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是元朝后归属,到了第三个活佛进京后追加的,按时间也就是清早期才意义上的归属清政府管辖!
明朝时的西藏被官方称为乌思藏(或西番),西藏这个名字是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
想想看,明朝那会都没有西藏的概念,这是何等的讽刺。
在明朝时期,乌思藏并不受朝廷的控制。明朝对乌思藏各处的首领,主要维持的是一种册封-朝贡的关系。
这种关系其实是非常薄弱的。明朝根本就不了解乌思藏内部的变动,也无力干预其事物。
例如,当卫拉特联盟的和硕特汗国的固始汗率军进入青藏高原时,明朝根本是没有反应的,这能叫管辖吗?
真正对西藏或者说乌思藏有直接管辖的,其实是清朝。
自康熙末年,西藏隶归清朝版图以来,清朝持续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包括设置驻藏大臣,并出台诸如《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等章程条文。
对西藏活佛的转世、往来贸易、主笔、驻军、任免、外交、税收等各方面,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范。
明朝能够达到这种程度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总而言之,明朝对乌思藏的控制非常弱。
我先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有。
为啥是有呢?这个问题还得从元朝收复西藏说起,说来也怪,元朝收复西藏并没有像统一其他地方,采用粗暴野蛮的方式,而是采用了“杀鸡儆猴”的方式和平解决了。
元朝收复西藏
元朝收复西藏的人是元太宗窝阔台的儿子阔端,当然那个时候还不叫西藏,叫吐蕃。公元1240年,阔端派多达纳波率领的军队,进入吐蕃,开始收复吐蕃的计划。那多达纳波时怎么收复的呢,“杀鸡儆猴”,多达纳波到达吐蕃后,选了寺庙——藏北热振寺,选择来干嘛呢?杀人啊,于是杀了寺庙中的寺僧五百多人,可以说这个阶段还是秉承了元帝国的风格,然而当这个消息传到吐蕃的土司耳朵里,都吓傻了,坐立不安。
这多达纳波绝对是一个招安能人,当他知道吐蕃土司的表现后,就派人前去安抚,说只是僧人不听话,所以才杀的,你们听话,怎么会杀你们呢,这明明是赤裸裸的威胁啊,哪里是招安。就这样,元朝的恩威并施,使藏族对元朝产生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就这样西藏从此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元朝如何管理西藏
元朝统一西藏后,根据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很多影响深远的施政措施:
首先设置中央机构总制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
然后便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
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
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
这样以来,元朝对西藏是有实际管辖权,以及西藏地方行政官员的任免、升降等册封之权的。
明朝收复西藏
那明朝建立后是如何收复西藏的呢?
更简单,明朝取代元朝后,仅仅采用了“以旧换新”,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轻轻松松地便将西藏划入了大明的版图之中。
明朝如何管理西藏
收复如此简单,是不是明朝对西藏的管理就松懈了呢?恰恰相反,朱元璋是什么人,是从最底层走到最顶层的人,刻苦勤俭惯了的人,得到的东西都是很珍惜的。虽然得来的很容易,但是还是会好好管理的。
所以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
明朝把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弄起来,给他们赐封以不同的名号,然后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让他们管理各自的地方,他们的其职位呢,如果需要承袭,还必须经得大明皇帝的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这些领导人的册封任免权就掌握在了明朝中央手中。
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明朝在基本上还是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在元代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设立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
这里有个特色,便是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均封委当地的僧俗首领出任,俨然一种高度自治,这种模式意义深远。
然后,各级官员的任免、升迁等事宜,全部都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然后并颁授印诰等等。
综上所述,从对西藏的管理方式上看,明朝对西藏还是有实际管辖权或者册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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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凉州会盟
要论明朝与西藏的关系,还得从元朝说起。公元1246年8月,当时后藏地区最有实力的教派“萨迦派”第四代传人萨迦班智达带着他的两个孙子抵达凉州。直到1247年年初,萨迦班智达才见到了当时坐镇凉州的蒙古汗王阔端,他们在凉州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会谈,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凉州会谈”。此次会盟为元朝更加直接地管理西藏奠定了基础,开启了中原王朝管理西藏的模式,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事。
明朝与西藏
1.明太祖朱元璋的贡献
公元1368年,朱元璋推翻元朝的统治,建立明朝。朱元璋统治初期,明朝对于西藏没有实际的管辖权,因为西藏的大多数地区还处于蒙古贵族的统治。这时,蒙古贵族和藏族首领的关系非常密切,令明朝头疼。明太祖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值得分析。
①对地方势力招抚。明初,西北地区的大部分还没有得到明朝政府的实际管辖,朱元璋一方面派人征伐西北的同时。另一方面又派人去安抚藏族地区有威望的地方人士,从而让他们在笼络西藏民心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②取得甘青藏族地方中有威望的人对明朝的信任,其中,藏族地区的僧俗首领得到了重用。另外,也有利于明朝势力在西藏的深入。
③解放西北时取得了显著性的胜利。公元1370年,智勇双全的徐达摧毁了蒙古贵族在西北的势力,使得藏族首领为之一惊。
④对萨迦势力和帕竹政权采取宽厚的政策,这是当时藏族地区最大的两股残余势力。明朝表示,如果他们投奔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则继续让他们管理自己的部众,给予优厚的条件,赢得了这两派势力的依附。
综上,经过以上政策的实施,明太祖时期实际上对西藏地区有了管辖的权力。以后,在藏族地区确定了明前期对藏族乌思藏等大部分地区的管理。
2.明成祖册封西藏主要势力为教王
此时的西藏,宗教力量依然是其社会的主要领导力量。随着明朝对西藏地区认识的深入,在明成祖朱棣时期,分别设立了五大教王,这些教王都是当时西藏地区地位最高、权力最大的人。所以,朱棣对他们的册封对于西藏的管辖具有显而易见的意义。分别如下:
①阐化王。其领导的帕木竹巴之地较早归附明朝,相当于今天的山南乃东。
②赞善王。管辖之地为“灵藏”地区,相当于今天四川的徳格一带。
③护教王。管辖着“馆觉”地区,相当于今天的昌都南部。
④辅教王。萨迦派的首领,在此时期势力依然很强大,管辖地区相当于今天日喀则的吉隆县。
⑤阐教王。是“必力工瓦”地区的领导,相当于今天的止贡。
有明一代,明王朝与藏区五大教王一直有着较好的联系,他们为明藏关系的巩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三大法王的册封进一步加强了明代与西藏之间的关系
①大宝法王。其势力在元朝非常活跃,一直在西藏社会的主要领导位置上。
②大乘法王。此法王的先祖曾与元朝帝师的儿子有过很深的矛盾,并进行过激烈的斗争,可见其势力之大。
③大慈法王。这是今天青海一带的主要藏族领袖,其教派为格鲁派(属于藏传佛教中的后起之秀)。
这三大法王的册封,与前面五大教王相对应,可谓是“双管齐下”,明朝政府稳定了西藏的宗教势力,为其统治铺平了道路。
此外,明朝还在藏族地区册封了一系列与宗教有关的人物,奉他们为“大国师”、“禅师”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册封的这些人看重自己的统治,而忽略明朝政府的感受。但是,到了明代中后期,随着“万历三大征”的进行,明朝国家的实力明显的有了滑坡,《明史?神宗本纪》中记载道:
明朝的灭亡,实际上开始于神宗。
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熟悉的万历皇帝朱翊钧。
结束语
明代前中期,尤其是太祖至成祖时期,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控制体现着强势的特点,促进了汉藏民族的融合。但是,有明一代,明朝在西藏地区政治、经济的管辖一直没有元朝达到的高度,这是让人感到遗憾的。但是,对待民族地区的管理,要把它放在比较长的时段来看待,正是有了明朝的奠基,清朝对西藏则更加进步。1727年,雍正皇帝设立了驻藏大臣,在西藏历史上有深远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明朝对西藏的管理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明朝时期对于西藏的统治,更多的是名义上的,但是册封权是有的。总之明朝取代元朝后在西藏统治地位是弱化和倒退的。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在藏内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官员,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明朝则给予丰厚回赐。
西藏在明朝时称乌斯藏,由上层喇嘛和各部族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西藏盛行喇嘛教,元朝时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委任他为西藏的政治首领,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明朝时,仍沿袭元制,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明太祖朱元璋公开宣布仍承认元朝时所授予的僧侣封号,并封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从洪武四年(1371)到六年,明朝廷陆续在西藏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等行政机构,并颁发印信和官服。
明政府先后在西藏共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等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这些王和法王大都有一定的份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在成祖当政期间,曾两次组织诸王及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乌斯藏到内地的驿路和驿站,大大方便了西藏和内地的联系。明朝廷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各等级。其中法王是最高级僧侣,由明朝廷封授,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朝廷任免。
明朝在西藏实行的一系列政策,还是非常有利于对西藏地区的统治。
西藏在明朝时称乌思藏。明朝对西藏是有实际的管辖权的。
利用当地人管理
从元朝开始,西藏便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明朝建立后,因袭元朝在西藏的制度,也利用当地的宗教势力来统治西藏。洪武二年(1369),明政府在平定陕西后,便派使臣到西藏地区招谕,宣布承认元朝所授僧侣的封号。然后,朱元璋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云德到西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于是,乌思藏摄帝师喃迦巴藏卜就在洪武六年来到了南京,明政府根据他提供的名单给60人授予了封号,并封喃迦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明成祖时,明朝制度了西藏的僧管制度,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等级别,法王为最高级僧管,由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历,各级僧管由朝廷授予不同的品级和职位。
设立机构管理
朱元璋洪武年间,明政府便在西藏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还建了朵甘行都指挥使司来管辖今天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东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和青海省的南部地区。后来,又增设了一些宣慰司、招抚司、万户府、千户所等,通过这些机构来管理西藏地区。
征发赋税和徭役
明朝政府对乌思藏还有征税权。洪武二十五年(1392)规定,乌思藏在平常年份应向明朝政府交纳良马200匹为常赋,如有紧急需要,朝廷还可额外征发马匹,称为“差发”。永乐年间,明政府命乌思藏僧官修通了由四川雅州通往乌思藏的驿道,驿站所用的马匹也是向当地人征发的,同时,还征发当地人为驿夫。
我认为明朝时对西藏是有实际管辖权和册封权的。
西藏的前身是吐蕃王朝。公元7世纪,今西藏山南市雅隆的悉勃野部崛起,逐渐征服了当地各部族,建立了吐蕃王朝,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统一青藏高原各部族的政权。几乎与此同时,李氏集团也在中原建立起了唐帝国。
唐朝和吐蕃的疆域图
两个强大的帝国比邻而居,必然会发生边界摩擦,双方时战时和,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到了松赞干布任吐蕃首领时,公元641年,即唐贞观十五年,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给了松赞干布,双方关系进入历史最好水平。8世纪初,唐朝又将金城公主嫁到吐蕃。因为两次联姻,唐和吐蕃大体保持着一种友好的睦邻关系。
877年西藏各地的平民起义,导致了吐蕃王朝的崩溃,从869年到1239年的370年中,青藏高原上各部族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再也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政权。但这期间,西藏与北宋、南宋、西夏、辽、金等政权都有着密切联系。
到了元朝,蒙古人采取了武力和招降并重的方法,使西藏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纳入元朝版图,这标志着西藏地方从此正式进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
元朝时西藏为宣政院辖地
为此,元政府在西藏建立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对其的管辖权。
一、设立中央机构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
二、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
三、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
四、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并征收赋税。
可见,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关系已经是完全的、真正的管辖关系。
明朝时西藏被称为乌斯藏都司
公元1368年,大明取代了元朝,同时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朱元璋政府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进行了管辖权的平稳过渡,除了对职官制度进行了部分改制,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
明朝对西藏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授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同时,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之任免、升迁,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并颁授印诰等。
西藏地区在明朝时一直叫乌斯藏,直到清朝,才逐渐演变为西藏这一称谓。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从大的方面来看,明朝看似对西藏有实际管辖权,但是严格意义上,大明对西藏并没有实际的管辖权,这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怀柔之策,不过明朝对西藏还是有册封权的。
我来说说明朝对西藏的管理:
一、明初对西藏的管理
西藏,明时称乌斯藏。藏族人农牧业并重,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藏族的上层喇嘛和各个部族的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这些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对藏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
西藏地区盛行喇嘛教,内部有很多教派,互相争夺统治权。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以其为西藏的政治首领,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八思巴死后,元朝政府赐号为“大元帝师”,从此,他的徒弟承袭大宝法王的,都称为帝师。
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政府在平定陕西后,即派使臣到西藏地区广行招谕,宣布承认元朝所授僧侣的封号,接着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到西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
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于洪武六年亲自来到南京,明朝政府根据他所举的原来受元朝所封的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六十人,各授为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并封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
明朝政府从洪武四年到六年,陆续在西藏地区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并颁给印信和官服。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两卫为都指挥使司。
明初时,帕木竹巴僧章阳沙加监藏,在西藏地区有较高的威望,元朝封为灌顶国师,“为番人推服”。明朝政府于洪武五年(1372年)仍封他为“灌顶国师”,赐予印信,并要他调解朵甘僧赏竹监藏与管兀儿的纷争。赏竹监藏在他的影响下,接受明朝政府的封赏。洪武八年,明朝政府在帕木竹巴地区设万户府。
章阳沙加死后,由其徒承袭国师。永乐四年(1406年)封为阐化王。其后,每一代阐化王都由明朝政府册封。明朝政府陆续在西藏地区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他们大都有一定的封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
为了适应政治经济联系的需要,永乐五年,明朝政府组织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及必里、朵甘、陇答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从雅州(四川雅安)到乌斯藏的驿路,“复置驿站,通道往来”。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朝政府派遣使者宦官杨三保到乌斯藏,又命阐化王、阐教王、护教王、赞善王等“共修驿站,诸未复者尽复之”。经过这两次修筑,自是“使者往还数万里”,“道路毕通”,使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更为方便。
明朝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各等级。法王是最高级僧侣,奉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力,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廷任免。
二、西藏和内地的密切联系
随着明朝政府在西藏地方统治的建立和巩固,内地和西藏地区的经济交流也日益频繁。在朱元璋时期,明朝政府就与西藏地区进行广泛的贸易。当时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松潘等地,都是汉藏两族进行贸易的重要地点。
藏族主要是用马来换内地的茶。朱元璋时,在一次贸易中明朝政府就“运茶五十余万斤,获马万三千八百匹”。明武宗朱厚照信奉佛教,喜欢学习藏语。一次命宦官刘允出使到乌斯藏往迎“活佛”,所携茶盐以数十万计”,装载船只运输,到临清时清漕运为之阻滞,“入峡江,舟大难进,易以,相连二百余里”,刘允“率将校十人,士兵千人以行”。可见当时运藏茶盐数量之巨。
明朝政府为了与藏族进行茶马贸易,对天全地方的人民免除其他徭役,“专令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除茶马贸易以外,明朝政府还向藏族供给绸缎、布帛及食盐等,藏族还向内地供给氆氇、画佛、铜佛、铜塔、犀角等。
但这种由官府主持的贸易不能满足藏汉两族人民生活的需求。因此,汉藏两族人民往往突破明朝政府的禁令进行民间贸易。明朝政府也曾开放禁令,“听商人交易及与西番市马”。有些藏人“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明朝政府的官员到西藏去,也多私带茶和丝绸去进行交易,有的多达数万斤。
西藏地区与明朝政府还有一种“朝贡”贸易。西藏的僧俗官员定期到明朝政府来朝见皇帝,他们都随带马匹和其他地方特产,如画佛、铜佛、铜塔、珊瑚、犀角、氆氇、刀剑等,贡献给皇帝,明朝政府则以绸缎、布帛、茶、钞等回赐。这种“贡”、“赐”关系,实际上也是一种贸易。有的责使回去时,就“以赐物易茶"。
明朝皇帝为了夸耀自己,回赐物品的价值往往超过进贡的物品,所以明朝政府虽然对贡期和贡使有一定的限制,“三岁一贡,贡使百五十人”。但“番人素以入贡为利,虽屡申约束,而来者日众”。有的年年都来朝贡,甚至一岁再至,朝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阐化王,宣德、正统间入贡的不过三四十人,景泰时起数渐多,至三百人,天顺间达二三千人,到成化时人数更多,往来于道路,络绎不绝。成化十八年(1482年)礼官言:“近赞善王连贡者再,已遣四百十三人,今请封请袭,又遣千五百五十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辅教等四王人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余人”。
嘉靖十五年(1536年)大乘法王“偕辅教、阐教诸王来贡,使者至四千余人”。这些情况,说明当时西藏地方与明朝政府往来的密切和贸易的繁盛。
明朝二百多年中,西藏地方一直服从明朝政府的管辖,使明朝“西陲宴然,人民之间往来频繁,茶马等贸易也始终不断。茶马贸易成为汉藏两族人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三、宗喀巴和黄教的兴起
明初,宗喀巴在西藏创立了新噶当教派(又称格鲁派)。宗喀巴出生在青海西宁地区,洪武五年(1372年)到西藏求佛法。
在那里,他认真钻研了各种佛教经典,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积极参与宗教活动,成为一个很有声望的人。当时,西藏喇嘛教僧侣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生活腐化,公开娶妻生子,酗酒耽食,贪婪成性,淫荡自恣,有的甚至借口修密需要女人,强取民间处女,有的借口法事需要,挖取活人心肝作供品。
这对统治阶级利用宗教控制人民的思想,是极为不利的。宗喀巴看到这种情形,决心进行宗教改革。这时,统治西藏地区的是阐化王扎巴坚参,他对宗喀巴的主张极力支持。1409年藏历正月初一日至十五日,在扎巴坚参的支持下,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主持了历史上罕见的大祈愿会,从各地赶来参加的僧众超过一万,观光的俗人达几万。
这个大会的召开,使宗喀巴成为西藏喇嘛教界最有地位的人。会后宗喀巴在拉萨之东五十里旺古尔山旁创建甘丹寺,从此逐渐创建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新教派。这个新教派即新噶当教派。
它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崇尚苦行;对于佛经的研究极为重视,建立有系统的、规模很大的教学组织;要求僧侣穿黄衣戴黄帽,因此又称为黄教。宗喀巴死后,按照宗教的说法,他的两个大弟子世世转生,叫“呼毕勒罕”(藏语意为化生),传其衣钵,这两个弟子即为后来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
宗喀巴刚建立黄教时,在西藏的影响不大,但他和明朝政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得到明朝政府的有力支持。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派他的弟子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明朝政府封授他为“大慈法王”。到万历时,传到达赖三世锁南坚错,黄教势力日益扩大,当时蒙古族的俺答汗也崇信黄教,他把锁南坚错请去传教,这就使黄教在蒙古地区也广为传播。
而在西藏本地信仰黄教的人也越来越多,称锁南坚错为“活佛”,形成“诸番莫不从其教,即大宝法王及阐化诸王亦皆俯首称弟子”。俺答汗尊锁南坚错为“圣识一切瓦尔齐达赖喇嘛”,这是达赖喇嘛称呼的由来(以前两世达赖并无达赖喇嘛的称呼,是以后追加的。“达赖”为蒙古语,意为大海,表示尊敬)。
俺答汗还劝锁南坚错向明朝政府请求敕封,于是锁南坚错就写信给当时明朝政府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得到了明朝政府的赏赐和封授。
你好,我是古今阅史,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认为大明朝当时对西藏有册封权,但是没有实际管辖权,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1368年明朝建立后,采取了普遍封赐的政策,对具有政治实力的地方诸教派首领均赐加以“王”、“法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这时,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所属的格鲁派兴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向明廷入贡,获得明朝中央封赐的“朵儿只唱”名号。
明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治理,沿袭了元朝的办法,先后设置乌思藏、朵甘两个 “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分别管理前后藏、昌都和阿里地区的军政事务。其间,西藏部分地区建立了宗本制度,所任各宗的行政首脑,明朝皆授以官职,使其既为宗本(相当于县长)又为中央命官。
明称西藏地区为乌斯藏,朝廷在乌斯藏设立卫所,任用藏族人担当各级官吏,赐给印信,让他们管理藏族事物,征收贡赋。明朝在西藏还建立僧官制度,对各教派首领酌情封赐,各级僧官也由朝廷任免。法王是最高僧官。
但是明朝在青藏高原并没有势力存在,只是一些名义上的册封。并且,明朝对青藏高原的形势也不太清楚,并不知道当地一些地方政权的存在。因此,这些并非明朝的疆域范围。之后的清朝派遣军队进入青海和西藏,设置驻藏大臣和西宁办事大臣等,才真正算是把西藏青海纳入了版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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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古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这片地区,中原王朝一直是极为重视的,各个朝代也设立各种机构来进行管理。那么明朝时是否也真正地把西藏收到管辖范围内呢?
有着天然堑险的西藏地区,虽归中原王朝管理,但是天高皇帝远,它远远没有真正受中原王朝管。
西藏,有布达拉宫。但有布达拉宫的时候,西藏还不叫西藏。至于它叫啥,我们来看一看西藏的历史。
- 西藏历史概览
西藏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出现在历史书上,应该是唐朝时期,那个时候它叫作土蕃。说到土蕃大家或许还没有极其深刻的印象,但是说到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大家就会立马知道了。文成公主入藏,也就是当时的土蕃,促进了西藏地区的发展和中原的联系。而当时为了让文成公主住的舒服,松赞干布修建了一个唐朝中原风格的宫殿,这个就是现在的布达拉宫。唐朝时期的土蕃不属于中央政府管辖,而是作为并立的政权。
文成公主入藏
唐朝之后的宋朝时期,土蕃依旧是作为和中央王朝并立的政权,没有归属中央政府管理。
西藏地区正式归属中央政府管理,是在元朝忽必烈时期。西藏在元朝时期称作乌思藏,它所包含的是现在西藏的中、西部地区和迤东地区。元世祖忽必烈统一全国后,在中央设立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管理全国的佛教事宜和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这是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第一次设立机构管理,但是没有实际管辖权和册封权。
元朝被明朝灭掉,明朝在西藏地区设立乌思藏都司和朵甘都司,对西藏进行管理。明朝对西藏的管理最大的特点就是卫所制度和僧官制度相结合,就是设立中央卫所,任命当地僧人为官进行管理。这样的管理是相对宽松的,所以在信奉藏传佛教的西藏地区,僧官很容易类似土司一样的存在,中央政府的管理只有任免的权力,却没有实际的管辖权,到明朝后期,更是连任免权也没有了。
明朝在西藏设立卫所
到了清朝,雍正皇帝在中央设立理藩院,管理西藏、台湾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教事宜,并且派遣驻藏官兵和官员,对西藏地区进行实际性的管理。
结语
西藏地区自古就有藏人在活动,由于地理环境复杂又是一个佛教组织掺杂的区域,中央政府对其管理都是藏人制藏的原则,这也导致历史上中央政府很少能取得西藏地区的真正管理权。直到解放初,人民解放军进入拉萨解放了西藏,才有现在中央对西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