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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承离不开一个“孝”,上有老下有小,老子传承尊老爱幼,这就是“孝”!在封建社会,这是一种做人的准则,即使到了现代,也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行为准则!

封建社会,对“孝”非常推崇,甚至是一种重要的选官制度,就是“举孝廉”。所谓“孝廉”就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政。只是这一汉武帝时期的选官制度到了后面就变形了,正如三字经里说的“举孝廉,父别居”,这也是当初没有想到的!

古代还有一种休假制度叫做“丁忧”,就是官员父母去世以后,必须回家守孝三年,任何人都要遵守!

明末宣大总督卢象升在父亲去世后,曾经连续十次上书要求丁忧,但是由于战事吃紧,都被崇祯驳回了。卢象升不得不强忍悲痛奔赴前线,以至于在战死的时候外罩铠甲,内衬孝衣,这是忠孝两全的千古楷模!

也是明朝还有一位官员拒绝丁忧而被嘲笑和痛斥,这就是著名的张居正。因为刚刚上位,怕三年后朝局有变,年轻的万历搞不定。他的理由是“夺情”,就是皇帝要求,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要尽忠!

到了元代,郭守正把古代二十四个名人的孝道故事编辑成了一本书,这就是著名的《二十四孝》,这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就出自此书!

据说郭巨父亲死了之后,他把家里的财产都分给了两个兄弟,他独自把母亲接回家奉养!但是不久后他老婆给他生了个儿子,因为家里比较困难,他怕儿子的出生会加重家里的负担,所以就和妻子商量,把儿子埋了省下开支,好好照顾母亲,于是她老婆就同意了。某天他就和老婆带着儿子来到山上准备挖坑把儿子活埋了,结果挖出来一罐金子,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郭巨一看高兴坏了,于是儿子也不用埋了,带着金子回家了,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迅先生对这种虚伪的孝道曾经给予无情的批判和揭露,他说这类故事:“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甚至回忆起小时候读郭巨的时候怕自己父亲会把自己埋了,看来是留下了童年的阴影了!

当然了,里面也有很多光明的正面的故事,也是很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和效仿的。比如后汉陆绩的“怀橘遗亲”的故事告诉我们,有好吃的要想着父母;后汉江革的“行佣奉母”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困苦,也要好好奉养父母等等!

所以封建文化我们要善于甄别,不能一味接受,我们要懂得拿来主义,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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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是24孝中的第九孝——埋儿奉母。

“二十四孝”是中国古代罗列的24个人所做的孝道故事。

《二十四孝》全名叫《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元代郭居业撰写。

(郭巨埋儿奉母)

其中的第九孝就是“郭巨埋儿奉母”的孝道故事,这个故事有许多版本,我只讲其中最流行的一个版本。

郭巨,东汉人,一说他是河南省林州市人(东汉隆虑);. 一说他是河南温县西南人(河内温县)。

具体是哪里人也没人说得清,但是他的孝道故事却大同小异。

说郭巨有兄弟三人,父亲死后,他的两个哥哥把家里仅有的钱财全拿走了,留下了老母亲让郭巨抚养。

这时候郭巨家徒四壁,他平时靠为别人打工挣些微薄的收入养活妻子和母亲。

就在这一年,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郭巨心想,家里本来就穷,母亲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自古以来老人喜欢“隔代亲”,儿子落生,母亲就会把口中的粮食分给孙子一部分,这样一来,有了儿子就会分母亲的食物,母亲就会挨饿。

郭巨为了不让母亲挨饿,为了不让儿子分母亲的食物,于是和妻子商量,要把出生不久的儿子活埋。

很快夫妻达成了共同意见,那就是把儿子埋了全心全意奉养母亲。

主意已定,说干就干,于是妻子抱上儿子,郭巨拿着铁锹到山里就开始挖坑。

等挖了将近一米的时候,要把儿子埋进去时,突然铁锹挖出来一坛黄金。

郭巨抱出坛子,打开盖子一看里面的黄金闪闪发光,里面还有一纸天书,上面写着:“只有孝子郭巨,才有资格得此黄金一坛。”

郭巨有了黄金也就没必要再埋儿子了,一家4口靠这坛黄金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孝子有好报,鼓励大家争当孝子”。

故事讲完了,道理其实很简单,孝道高于一切,并且孝道必有好报。

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充满了正能量,但是仔细品味却有些苦涩。

郭巨孝顺母亲没有错,但是用一个年幼无辜的生命换取一个老年人生命的延续,难道值得提倡吗?

这个社会岂不成了老年社会,没有鲜活生命的延续,这个国家不就灭亡了。

依我看来,郭巨埋儿奉母这件事不值得大书特书,也不值得表扬。

我只能说郭巨这小子无能,儿子是自己的骨肉,母亲是自己的至亲,你完全可以把妻子卖掉,换取钱财抚养一老一少。

当然这个办法也不是万全之策,万全之策是郭巨能够挣足够的钱养活一家人。

在过去妻子如衣裳,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卖妻奉母”不会引来非议,相对来说卖掉妻子抚养一老一少,更能让人接受。

故事中郭巨埋儿奉母表现的太残忍了,我更能接受卖掉他的妻子换来钱财这种办法。

这样谁也不会去死都能活下来,说不定他的妻子遇到好买主还会过上好日子,郭巨有卖妻的收入也能过上好日子,为什么有三全其美的办法不用呢?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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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郭巨埋子和日本楢山节考,残酷的历史,不容歌颂

今天我们看历史,都是以后来人的眼光和当时的社会心态来观察的,所以批判在所难免。有人对二十四孝推崇,有人就觉得二十四孝有很多不符合人性,甚至相当残忍的地方。这里面就包括‘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等几件事还被鲁迅先生质疑和痛骂过。
古人怎么看我不知道,五四以后终于更多的怀疑主义促使大家去做历史与人性的思考,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对古代质疑从来没有停歇过,也导致了传统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被打入谷底,但是,沽酒客并不奉行一棍子打死的原则,也不是那种盲目的追随者,能认识文字,可以看点书自然增加了见识,也懂得一些道理,但,不是文盲,并不是代表这个人就真的有文化或者素养。

依然有很多人虽然读书识字不多,却有更好的涵养和素质,去理解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做出正确的选择。

郭巨埋儿这个被列入二十四孝的故事,最早被记录在干宝的《搜神记》,发生在汉晋时代,他是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活埋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虽然结局皆大欢喜,但是这位郭孝子的思维细思极其恐怖。孝顺母亲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作为奶奶疼爱孙儿也是合乎情理,但是因为有了孩子担心不能侍奉好母亲,则要杀掉亲生骨肉,这个郭巨身上的人格分裂恐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边对母亲的那种孝顺已经到了非常人的境界,对自己的下一代不能说是残忍来形容了,他根本就没把他当一回事。而她的妻子完全同意,作为一个母亲居然一点反对意见也没有,这两口子果然天生一对。

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你怕不能侍奉好自己的母亲,那么你干嘛要选择生育,甚至娶妻。即便儒家对孝顺的推崇,也没有教导人们这么干的。不孝有三,他是样样俱全,自己绝了后,还顺便陷自己的母亲于不义,我想老天不是照顾他的孝心,而是对其变态的行为看不下去了吧。虽然这是个传说,但是却被二十四孝传播了很多了,还好国人大多数没有他那种品格,或者还不昏头,不然,不晓得还有好多埋儿子的惨剧要发生。

在异域岛国,也曾经有一种类似的悲剧,不过比之郭巨的匪夷所思,那就只能是一种陋习了。

日本古信州之某原始山村,由于食物匮乏,因此老人一到七十岁就要依传统习惯至楢山待死。显然那个时候日本人没有看到二十四孝,也学不来郭巨的“伟大”。但是同样是非常残酷的行为。有人说在古代遇到贫困和愚昧,以及没有文明开化的地方,都可能发生这种让所谓文明社会的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当然也包括我们的古代,为了生存,什么都行,把小孩儿生下来丢弃弄死也行,把人家全家活埋也行,把老人背上山去冷死饿死也行,美其名曰的传统,可是为了生存,谁能够指责呢?贫穷和愚昧也许是丑陋的,最大化人性原始本性的同时,荒蛮却也凄美。

只是我们无法认同,这个或许有时代的因素,但是读历史,不是为了嘲弄古人,标榜今天的开化和智慧,反而应该是一种自省和忏悔行为。批判的同时,是否有想过,假如你从小置身于这样的环境,文化和文明都还没有进到你的脑袋里,你又能怎么办呢?

我觉得我们从来没有资格批判任何事情,但是我应该懂得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什么值得传承,什么需要摒弃,并且尽量在自己生活的年代,做一些不越常规,为违背人伦的事情。

历史终究是过去时,但是未必不会轮回,不管是郭巨埋儿还是‘楢山’待死,它们终究都是由于食物而引发的悲剧故事里,所以有人叹息,贫穷是一切罪恶的根源。生而为人,吃的饱饭,才有之后社会伦理可谈。而我们今天吃得饱饭,依然会有其他悲剧发生,欲望是一个不断被膨胀的过程,当你超越了不用担心饥饿的时代,请记住,不要着急去激发你的野心,还是加持一些关于内心的磨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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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巨埋儿奉母之思想,我认为是封建思想衍生出来的荼毒,是有害的,畸形的,不道德,不健康的,甚至是被人洗脑利用了的。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江山,都会大势宣传推广孝忠文化,利用这种畸形枷锁的方式控制人心,以免人民起来造反,夺取皇帝们的既得利益,在封建社会,朝廷用人,都是举荐式,没有科举制度,隋朝时才有改变。

古代,统治者认为,有孝心的人,才会有忠义之心,才不会反叛朝廷,因此统治者用人,都是用有孝心的人,整个国家都以培养孝心人群为重中之重,因此从上到下都在鼓吹孝心,荼毒百姓。

就拿郭巨来说,他剥夺了一个未成年人的生命,借口是节省食物奉养老母,殊不知他不但是在犯罪,而且让他的孝心成了罪恶,当老母知道是自己剥夺了孙儿的生存机会时,老母难道不会伤心欲绝,寻短见吗?

如果人类社会以杀死一个救一个为善意,那么这种爱?可就不是什么善了,它甚至比恶更可怕了!

作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他应该是努力奋斗,不但养活了老母亲,还养活了子女,这样的文化才是充满健康,充满正能量的文化,说真的,中国不需要郭巨这种畸形的孝心,当下的中国人,不但不能宣传和恭维郭巨的做法,甚至应该批判他的罪恶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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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为国家尽忠,不当卖国贼;为父母尽孝,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继承发扬。

但是,我们应该反对舍本逐末的愚忠愚孝。比如说,岳飞一生为国收复失地,南征北战,舍生忘死,渴饮刀头血,醉卧马鞍山。结果反遭奸臣陷害,蒙冤入獄。这个时候,外有牛皋等岳家军大队人马可以劫牢反獄救出岳飞,内有岳云、张宪等无敌大将为助手,还有獄卒帮助,岳飞完全有机会反出监牢,占山为王,等待以后平反。可是,岳飞为了保持名节,宁死不越獄,甘愿被屈杀,为昏君奸臣白白奉送了宝贵的生命,使坏人们的阴谋诡计得逞了。个人认为岳飞的死太不值得了!他等于拿命变相成全了卖国贼,这一点应该就是愚忠;

郭巨为了报答母恩,在大灾之年让妻子用乳汁喂养老娘,又怕儿子和奶奶争食,就要活埋儿子,幸亏挖坑时挖出了黄金,否则,儿子必死无疑!试想,老娘知道了于心何安?他本来还可以带领全家逃荒,远离灾区去避难,何须用极端手段杀子孝母?他这种残无人道的做法就是愚孝!虽然尽忠尽孝无辜,但是杀身害命实属有罪!应为后世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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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吃饭的人口:

1.郭巨自己应该与妻子“少淫”或“不淫”,其妻就不会怀孕生子。就不会有“埋儿杀生”的恶毒念头。

2.郭巨就该自己去死!他自己吃的饭远比新生儿吃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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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曾经说过,道德理教会吃人的,这些就是中华文化中的糟粕,和裹脚布一样该扔进垃圾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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