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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有趣而且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古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把一些重罪之人发配边疆,而发配边疆也是一个比较重的刑罚,而这一切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那就是流放到底有多惨?

流放地很惨

在古代一般流放的地方都是一些荒无人烟,尚未开发的地区,那些地方不是极寒就是极热,让人十分难受。就像苏东坡就曾经被贬海南。而且在流放地内,犯人们还不好受,他们通常承担着当地的一些劳作或者建设,十分辛劳

中途很惨

上面提到的情况是他们去到了发配地的待遇,但是有更多的人却死在了中途。在古代,犯人发配并不是有车坐的,而是要走过去。前往流放地的距离十分遥远,并且他们通常还会佩戴重达数十斤的脚镣,加之他们在狱中大多受过酷刑,所以很多人在路上已经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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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有问有答,且听大狮来答题。

常看历史剧的朋友,总会听到“流放”一词,每当犯人听到“流放”二字,立即一脸绝望,好似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一样。


问题来了,所谓“流放”究竟是怎样的刑罚,为何古人的反应会跟判死刑差不多?

事实上,在古代时期,流放真的超级可怕。古代信息不流通,交通也不好,被流放至鸟不生蛋的地方,极有可能还没等到目的地,就已经Game over了。

有道是“若被流放,人生无望”,古代所流放之地,要么极北,要么极南,北方冷死,南方充满毒虫、瘴气,十有八九一去不复返,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在那种远离庙堂之所,一个人渺小如蝼蚁,难道还不够令人绝望吗?


纵观古代律法,所发配流放者,最少是十年刑期,更有甚者被判决无期,一个人被丢弃在一个陌生又荒凉的地方,身边充满未知生物和极端气候,想要找人说话,也许要等半年甚至更久,这种环境想一想都会崩溃。

再者,流放是苦役,一路没有车马,多数时候全靠两腿溜,偶尔能坐坐船,还要提防船工拽出钢刀问你是吃“馄饨面”还是“板刀面”。一路之上,押送凡人的差役动不动就把犯人当成苦力或发泄对象,心情好了打轻一点,心情不好往死里打,很多犯人在路上就已经撑不住了,熬到目的地,也只是另一种折磨的开始。


若是男囚倒也好说,若是女囚,则更是凄惨。清代李伯元所著《活地狱》,其中讲述女囚被发配过程,一路之上,权且当做差官之玩物。常有登徒子跟随差官行至客店或无人处,只需给几枚老钱,便可在女囚身上肆意无礼,怎一个惨字了得。

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当年因将佛骨说成是鸡骨,而被流放至距离长安将近1900公里的潮州。在这满是瘴气和毒虫之地,韩愈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无奈之下就跟动物说话,为此还作了一篇《祭鳄鱼文》,让鳄鱼乖乖听话,不要乱来。在此期间,他还研究出许多“暗黑料理”,将类如蛇、蛙、鱟等物的烹饪方式详细记载下来,因为常常找寻野味来吃,好几次差点一命呜呼。


而跟韩愈很是要好的柳宗元,也被流放到距离长安1200对哦公里的永州,在不断爬山和各类虫子的搏斗过程中,写下了《始得西山宴游记》,用诗词的形式诉说自己的苦难。

到了清朝,最开始流放之所是位于今辽宁铁岭的尚阳堡,吴三桂被诛灭后,很多归顺他的部将被流放到这里。到了清代中期,发配流放最多的去处,就是位于黑龙江宁安的宁古塔,郑芝龙全家曾被流放此地。清代平定准噶尔汗国后,伊犁又成了新的流放点,晚清名臣林则徐就曾经被流放新疆五年。


这也就是古人害怕流放的原因,除了流放地点蛮荒不适宜生存,路途遥远死亡率高,还有可能因水土不适,或者被政敌暗杀的可能。除了这些原因之外,对于那些一心当官的士大夫而言,离开朝廷,便失去人生希望,这种感觉是生不如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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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也就是流刑,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五刑即笞、杖、徒、流、死,是隋唐以来形成的五种刑罚。

在古代人的印象里,流放是很可怕的,因为中国古代是一个乡土社会,而流刑恰好是将罪犯从自己的乡土环境中驱逐出去,被隔绝在一个陌生环境中加以改造,以达到惩治犯罪的作用。所以,对于安土重迁的中国古人来说,被流放到远方,从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一件比死还要可怕的事情。

隋唐以前,流刑亦存在,但并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实施,而且更侧重于劳役,并不是流放到远方。而流刑作为一种单独的刑罚被重视并真正加以实施,也是隋唐以来的事。

从唐朝开始,流刑开始侧重于将犯人流放至远方。唐律规定,流刑有三等,即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和流三千里。犯人被流放后,会根据其罪行轻重,在当地官方的监督下承担一定年限的劳役,此外基本不再加以其他刑罚,与当地百姓一样活动。唐朝流刑的刑期一般为三至六年,到期后即可返回原籍。

可见,唐朝的流刑并不可怕。如果可以选择死刑和流刑的话,我想大多数人应该都会选择流刑。

但到了宋朝,政府意识到这样的流刑根本毫无意义,遂在流刑的基础上辅之以脊杖,也就是击打脊背。大老远的被流放过来,除了要服劳役,一进门还要被打脊背。《水浒传》里常说的“一百杀威棒”大概就是脊杖。除此之外,宋朝流刑还要在脸上刺字,由此形成了宋朝著名的“刺配”刑罚,即把刺、杖和流结合。比如宋朝的法律规定,如果流放三千里,就要配套脊杖二十和配役三年的刑罚。

不过,后来此类流刑也逐渐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变通,即把一定距离流刑折算成一定年数的徒刑去执行,金朝也继承了宋朝的这一做法,并形成常态。

元朝时,流刑则更加严厉。一方面,被施以流刑的犯人主要以充军为主;另一方面,流放地点则主要选在湖广这样的瘴疠之地或是辽阳这样的北部边境,一旦被流放出去,原则上必须死在发配地,不能回原籍。而且元朝法律还规定,“流则南之迁者之北,北之迁者之南”。

明清两朝则继承了元朝对于流刑的若干基本原则,在规定流放相应里数的基础上,对流刑犯的流放地进行了具体的对口,但基本还是本着南方人流放到北方,北方人流放到南方,流放的地点也是荒芜的州县或是边疆地区,诸如北部的宁古塔和西部的伊犁等。而且流放的意义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则是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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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在古代可是一件仅次于死刑的惩罚,因为流放之地大都是偏远的苦寒蛮荒不毛之地,男的一般是充军,看守边关,或做些苦力,自生自灭,女的一般充为军妓。

我们看清朝的电视剧,一般说流放之地在宁古塔,那么宁古塔在哪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宁古塔在今天的黑龙江东部的海林和宁安,离北京4000公里 在古代押解犯人全靠走路,不出意外的走,大概要5个月,而且这些被流放的人,基本没有什么翻身的机会,可想而知一路上,押官对这些犯人的态度会怎样!

而这些能活着到达流放之地的人,男的沦为奴隶,干苦力,直到辛劳致死,可以说非常的凄惨,天高皇帝远,没有人会在意这些人的尊严与死活。

女的犯人更是可怜,有点姿色的,一路流放都会受到押官的侮辱,活着到了地方以后,还会沦为当地主管的发泄对象,还得为奴干苦力,有的会对卖到妓院,怎是一个惨字说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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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总体的发展趋势还是越来越进步的,就拿刑罚来说,古代的有些特别残忍的刑罚,比如肉刑,连坐,枭首等,这在大部分国家中都被废除了,但是,古代还有这么一种刑罚,这个刑罚现代人看来可能不怎么可怕,但在古代可是非常严重的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令人相当痛苦,这就是流刑。

这个刑罚确实很特殊,徒刑,死刑,罚款等刑罚都从古代传到了现代,肉刑因为过于非人道而被废除,但这个流放,它到底是啥情况?它看起来似乎不残忍,甚至完全看不出有什么意义,但也被废除了。

咱们今天就来谈谈这流放吧。

假设现在,听说有罪犯被流放到什么东北,新疆,海南岛……大家想法是啥?那肯定是,哎呦,犯了罪竟然还能去免费旅游,竟然有这等好事?

但是在古代,可完全不是这种情况,现代虽然各地区也有发展程度的差异,也有边远地区这个概念,但整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大体还是被工业化,信息化连接成了一个整体,就拿中国来说,即使是边远的新疆,西藏地区,用电,用网络,吃现代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食品…这都没问题。

想回家?没问题,火车票来一张,有钱的话机票来一张,一两天从边远地方到家乡可没问题,不方便回家但思乡?微信来个视频呗。

但是!这是现代!

古代那情况和现代可完全不一样,古代把犯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那再想回来,估计耗费的时间是以年来计算的,耗费的物资成本(所谓“盘缠”)那可能是天价,这还是在官方不给你阻力的情况下。

那生活条件呢?拜托,古代和现代那是完全不一样,现代中国各个省存在的只是发展程度的差异,但古代那可能是开发和没开发的区别!古代被发配到边远地区,那真的是活受罪,你这么想吧:把你扔在新疆或东北,但不是城市,而是荒凉的戈壁滩或原始森林,你自己去生存吧。

当然,流放地一般也不至于荒无人烟,中国古代通常都是流放海南岛(宋代),东北(清代)啊,新疆(清代)等地,好歹是有人烟的,在今天这不是啥坏事,去别的地方出个差,顺便旅个游呗,但是,古代这些地方开发程度非常有限,那怎么办?自然需要苦力了,是的,被流放者就是苦力(类似充军之类的也一样)。

当然俄国也是一样,经常把犯人人流放到西伯利亚:同志,西伯利亚大开发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同时,在发配的路上,犯人也是很不好受的,这个不用我多说,你自己对着《水浒传》看看就行,董超薛霸之类的比比皆是。其实流放就是个犯人与生死搏斗的历程,罪犯身心皆需要承受极大痛苦,很多都病死途中。

想知道流放的时候犯人过的是什么日子,去翻翻《水浒传》吧

有人说,那官员呢?被流放到边远地区当官的(这个叫贬谪),那肯定待遇要好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不至于受到人身伤害和人格侮辱、做苦力,但生活条件,待遇什么的也是直线下降,而且人非常憋屈…

白居易被流放到江州(今天的九江是个好地方,但在当时南方经济还是非常落后的)就抱怨: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有些人水土不服,直接在流放地就死了,这没开玩笑,现代的话,假设你是个东北人,跑到广东,大夏天整天待在空调房也热不死你,即使是出现什么不适应,Ok,现代化医疗服务,水土不服这小事很快就给你调回来,但是古代一个完全没受过酷暑的北方人,假设被流放到海南岛,那完全不可能适应。

而且,当时各地的饮食习惯差别也是很大的,韩愈当年被贬低到潮汕,当地的食材就把他吓一大跳:一堆面貌诡异的海产品,现在是海鲜,但当时在中原的韩大人可是听都没听过….

清代被流放到宁古塔(当时还没开发的东北边远地区)的吴兆骞在给其母的信中说:“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风景美不美,确实美,明朝这一带叫奴儿干都司,“奴儿干”是女真语,意思是“山水画”的意思,那当然美,但是,请注意,你不是来旅游的,你是住在这里,而且常年住在这里,对了,顺便说下,按照当时流放犯人的生活水准,基本上是不存在什么保暖衣物的。而且,这冰天雪地里的房子,柴火,粮食…自己想办法。

人家在那冰天雪地待着,和现在吃饱喝足,穿着羽绒服去赏雪的人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

除了生理上的痛苦和生活上的艰辛以外,犯人在思想上受到的煎熬也是很大的,尤其是中国人本就是安土重迁的农耕民族,一旦流放,那对人是非常沉重的打击,远离故土,很难再回来啊。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流放”这种刑罚呢?这个其实说起来很有意思,其实是统治者标榜自己“仁政”,“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大清律例·名例律上》)。

啥意思?我翻译成白话吧:哎呀,你这罪大恶极,但我新朝雅政,以仁为本,不忍杀人,所以你就给我滚远点吧!

其实刑罚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社会秩序(或者统治秩序),在古代那个特殊的环境下,流放到边远地方基本就是和主流社会隔绝,对社会再也造不成冲击,和判死刑也没什么两样。

所以,古代的流放不是啥开玩笑的,这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让人生不如死。

但是在现代,这种情况不存在了,现代这种交通情况和生活条件下,流放和徒刑基本没区别了,在哪坐牢都一样,流放已经失去了意义,这个刑罚自然没了。不过这个思维有时候还会被用上,比如在日本,教室里面一些边缘的座位,基本就是被一些不良学生包了,这恐怕也算是“流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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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张读史

流放,古代的一种刑罚,就是把犯人驱逐到边远荒僻的、远离故土的地方,以此作为对犯人的惩罚。流放是古代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从出现到被废除,历经数千年。



古代的人安土重迁,一般不会轻易离乡,与家人骨肉分开。即使离乡了,去世之后也会让后人将自己的遗体送回老家,安葬在故乡的土地上,讲究落叶归根。“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汉书》

而被判流放的犯人,要远离故土被放逐到偏远荒僻之地,再加上医疗和交通条件的严重落后,基本上被流放的犯人有一半会死在流放的路上,即使活着到达流放之地,也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所以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流放是相当严重的刑罚,仅次于死刑。

流放起源很早,在尧舜时期就有了,“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讙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但是直到隋唐时期,才正式确立了“笞杖徒流死”五刑制。隋朝时流刑有三个标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唐朝时流刑的标准提高至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



“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岛之外,次中国之外。盖始于唐虞。今之三流,即其义也。”——《唐律疏议》

宋朝时首创“折杖法”,除了被判死刑的犯人除外,其他被判笞、杖、徒、流四刑的,均可以折换成臀杖或脊杖。流放三千里的,可以换成脊杖二十,配役一年;流放二千五百里的,可以换成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放二千里的,可以换成脊杖十七,配役一年。流刑四等即改为加役流,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

明朝时的律法还是参考唐代,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流放则包括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而且都要加杖一百。清朝时,也对被判流刑的犯人加以杖责,不过杖责的数量有所减少,“盖恐扑责过多,致伤生命,法外之仁也。”

古时候的流放之地,一般都是流放到边境或者蛮荒之地。比如前面提到的共工被流放,是被流放到了幽陵(现北京一带)。不过后来随着疆域扩大,流放之地也越来越远。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罪行越重的,流放的地方越远。

在古代,犯人流放最多的地方有三个:

一是西北之地,那里地处与少数民族交接之处,干旱少雨,而且战乱不断,军队常年驻扎,筑城、修路、修建均是设施等工作,不可能都让军人来干,一般人又不肯去这荒凉之地,所以只能由犯人来干这些活。

二是西南之地,哪里酷暑难耐,而且多是烟瘴之地,天气潮湿闷热,毒虫、毒蛇横行,是最凶险的地方。《知否》最后几集中,顾廷烨与皇帝演戏,假装被判流放西南三千里,就是指的此地。我们最熟悉的就是“岭南”,岭南指的是现在的广东、广西、海南这一带地区,别看现在发展的非常好,但是在古代,这一带则是非常落后的蛮荒之地。



三是东北之地,清朝时多将犯人流放到东北苦寒之地,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宁古塔”。王家祯在《研堂见闻杂录》中写道“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这里的冬天十分寒冷,中原人或者南方人根本适应不了这里的气候。再有甚者,被判与披甲人为奴,或者规定永世不得入关,这就更严重了,基本就是死路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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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人世间最痛过的莫过于死别与生离。

流放就是生离,当然仅次于死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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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是什么刑罚从字面就很好理解,就是让犯人离开家乡发配到别的地方去。既然是一种刑罚,那犯人的去处必定不会是什么好地方,通常都气候恶劣,条件艰苦的蛮夷之地。

像作为达官显贵流放之地的房陵、普通官员流放的海上孤岛海南、全是崇山峻岭的云贵川等地都是当时比较知名的流放地。

当然最被大众熟知的流放地就是宁古塔了。在与清朝有关的影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皇帝将某些人流放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据《研堂见闻杂记》写道,当时的宁古塔,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往往半道上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来的不多。

其实流放的可怕也无非就是两点

一个身体上的痛苦

流放之地都是偏远地区,条件恶劣。很多犯人都还没走到流放地就死了,即使活着到了流放地也不是完全自由了。要作为奴隶般的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活,往往能扛得住活下来的不多。

二是精神上的痛苦

古代人对于乡土的观念更浓厚,不是迫不得已没人愿意离开家乡。即使是入朝做官,在晚年时也通常会辞官回乡,在家乡颐养天年落叶归根。所以将犯人流放蛮夷之地对犯人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所以,流放对于古人来说,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是一种残酷折磨。所承受的苦痛一点也不比死刑来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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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放是用双脚走路去到流放地方,走路2000-3000里路由牙差带着走,牙差会培浪放者走3000里路?无财无势者路上就把浪放者整死。只要路上吃??好就会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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