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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不易愿君珍惜

勤劳的皇帝

明朝历经十六帝勤奋的皇帝总有几个,就拿崇祯皇帝来说,崇祯可谓是奋斗者中的战斗机,常常回信到凌晨,用两个的成语来形容就是:宵衣旰食,朝乾夕惕。这绝非过誉,崇祯老板上任17年期间,兢兢业业17年,没有一天是虚度的,但是就这么一个勤劳的皇帝可以生不逢时,最后在杀了妻女,落得煤山上吊。

就不上班的万历帝

因为立太子的事情,万历皇帝与内阁大臣意见不合闹翻,于是和大臣们赌气,三十年不出宫门、不理朝政、不郊游、不进庙、不朝见。但就是这么一个皇帝比崇祯皇帝运气不是一般的好。

差点被宫女勒死的嘉靖帝

嘉靖帝二十一年(1542年),嘉靖帝命宫女们清晨采集甘露兑服参汁以期延年,致使上百名宫女病倒。宫女们忍无可忍,以杨金英为首的宫女差点将嘉靖帝勒死,这就是历史上罕见的宫女弑君的“壬寅宫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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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问答官方邀请!明朝时期,奏折批阅之权在内阁,批红之权在皇帝,由秉笔太监代行。所有奏折,皇帝都必须批红。

朱元璋时期,丞相制还没有废除,由丞相批阅奏折,丞相拣其重要部分上报皇帝,因此,那个时期,不是所有奏折都需要皇帝批阅。后来,朱元璋担心相权过重,因此废除丞相制,这样一来,天下所有的奏折就需要皇帝一个人批阅。这样一来,虽然皇权得以集中和巩固,但却加重了皇帝的疲劳。后世之帝并没有朱元璋的精力,随之就产生了内阁。有了内阁后,内阁负责批阅各地上奏的奏折,史称“阁票”。然后再交由皇帝审定,最后由太监用红笔写出皇帝的意见,就是批红,史称“批朱”。

在此,特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明朝的宦官机构。明朝的宦官衙门主要有二十四个,包括: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等十二监,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等四司,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洗衣局、银作局等八局,总共二十四衙门。设在皇宫内的宦官机构,主要为这二十四个衙门。在此需要特别交待的是,并不是所有宦官都叫太监,只有最高一级的宦官才能叫太监,为宦官各主要衙门的负责人。其次是少监、监丞,为太监的助手,这些都是高级宦官。再往下就是典簿、长随、奉御、当差、听事等。在这二十四个衙门中权力最大的就是司礼监。其主要人员有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随堂太监八、九员。提督太监掌管全部大小宦官,“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此外,司礼监还掌管宣谕旨意等事。司礼监掌管这一职权,大约始于明宣宗之前。

关于司礼监掌管批红之权,历来受到众人诟病。因为内阁票拟(阁票)的奏折未经批红是为无效,且不能下发。这样一来,太监之权必将临驾于内阁之上。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黄宗羲更是毫无留情地批评道:“吾以为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意思是说太监实际上成了总领群臣的宰相。这也是为什么明朝时期经常出现宦官敌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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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明代皇帝需要亲自披红或者亲自授权批准执行的应该是朝审之后对判处死刑的犯人勾决的奏疏(奏折之称始于清代)。

明成祖成立内阁制度以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把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因内阁因缺乏法定行政的权力,变成议政的辅助机构,通过票拟、修旨来辅助皇帝处理朝政。

内阁将全国各地的奏疏由学士审查,将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附面上(票拟)进呈皇帝裁决,并最终要通过皇帝的御批来进行对奏疏的答复。但明朝宣宗以后,皇帝多怠荒,深居内宫,不亲政事,不见大臣,逐渐把太监当作心腹委以重任,朱笔批复之事便由秉笔太监处理。所以司礼监凌驾于内阁之上,内阁权力仅止于票拟。

但个人认为各地报上来的批复死刑奏疏,皇帝应该是要亲自勾决披红的,至少也要亲自过问并单独授权司礼监披红,毕竟人命关天,而皇帝君权神授,掌管人间生杀大权,不可不严查(慎刑思想)。这实际上是一种会审复核制度,表示对人生命的重视,也体现了皇帝至高无上,统御人间的权利。

明英宗朱祁镇规定,在每年的霜降以后,对于将要处决的重案囚犯进行重新复审,参加的大臣除了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还有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的主持下在进行会审。 三法司同三品以上高官也会审京畿附近的死囚,一般要先经过刑部审定,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审允,最后由三法司会奏请皇帝最后核准,称为"朝审"。朝审是天顺二年下诏,天顺三年开始实行的,并且从此“每岁霜降后”实行,“永此为例,历朝遵行”。

朝审制度沿袭至清代,每年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刑案件则称为"秋审"。这两种审判方式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审判的对象有区别。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而朝审则是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

朝审(明清两代)与秋审(清代)后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除情实类由皇帝勾决后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除死刑(少杀慎杀),死刑犯则由刑部发文至罪犯关押场所,当地应在文书到达三天之内执行。

另外根据提问所说奏折,明代不称呼奏折,奏折之称最早见于顺治十三年,一般认为始于康熙朝。因康熙帝常令其亲信官员及部分督抚大员密奏见闻,以便互相监视和探听民情,遂有密折文书的出现 。康熙四十年(1701)以后,奏折的使用就比较广泛。至五十年前后,内而王公大臣,外而督抚提镇均可使用奏折 。雍正帝继位以后 , 规定“内外诸臣,对凡属宜守机密或应速递上闻的国家庶政,都可以用密折先行奏闻”,然后再用题本正式奏请批示遵行。于是,奏折作为机密文书遂被普遍使用,成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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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制度在中国确定以来,一套以官僚为主的政治体系就正式确立了下来,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体系化的制度也越来越复杂。臣子想要把自己的工作或者其他情况报告给皇帝,就需要写上一本奏折,写清楚自己要陈述的东西,通过一系列程序传递在皇帝手中。皇帝每天辛苦的阅览了所有的奏章,也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将对奏章的批语发还下去。这样一过程,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掺杂的许多复杂的政治规则和政治斗争。

朱元璋

首先,明朝的政治制度中,随着胡惟庸党案以后,宰相就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不同的机构,将原本宰相的大权分割,并且最终将权力集中的皇帝一人手上。但这份权力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一份过于沉重的责任,所以为了分担皇上的压力,内阁制度应运而生。说白了,就是有一帮文人开始作为皇上的私人助理来处理政务。但是随着内阁成为一个制度化的“内侍机构”时,现实的权力结构就已经发生了改变。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基本是由当时有名的读书人来担任,他

们并不能对奏章发表自己的看法,只照皇帝的意思来进行劳动,权力及地位远远不及过去的宰相。

宣宗(朱瞻基)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接下来明朝的奏章制度才真正形成。

当臣子不能和皇帝直接面对面交谈的时候,对奏章的批改有利于双方的交流。但内阁大臣与皇帝沟通,全赖司礼监(宦官)。由是开启明朝宦官专政之大门。这意味着,太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谁的奏章可以为皇上所见,谁的票拟能够入皇上的法眼。再加上,明朝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朱棣在位时期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后来取消),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自此明朝宦官之权势无以复加。但是,宦官的崛起背后依然是皇权的属意,在这一过程中,宦官也会被皇帝当作打击文官集团的工具。

可见,奏章的看或不看,发或不发,都不仅仅是一篇奏章那么简单,要看到其背后的逻辑,才能够真正了解这种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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