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学老师,我来谈谈这个问题。
孩子因为在校跑步和同学相撞导致膝盖骨折,这真是意外之灾,谁也无法预料和避免。我们小学里面,可以说每年都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既然是在学校出现的事情,家长不要着急,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先找孩子的班主任反映情况,切记不要奔着兴师问罪的态度去,这样容易把情况搞糟。
自己孩子受伤了,家长觉得心疼,这是可以理解的。孩子遭罪了,也花钱了,但是不要因此就觉得理直气壮,说话不讲究方式,给人得理不饶人的感觉。
要说话讲究点方式,让老师觉得你很有素质,愿意赶紧给你解决问题,会站在你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你的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此图来源于网路。这就是校方责任险保单)
作为受伤一方家长,你不要直接去找对方家长,一定要通过班主任和学校,三方坐在一起来商谈这个问题。
一般现在学校都给学生们入了“校方责任险”,这个前提是校方得有责任才可以给报销一部分药费,既然在学校出现了事故,学校怎么也不能说一点责任也没有吧,如果牵强点,可以说学校没有尽到很好的教育孩子们的义务,出现了磕碰,校方责任险是可以报一部分药费的。全国各小学基本都入着这个校方责任险呢。所以首先考虑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
有的家庭还给孩子入了学平险,不过不知道保险是不是可以两种都给报销,这需要家长咨询保险公司,如果两个保险都给报,那么就能报销很大一部分费用了。
既然孩子们是意外相撞,所以责任在孩子双方,不能说你家孩子受伤了,就把责任全部推给对方。
三方可以进行协商,除了校方责任险和学平险所报的部分,对方家长要承担剩余部分的一半,受伤这方也要负担剩余部分的一半。你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对方,容易把事情搞砸,人家一分钱也不会出,事情也就被动了。就像你所说的那样闭口不谈责任分担。
总共药费才两万多,除去保险报销的,剩余两家承担也没有多少,对方家长接受的可能很大。
如果你把责任全部推给对方,这是就不好解决了。既然是意外,两孩子都有错在里面,我觉得均摊剩余部分很好,这样大家都可以接受。
如果就是遇到不讲理的,均摊也不接受,老师也帮助你解决不了,没有好的办法,你只有起诉这条路可走了。打官司本来就是两败俱伤的事,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诉讼这条路。我不太支持走这条道路,即使官司打赢了,执行还是个问题,孩子们还是同学,又何必把关系搞的那么糟糕呢。
我觉得走协商的道路最好!态度一定要温和,不要盛气凌人,那样有理也变没理,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好处。有商有量地把问题解决了,对于彼此都有好处,起诉到法院打官司,两败俱伤,费时间还浪费金钱,
这是我一点看法,手机前的法律专业人士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家长朋友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留言分享下您的观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