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疑罪从无的重要性。时间来到二十一世纪,公平公正是人们的呐喊,为何?就是有张玉环这样的冤假错案时时发生在我们身边。公权不能滥用,制造冤案者应从重追究!他们为了名、为了利置百姓生命于不顾,视如蝼蚁。国家应出台从严、从重的冤假错案追责制,以期达到公平公正伴随身边。
首先,从人性的角度上讲,国家能够再次重申“张玉环案”,最终判定,因法证据不足无法定罪,走了“疑案从无”的程序,已经说明了法制上的一个巨大进步。
当年刑侦手段的落后加上法制上的缺陷造成了一些被冤枉的可能性,但是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没有证据他绝对不会判刑,江西高院两次驳回了“张玉环死刑,缓刑两年”的判决。
第3次虽然江西高没有驳回,但张玉环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里面,在法律上支撑他申诉请求,并给予了他充分的申诉空间。
如今的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借助高科技侦查手段下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几乎100%,当年的刑侦手段的落后,没能找到更多的线索,再加上审判程序上漏洞,法律总是在不断的完善和查漏补缺的路上,不能允许有一点偏差,这也不现实。
看待我们目前的法制社会,要用一个包容客观的态度去看案情本身,而不是已经有了自己的观点,再从自己的观点出发,去看待这个案子遗留下来的问题,容易形成自己的主观意识,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张玉环当年的侦查人员错了吗?我觉得有错也不是大错,作为26岁的成年人,一开始手上的两道划痕,张玉环前言不搭后语,而且态度恶劣,解释不清,作为一个命案,难道不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含糊其辞语言闪躲,难道不值得怀疑吗,为什么不能好好配合警方的盘问,别的村民都可以,为什么你要蛮狠无理,这是命案,不是普通纠纷案。
侦查人员向张玉环了解有关情况时,“他神情紧张,不停地两手搓擦。”还有警察发现张玉环“左手背部有几条条状带血伤痕。对此血痕的形成受到询问时,其言语推诿、支吾”。
所以,形成一个冤案错案并不是一方面造成的,而是双方面造成的,有犯罪嫌疑人的原因,也有当时破案技术的落后和审判时的法律漏洞造成的。张玉环案也只是个案,不能用个案就能来否定整个法治系统的不足。
咱们普通老百姓,要以一个开明的态度去看待现在的法律,我觉得现在的法律体系做的还是不错的,特别像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破案率非常高,而且案情公开透明,应该为警方点赞。
张玉环的错假案给家庭带来妻离子散的不幸,给社会带来沉重阴影和社会袍袱,人们怀疑法制社会真的能"公平、公证"吗?
近几年,通过媒体、网络报道,纠正了不少冤假错案,有的人被判处极刑,死后,从另一起案件中发现真正被害人兇手,不是已被执行死刑者,多年后得到纠错,原来审判中存在屈打成招因素,或严重遗漏现象,这种草菅人命现象,人已死了,国家再赔多少钱能买来一条命吗?
对长期出现错判、误判社会负面影响力是相当大的。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是不平民愤的,要实行办案人员终身制,谁办案谁负责,出现问题,特别是人命关天的重大问题要庭审宣判人终身负责,尽最大努力避免误判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只有严防误判,才能取信于民,人民才会体验到法制社会法律的威严就在于"公平、公正",一旦失去"公平、公正"四个字法律就失去公众信任化程度,法律一旦失去公众的公信度,可想而知社会理性化发展会达到什么程度,一旦歪嘴和尚念不出真经的,就失去法律存在的意义,一旦失去法律存在的意义,所谓法制社会只是空谈。
从近年来曝光纠偏错案、假案、误判等等可以看出,国家纠偏力度是大的,人民看到希望。国家出重挙打击执法领域的腐败多么重要,看过执法部门高官落马《忏悔录》真叫人张口结舌,对知法犯法的贪官们打击力度只能加强不可手软,正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
若不改变,下一个肯定还有张玉环。若要改变,司法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中国应该改变过去的国家赔偿这个决定。今后,是谁造成的损失就应该由谁来负责从工资中扣除赔偿。有些损失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可有些决策者明知作出的决定是错误的,却偏要固执己见,认为反正损失又不用自己出,有国家赔偿怕什么。
如张玉环的错假冤案,办案人员如果深入细致的做好调查,也不至于办出错假冤案了。
我认为评价一件事,首先不能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而现在有关部门能够知错纠错,这首先是值得肯定的好事。能够纠正错误,尽管时间来的晚一些,但这本身就是社会进步,法治进步的体现!首先,我们无庸讳言,几十年前确实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最主要的原因,我认为有这几条:一是当时技术手段落后;二是破案指导思想不科学;三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现在最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在进步,法治也在进步!以法治代替人治本身就是国家社会的巨大进步,凡事依法办事,才可以大大避免误判甚至是错判事件发生!
法律也是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就好比原告和被告都有各自的辩护律师,原告也不见得一定会赢,被告也不一定会输。
小案的输赢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像这样的人命案子,一定要慎重,关乎一个人的一生。法律的行使和监督同等重要,远不是一笔赔偿能补偿的。
当时办案人员统统抓起来!
张玉环还没有判刑得时候,为什么不说一句冤枉,或者是怨案?为什么出狱了才说是张玉环是冤枉子呢????都是会拍马屁骨。
不能仅靠个人申诉平反冤案,这样对受冤的人太难了,应象邓小平平反文革冤案那样,对法院所判民事刑事案件倒审40年,全部复查一遍,彻底昭雪所有冤案,才能彰显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才能体现党的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