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并不是,万历三十年不上朝还是个人原因,不是制度原因。其实这各问题完全必要提出来,但凡事学过几天历史的人都知道“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维逻辑方式。如果因为万历三十年不上朝就来认定政权组织形式的话,那太荒诞了。
举个例子,就拿我们这些足不出户在头条中奋斗努力变现的人,我们一般很早就起来筛选问题,然后参考资料,查阅书本,构思一个相对自以为相对正确的答案后开始作答。我们的一点都是紧凑而忙碌的,时常足不出户。照题主的思维方式,我足不出户岂不就是一个无业游民加宅男了?实际上并不是,足不出户只是表象。题主的问题亦是犯了如此错误,将万历不上朝的表象推理为君主立宪的尝试,这是十分欠考虑的。
言归正传,为什么万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不能当作是君主立宪制度的尝试?原因有以下几点:
原因一:国家政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移,大权仍旧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尽管有张居正的“十年帝师、十年主政”,那也并不能改变君主专制的现实。
明朝的政治制度非常的有特色,厂卫制度的完善已经内阁的出现,使得皇帝就算再昏庸无能,也能站在权力的制高点上平安无事。政权在各种机构的相互牵制之下达成一种稳态,大大的解放了皇帝的双手。这就是为什么嘉靖、万历你争我抢的缔造不上朝记录,大明王朝还能完美运转的原因。
明朝最嚣张的东西厂、锦衣卫、内阁首辅、司礼监,他们的本质权利统统来自皇帝,而不是制度。明朝内阁本身就不是国家法定机构,明朝内阁组织的原因就是朱棣觉得累,想要找几个顾问一起批奏折。它只是皇帝用来偷闲的一个利用工具,虽然这个利用工具存在的时间很长,后来内阁首辅亦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它本质上还是为君王服务,只要君王不乐意,首辅倒台那是分分钟的事情,张居正就是典型。
人们常把明朝内阁首辅类比为丞相,这种说法既对也不对。对是因为内阁首辅行使的权力正好就是丞相的权力。不对在于他二者虽然行使权利的范围相同,但本质上存在天壤之别。丞相是有制度保障的国家行政职务,而内阁首辅并非体制内的职务,而是顺势所需的一种称谓。
举个例子,明朝一省份最高长官去为承宣布政使司,主持一方政务。但是呢,只要有钦差大臣来,钦差就可以替代承宣布政使司行使职权。但要清楚,钦差不是常设的官,而是流水的人儿,呆几天就走了。哪怕承宣布政使司得对他点头哈腰,但钦差在制度上只有特定的功能,而不是常设官职。而承宣布政使司那是朝廷亲封的封疆大吏,有制度保障的。
就是由于这种独特的政治构造,使得皇上能够像木偶师一样操纵天下。天下大权力实际上是归于皇上,这与君主立贤是大相径庭的。
明朝内阁是用来处理政务的工具,英国内阁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能一样吗?
英国《权利法案》颁布之后,国王至高无上的权力被议会分割,后来有经过多次的立法,国王完全成为了“橡皮图章”、“国家象征”。议会逐渐成为了国家政治权力中心,议会多数党组成内阁,内阁首相形式行政权,国王只需要签个字就行,其他的与你无关。
明朝的内阁完全不同,明朝的内阁首辅只有执行权,所有的重大变革都得请示最高统治者,内阁首辅仅仅是工具人,帮皇帝治理天下,处理政务。只要皇帝那天想过把瘾,可以立马操纵政局。这种情况在君主立宪的国家绝对不可能的。
原因二:万历没有那么高的思想觉悟,会把老朱家的江山拱手让给人民!
想想清朝末年,洋鬼子都打到门上来了,亡国灭种的时刻,清朝统治者还是紧紧握着权力不放手。维新变法,民主人士放弃了改良的梦想,走上了暴力革命的道路。清王朝最终在风雨飘摇中轰然倒塌。在如此内忧外患的局面之下,最高统治者都不肯放权,万历朝并没有遇到较大的威胁,怎肯自己让位?
再想想,中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直到新中国成立扳倒“三座大山”,中国人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制度改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权力的重组过程,可想而知他的进程阻力多大?逍遥皇帝万历就算有这个打算,他身后庞大的利益集团会答应嘛?
涂舟说
虽然明朝是纯粹的封建专制体制,但是仍旧有些地方值得学习,比如分权制衡。明朝皇帝独揽大权,将行部分行政权下放,此时皇帝手中有厂卫、有司礼监、有内阁,他们三股势力分权相互制衡,皇上又能居中调解,这一招的确很妙。但是,我们能学的是分权思想,而不是这种组织形式。明朝的这种制衡管理漏洞很大,一方面造成冗官,家加重政负担;另一方面则是事权难一统,造成了不必要的行政压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为了对抗宦官,文臣们抱作一团,变相的加剧了明朝东林党结党的状况。
明朝之亡,不在外因,而在党锢之祸。本来想要做逍遥皇帝,却为国家埋下灭亡的种子,这才是明朝最大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