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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但是不一定会成功

首先,您需要先去看看拆迁的公告,看公告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征收红线范围图(会划定四至范围),在红线里的是应当拆除的,在红线外的,一般是不会拆的。

其次,您觉得建公路对您家养殖场有影响,您可以去申请拆迁,可能价格会低,而且并不一定会成功,十几米的距离,实话来说是很远的。您可以看看高速路旁边的那些房子,有的可能就只有1米,但是依然是没有拆迁的。

最后,若是真真实实的产生了损害,建议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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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主描述,你的养殖场在前,修筑高速公路在后,而高速公路目前只是要建,并没有实际性建设,所以你想要求修筑高速公路时征用你的养殖场,给予你合理的补偿。对于这个问题,晏子想说,土地征用不是你要求的,而是高速公路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所以,根据这种情况,你没有必要着急,到时候人家确定征用,你不同意也不行,而人家不需要征用,你要求也没用。

修筑高速公路的时候,公路两旁的土地肯定要征收,相关部门会根据需要划定相应的征收范围,一般称为红线控制区,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征收,不能有任何的建筑物或耕地,养殖场自然也不例外。那么,公路的红线控制区是怎么确定的呢?根据《公路管理法》规定,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的用地外缘起,也就是从路边算起两侧的距离,国道的控制区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而高速公路红钱控制区应该不少于30米。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50米为控制区,而匝道和收费站控制区为200米。那么,根据这个规定,你的养殖场离要修建的高速公路仅有十几米,显然是在征用范围之内。所以,你没有必要去要求,再说你的要求也没用。

高速公路修建要征用土地,基本程序是:一是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二是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等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以及地方的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三是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进行听证;四是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所以,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高度关注一下高速公路征地的进展情况,一是确定你的养殖场到底离要修建的高速公路路外缘有多远,是否在征迁范围之内;二是关注一下如果在征迁范围之内的具体补偿标准,要求参加听证。因为目前只是你自己说离要修建的高速公路只有十几米,但事实上,在征地之前,你个人可能根本不知道高速公路的具体放线标准,了解的只是个大概。

当然,如果你的养殖场不在高速公路征迁范围之内,但离高速公路较劲,高速公路修筑过程或者通车后,所出现的噪音,对你的养殖场可能带来危害,你可以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当然,你要对带来的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不是你说要多少就要多少,提出的要求要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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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影响了你的经济发展,是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征迁的;当然,协商协调不一定能成功,因为迁涉面广,还有是否存在高速公路与养殖场先建和后建关系,这些都会涉及到争议,所以只能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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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撤迁公告,有你的就会撤迁,会提前通知你,没通知你就不会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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