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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的冤案得反如何看?历史上有哪些类似的案件?

张玉环,无辜被卷入一个故意杀人案当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7年以后沉冤得雪。从表面上看,张玉环挺倒霉,二十多年美好时光都献给了监狱,但是相比之下他有很幸运-其他的冤案,多数是“死者复活”、或者“真凶落网”,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翻案的,而张玉环,仅仅是凭的“疑罪从无”就翻了案,因此说他幸运,也的确是幸运。

历史上类似的案子有:

1、蚌埠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上午,蚌埠女子韩某在家中被害。警方认定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20天后被逮捕,最后被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

六个月后,真凶武钦元落网,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被捉前,武为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

2、河南赵作海案

1999年,村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赵作海作为嫌疑人被拘留。

3年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刑2年。

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

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赵作海获国家赔偿款65万元。

3、河南张振风案

  张振风,男,河南省鹿邑人。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一年后,该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因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2010年9月6日,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4、新疆谭新善案

2005年9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中级法院判决认定,2004年12月4日晚11时许,鄯善县供热公司第三供热站原站长谭新善在该县供热公司第三供热站院内,持铁锹打击被害人金波致其死亡后,又将尸体放入锅炉内焚烧,企图毁尸灭迹。法院以谭新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上诉后,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年后,吐鲁番中级法院仍做出同样判决。再次上诉后,以谭新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6月,最高法指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再审。2016年8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对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经再审审理,当庭宣告原审被告人谭新善无罪,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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