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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被讹明明是敲诈,为什么却只是批评教育,而不按犯罪处理?

2020-08-07 02:02阅读(133)

扶人被讹明明是敲诈,为什么却只是批评教育,而不按犯罪处理?:岂止是敲诈这么简单?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说一句对比的话,就算是四大恶人也不会对曾帮助过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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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止是敲诈这么简单?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说一句对比的话,就算是四大恶人也不会对曾帮助过他的人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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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身就是社会的悲哀,道德的缺失,法律的耻辱。

人本来是有善念的,这种善念是人类几千年来互帮互助存活下来的保障。人有一个自我防护机制,社会也有一个自我防护机制。然而我们的社会防护机制功能紊乱缺失。

过去人教育点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从我懂事起,我发现这种祖宗遗留的文化精华在消失。懂得感恩的人越来越少。而知道利益的人越来越多。所谓丛林法则盛行。连最基本的礼仪都没有。这点连西门庆都不让,起码西门庆还知道给他办事的人打点些银子。

行善如果换来的是恶果,试问有几个人愿意去做。赠人玫瑰手留余香,那么做的人多。要是手留余刺又当如何?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人比杀人犯还可恨可杀。杀人犯只是剥夺了他人性命,没有破坏社会存活的道德,因为他们注定是可耻的。而这种讹诈的就很难说清了。利益在那儿。讹诈成了一套房子,讹诈不成没啥损失。可杀人是要掉脑袋的。这么精明的生意怎么不做。可是他想过吗?如果这样,哪天他摔倒了,再没人服他帮他,他一命呜呼就好了嘛?

个人建议,对这种人按照故意杀人论处或者按照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不应该只是物质的,还应该有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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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成本太低,受害者虽然吃了苍蝇,但不会家破人亡,最终只能拉低社会道德水平,缺戳不到多数人的痛处,无法提请立法规范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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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问法官,第一个案例毁了多少人的三观,勒索者不受惩罚,行好者反而自杀,让多少想做好事的人不敢,我们只能是不做恶人,其他的就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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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碰磁者逼的对方轻生,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敲诈勒索,应该判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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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提得太好了,我也有深切同感!扶人反被讹,真的寒人心!对于讹人者,真的应该严惩!

前些天的一则新闻。7月20日,广东梅州,黄女士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民警调取监控还原真相,对老人批评教育,并打电话表扬了黄女士。

为何这种做好事没好报,做好事反被讹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般情况下,摔倒了被人帮助扶起来,反而诬陷好人的都是年龄比较大的,身体健康状况比较差的,被认为是弱势群体。但是,弱势群体就不该受罚吗?弱势群体就可以血口喷人吗?

同样想起前几天一则新闻,老人吴女士家里庄稼多次被野猪破坏,没有办法购买电击设备,电死了3头野猪,被判三个月,缓期六个月,赔偿1500。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对比,就发现,对那些摔倒被人扶起来却反咬一口的老家伙来说,真的太仁慈了!对他们的仁慈,却是对其他绝大多数公民的不公平!

强烈建议有人大代表关注此类问题,修改法律,对讹人者判重刑,处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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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处理倒不必,连治安处罚都不需要,只要罚款就可以了!他们是冲着钱来的,你批评教育岂不是肚子痛了搔脊背,当的什么蒙古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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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故意讹人的行为,老穆支持按犯罪处理!

试想一下,倘若故意讹人的成本很低,而讹人“成功”后的“利润”却很高,讹人者又怎能不猖狂呢?

犹记得,在前几天,广东梅州发生了一起扶人被讹案件,好在有监控还原真相,倘若没有监控,坏人又得逞了。

我们来简单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7月20日19时许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某条路上

【人物】老人,女子

【起因】一老人骑摩托车,突然摔倒。

【经过】一路过的女子看到后,出于好心,将其扶起,就在女子准备离开时,却被老人拉住,要求其“赔偿”,谎称自己是被女子撞到的。

【结果】监控视频让老人现了原形……

女子得到表扬,涉事老人被批评教育。

(一)好心被歹心欺,谁来保护正义?

扶与不扶,这是很早以前就有的话题,可这么些年过去了,这样的话题还在延续!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好心而被坏人讹诈……

老穆认为,国家必须要出台法律,严惩讹人者!

倘若犯罪成本很低,而“回报率”却很高,又怎能有效遏制这种歪风邪气呢?

如何保护正义之举?

我想,唯有法律!

(二)对于故意讹人者,老穆呼吁被讹人员对其进行起诉,控告其恶行,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倘若讹人者只是被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又怎能有悔改之意呢?

被讹人员,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控告讹人者“敲诈勒索罪或寻衅滋事罪”,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和名誉损失费等。

讹人者,就应当被严惩!

(三)监控要实现全面覆盖化,避免盲区,让丑陋的行径无处隐藏!

试想一下,梅州的这起案件,倘若没有监控,后果难以想象!

所以老穆呼吁,我们的监控要实现全面覆盖,让丑陋的行径无处隐藏!

当然,我们也要做好监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避免坏了不起作用。

结束语

“世间自有公道”,行恶者,必然会受到严惩,但老穆不希望它来得很迟!

老穆不希望看到任何一个正义之举被恶行所“玷污”。

讹人的丑行,是没有任何生存的空间的,请那些还想继续讹人的人,赶紧悬崖勒马,避免跌入悬崖……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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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无益~

看图吧!!!!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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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彭宇案,使中国几千年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一夜之间,烟消云散。要重建健康、优良的传统和社会风气,又得上百年、几代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