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分手,反目成仇的事例在我们村就有,并且还挺典型的。
事例一,男主人兰某,村里一家公司的经理,女主人公范某,一村民。1994年开始,村庄整体规划,那俩年家家户户都忙着建新房。村民范某也开始着手盖房。但是她手头并没攒几个钱,只好东借西凑。她找到了兰经理,说明来意。兰经理瞪着一双色眼上下打量着范某,就像是在选美呢。暗表一下,范某在村里论个头、长相也算过得去的。停顿了一会儿,兰经理“大气”发话:“没问题!借多少?”范某说:“兰经理,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啊!能借我俩万吗?”兰经理二话没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俩沓钱甩手递给了范某。兰经理也是个“热心肠”,隔三差五的就到范某家一转,看看房子盖什么样了?还需要帮什么忙吗?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还真说对了。没过多久,高挑漂亮的美少妇就被经理大人拿下了。人们经常看到兰经理开车拉着范这儿那儿的的跑啊,还给范某买了辆摩托车。晚上,范某的对象上夜班了,兰某总是在范某家呆到很晚才走。
十年后,兰某从经理的位置上退了下来。有一天,不知是谁说漏了嘴,借钱的事被兰某的爱人知道了,先是俩口子在家干了一仗,然后兰某的爱人又怒气冲冲的去找范某要钱。范某竟拒不承认,说早就还了。兰某的爱人气得发疯似的回家把兰某拽了出来。没想到曾经骄傲放纵的兰大经理此时默不作声了。俩个女人,你说借了没还,她说早就还了。范某明知当时兰某未让她写借条,却在此时让兰某爱人拿出欠条来就认账。关键时刻还是夫妻啊,兰某也被激怒了,最后俩家大打出手,情人变仇人。
事例二,酿成杀人案。
村民魏某男与村民张某女保持情人关系已经七、八年了。张某是个不很本份的女人。在跟了魏某几年后又暗地里与外村一个男子沟搭,有明白的人都笑话她,说一、三、五跟这个,二、四、六跟那个,星期六、星期天休息。话是夸张了点,但足以说明张某的作风问题恶劣。话说回来,张某跟外村这个男人好上了,慢慢的就有点忽略了同时的老情人魏某。联系少了,去的次数也少了。这一切引起了魏某的怀疑。他开始暗地里跟踪张某,终于有一天,张某和那个外村男人正在城里一洗浴中心情意绵绵、绣恩爱呢,被盯梢的魏某抓个正着。张某非但不认错认熊,还拿话刺激魏某:“我又不属于你,这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再说了,他比你会玩。?”那个外村男人也在一旁帮腔:“你谁呀你?我要娶她。”魏某刹时间热血狂涌,彻底失去了理智。他拿出事先准备好了的长刀,对着俩人一顿狂砍,最终酿成了张某女死亡,外村男重伤的残裂悲剧。
从众多情人分手的事例可以看到,情人相守,特别是那些有家室的人,或为名利,或为色相,或为权势……一旦这些暗淡逝去了,再去骚扰叙旧,翻旧账,斤斤计较,势必会产生矛盾纠纷,造成反目成仇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