军的冷酷无情和血腥,进一步丑化起义军,以达到让百姓反对起义军的目的另外一个方面是表达出人们对于福王朱常洵的憎恶之情。到了崇祯帝时代,朱常洵更是肆无忌惮,除了吃喝玩乐和女人,他一切不管不顾,在封地也不管民间因饥荒饿死多少人,每天都生活在醉生梦死之中,一方面是百姓被饿死,一方面是歌舞升平,酒肉美味,两相对比,可以看出朱常洵的可恶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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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中所说的福王正是万历皇帝宠妃郑贵妃所生之子朱常洵,也就是万历年间争国本事件的主角之一。朱常洵最后虽然没有被立为太子,但万历皇帝依旧很厚爱他,不仅封朱常洵为福王,而且给他的赏赐非常丰厚,当时有种说法说的是福王的藩地洛阳城比大内还富有。那么这位地位尊贵的福王朱常洵为何会被李自成炖了呢?

李自成痛恨福王朱常洵故将其做成福鹿宴

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炖汤了,乍一听很不可思议,然而明末清初的不少文献都曾记载过这个事,可见这件事也未必就是虚构的,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按照明朝的规定,王爷就藩后没有奉旨不可随意离开藩地,朱常洵不仅没有随意离开藩地,而且成天在藩地洛阳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沉迷于酒色不能自拔,朝廷没钱打仗他不管,没钱赈灾他也无动于衷,百姓对这位福王怨声载道,而他却依旧不愿出钱帮助朝廷打仗,赈灾。

李自成攻打洛阳城时,据说这位福王不仅积极犒劳了明军将士,而且还出重金招募兵力与李自成作战,誓与洛阳城共存亡。当然这些记载很有粉饰朱常洵的可能性,理论上一个丝毫不愿为朝廷打仗、赈灾捐款的人怎么能有如此忠烈的行为,朱常洵做的这些事说白了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藩地洛阳城而已。

后来洛阳城还是被李自成打下了,朱常洵逃到城外的迎恩寺躲避,不过没多久就被李自成军抓获了。朱常洵拼命的向李自成求饶,但李自成并不为之所动,他听闻过朱常洵在国家危难时一毛不拔的事,非常痛恨朱常洵的为人。

朱常洵最终还是被李自成处死了,朱常洵死后发生的事至今没有定论。有的文献记载李自成答应让朱常洵的随从将其下葬,另一些文献记载朱常洵被李自成的大顺军喝血吃肉了,也就是这道题目中说的被炖了。

这两种说法哪种比较可靠呢?我认为当时可能是这样的一种景象:李自成既没有将朱常洵整个哪去炖了,但又为了解恨而割下朱常洵的一块肉与鹿肉同煮成福禄宴犒劳将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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