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小人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可以说这个孩子的家属是典型的道德教育缺失,如果他们的诉求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的话,将会给整个社会带两不良的道德示范,应该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可能很多人觉得这种做法不可思议,实际在现实当中不可能会发生。但实际上,这种现象还真的会发生,在我身边就发生过这种事情。
在小时候的我们农村地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是很重视,基本上到了夏天,每家每户的小孩都是散养的,六七岁的小孩下池塘洗澡也是家常便饭。记得那年夏天。有几个小朋友吃过午饭和我们一起下塘去洗澡,但主要目的是玩水,其中有一个大哥哥年龄大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初三了,突然有一个小朋友游到了深水区,直接扑通一下就沉下去了,大哥哥直接拼命的游过去,然后我们就拼命的跑到岸上呼喊大人,当大人们赶过来的时候,两个人都已经沉入了水底,最后经过一番折腾两个人才被救上岸,值得庆幸的是两个人都救活了,可是那个小朋友由于肺部吸水太多,进行了住院治疗。最后那个小朋友的家属居然提出来,让这个大哥哥家要赔偿他们的医药费和损失,说是因为大哥哥原因才导致孩子溺水,另外由于施救不当才导致孩子肺部吸水过多住院,最终在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下进行了一部分赔偿,但这件事情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都认为这个小朋友家属的诉求是不合理的,更是有失道德的,以至于后来大家都议论纷纷,以后看到其他家孩子落水的话,还要不要救呢?
首先,家长对于孩子受伤索赔的做法本身就不合法。别人救你的孩子是属于见义勇为,是正义之举,如果没有别人的见义勇为,你连生命都失去了,谈何身体伤害赔偿?这种诉求不管在哪一级都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其次,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人在落水的过程当中,施救是非常危险的,经常会出现在施救的过程当中,施救者也会丢了性命,在施救的过程当中,施救者往往就成了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稍有差池,都会全部沉入水底。可以说,这位救人者完全是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在如此高难度的救人过程当中,落水者身体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至少生命保住了,难道还不值得庆幸吗?这种身体伤害并非施救者主观行为,而是为了救人需要在不经意间发生的。
最后,我觉得这种诉求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也是与社会道德要求标准背道而驰的。自古以来见义勇为都是值得肯定的,倒过来反打一耙的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支持的话,将会给全社会带来不良示范,到最后不敢救人,要不要救人?都会成为阻碍社会风气净化的绊脚石。
所以,我还是认为这种现象不应该得到支持,而且这也永远都是一种个别现象,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标准。同时我们还要呼吁所有的家庭都要加强对孩子的道德教育,都要和孩子好好的讲一讲农夫与蛇的故事,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