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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先问一个问题,题主是如何确定自己的档案记载年龄到达退休年龄呢?我认为题主很可能自己对档案记载年龄认定错误,导致自己主观上认为到了退休年龄,其实没有到。另外,每个人的档案仅有一份。

退休依据主要看档案

很多人一直认为自己的年龄就应该以身份证为准,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唯一依据是档案。因为档案是一个具备时间轴,呈链条状环环相扣的痕迹化资料,当中能够一一印证各种逻辑与关系。所以,审核档案是当前办理退休的重要流程。

退休年龄认定

目前,各地区使用的都是档案与身份证相结合的方式来认定出生日期的。当二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以档案记载年龄为准。而档案记载年龄中出现多个年龄,那么按照“最先最早”的原则,按照人事档案中年代最早,当事人最早填写的,具有效力的表单来认定当事人的出生年月。而结合题主的实际情况来看,题主的档案中很可能出现了多个出生年月,而最先最早记录的那个并不是题主自认为正确的出生年月,所以才没有按照题主的设想办理退休。

对于档案记载年龄有质疑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有关部门通过档案这个相对全面但也很单一的资料认定了题主的出生年月,如果题主在不涉及年龄造假的情况下,对此认定结果不认可,可以自行举证,申请重新认定。但是取证和举证都得靠自己。

一般情况下,档案中最先最早具有效力的表单,大多为中学期间的成绩单、学籍表或者入队、入团的登记表。题主需要确定是哪个时代的东西,然后找到当时的学校调取相应的学籍资料,复印相关痕迹化资料,并需要该单位提供证明,说明情况,加盖公章后,可向档案审核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但有时由于时过境迁,原本的学校早已人去楼空,那么可以找更早之前的管理单位,高中的找不到,找初中的,初中的找不到,找小学的。如果都找不到,那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档案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很多人都有拖延的毛病,特别是遇到一些本就十分棘手的问题,更喜欢拖延。遇到自己存在档案问题,很多人会等、靠、拖,但其实越复杂的问题越早处理就越容易,很多都是看似复杂,其实一办就成,反而越拖越复杂。而且,档案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无论是考研、留学、入职、考核、评级、聘任、核薪、定岗、退休等等事宜都需要档案相关资料支撑,希望大家早发现早处理,不然很容易越拖越麻烦。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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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一般情况下档案如果到了退休年龄,那么是可以直接办理退休的,虽然你的身份证年龄没有到,但是依然可以提前办理退休。只不过就是你的档案到了退休年龄,那么身份证没到退休年龄退休审核时没有给你办理退休的理由是什么?你要问清楚。因为你只有知道了具体的理由,你才会着手来去处理这个问题。

当然一个人终身只有一份档案,如果你有两份或者两份以上档案的话,那么就有虚假档案的嫌疑,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给你办理退休的。一旦出现虚假档案的话,那么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所以说一个人只有一份档案,而且个人档案是不能拿在自己手里的。因为个人档案一旦拿在自己手里就属于这种死档的现象,那么就没有办法来挽回这个档案的作用了,很有可能就不会承认你的个人档案。所以说你看看是不是这方面原因造成的。

总之而言,你不能够及时的去办理退休,那么就要问清楚当地的社保局,你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退休,依据哪个出生年龄为主,然后你到时候再去办理退休就可以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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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到了退休年龄,身份证没到,退休审核时候没给办退休,什么原因造成的?职工有几份档案?

一般来说,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低缴足15年,正常退休年龄为:

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病退年龄: 男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性55周岁、女职工45周岁。

当有些人职工档案中的出生年龄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龄不一致时,目前我国现行政策是依据档案上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并不以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为准。

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第二款明确规定,档案与身份证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所以说,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符,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人社部门依然是按照上述文件办理。

为什么会出现档案出生时间与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有的人甚至档案上有好几个出生时间的情况呢?

这主要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档案管理不严肃,加上有些人太随意,为了招工、参军、上学在政审或填表时随意乱改自己的出生时间,甚至有的去更改自己档案上的出生时间。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的随意行为会给今天办理退休带来这么遭糕的后果。

至于题主提到的职工有几份档案的问题,因为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正常来说每个人只有一份档案,所以我国的政策规定个人档案不能保存在个人手中,必须把档案存放到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去保管。但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少数人,特别是下岗人员随意存放自己的档案,有的甚至去拆看涂改自己的档案,结果自己给自己找来麻烦。

像题主这个问题估计是档案上出现了不止一个出生时间,甚至有随意涂改行为,所以退休审核时工作人员出于慎重要认真审查,所以暂时先放一放。不过请放心,只要没有大的问题,人社部门一定会按照你档案上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给你办理退休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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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负责任的讲,办不了退休社保局会告诉你。至少在济南是这样。

退休一般先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征缴部门办理个人账户结清,如果你是女职工,需要审核你在单位是否累计交够10年,如果不够,即使累计年限够15年,那也办不了退休,这是第一种可能。

即使你也满足了15年累计交费,在单位累计也够10年。在档案复审的阶段,如果发现你的工作属于管理岗位,并且核实确实如此,那么不好意思,您需要55岁方可办理退休。

职工档案只有一份,退休政策任何人都逾越不了。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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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多年退休管理工作经验,一般来说:退休审批时,当职工的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应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由于人事档案一般由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企业或者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不会轻易与职工本人见面。因此,题主所说退休审批部门没有给你办理退休,要么是你本人记忆有误,实质上档案的最早记载与身份证一致;要么就是退休审批部门疏忽大意,对你的出生时间认定出现了失误。另外,员工只有一份人事档案(正本),极特殊情况下,也会有一份人事档案(副本),但是退休审批时,应以人事档案正本为准。


一、什么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载一个人从学生时代、到参加工作、直至退休退休的重要依据。

1.在学生时期,主要是学籍档案(比如在学校的各类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正(副)卷、考生成绩单、入团材料等)。

2.工作以后主要记载你的工作相关档案(比如: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培养、选拔、任用、奖惩、善后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职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3.退休时,它是办理退休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档案,可以更精准确定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特殊工种记载、核算基本养老金。

4.一般来说,每个职工只有一份人事档案(正本);在个别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对于一些特殊人员(如核心领导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他们的人事档案(正本)会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的组织部统一管理。因此,个别单位为了方便查阅档案和日常管理,还有可能存档一份人事档案(副本)。但是,在办理退休审批时,主要以人事档案(正本)为准。



二、人事档案是退休审批的重要依据

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需要审查人事档案。

我们在办理退休过程中,经常遇到类似现象。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如何处理呢?

1.本人档案最早记载时间早于身份证时间

比如:张三(男性,60岁退休)的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为1960年8月,而身份证记载为1961年8月,那么张三的退休时间应为2020年8月。

2.本人档案最早记载时间晚于身份证时间

比如:李四的实际出生时间1961年8月,身份证记载的时间也为1961年8月,但是李四本人档案最早记载时间为1960年8月。原则上:李四应该以本人档案最早记载为准,即在2020年8月办理退休手续。

但是,李四想按照实际出生时间办理退休,应该怎么办?

如果单独凭借李四本人的人事档案,应该在2020年8月退休。此时,他可通过查询父母、兄弟姐们人事档案的方式来解决。以其亲属的档案为突破口,哪个档案关于李四出生时间记载最早,以哪个为准。

比如:李四本人档案中关于出生时间最早记载的档案材料为《入团登记表》,该材料形成时间为1980年7月。那么,只需查询李四亲属的档案,重点查询1980年7月以前形成的档案材料。如果在其亲属档案记载中,找到1980年7月以前的形成的档案材料有关于李四出生时间的记载即可。如在其父亲1965年7月的档案材料《职工履历表》中找到关于李四出生时间的记载为1961年8月,那么就可以将此材料作为认定李四出生时间的最早记载。即:1965年7月形成的档案早于1980年7月,应以1965年7月的档案为准。


三、退休时,主要审核人事档案中的哪些材料

1.《工龄认定表》。主要是对于需要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人群(如知青、复员军人、建立社保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工龄认定,可以间接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2.招工材料(人员安置材料)。在过去包分配的年代,一般以劳动等管理部门人员安置材料为依据,确定参加工作时间;随着社会发展,逐步以劳动管理部门的招工备案材料或者社保缴费情况为依据,认定参加工作事假。

3.《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转正定级表》。主要是在做干部身份认定,确定女职工和女干部退休年龄时,作为辅助依据。

4.工资材料。如工资审批表/保健津贴发放表等,主要是辨别特殊工种退休时使用,看工资审批表中的工种是否记载为特殊工种,是否领取保健津贴。

注意:实际退休审批中,没有人事档案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但是,如果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特殊工种的认定、干部身份的认定等事宜,还要有人事档案辅助方可精准认定。


写在最后:

1.建议您找到公司人事或者退休审批部门,再次查询和确认你本人人事档案中关于出生时间的最早记载,是否与身份证一致,是早于、等于、还是晚于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然后才能开展下一步的退休审批工作。

2.人事档案除了可以作为退休审批的重要依据以外,还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亲属关系认定的依据。因此,一定要重视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至此一份,丢失很难补办。它不能放在本人手里,应该存放在有资质的企业或档案管理部门。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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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到了退休年龄,身份证没到,退休审核时没给办退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职工有几份档案?这个问题的涉及面也是比较广泛的。每个职工只有一份档案,不可能有几份档案,但是你既然档案年龄到了,为什么退休审核会不通过?

对于退休审核不通过的,社保部门一般都会将详细的原因告诉你或是用人单位。按照你的描述,既然档案年龄到了而身份证年龄没有到,按照一般的常理,对于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都是按照档案最先记载的年龄来作为办理退休的年龄,为什么没有通过,我建议你还是通过用人单位和当地社保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不通过的详细原因。

在职职工,一般档案只有一份,大部分人的档案是从高考开始就有了个人档案,有的是从参加工作开始才建立的个人档案。在个人档案中出现错误是在所难免的。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初对于个人户籍资料的管理不严格,导致部分人员的年龄基本上都是个人随便填写,有的为了招工进厂,有的为了入党入团。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按照档案里最早的年龄记载来办理退休。这种记载有的体现在招工表中,有的体现在入党入团的申请书中,有的体现在高考的报名登记表中。本着不能重复得利的原则,在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时,都是以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

当然像你这种档案年龄大于身份证年龄,按照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你是占了便宜的,如果身份证年龄大于档案年龄的人,也许在办理退休时会吃亏,但是对于那些想多干几年,想追求进步的人来讲,可能就会了占了很大的便宜,不管当初的动机如何,不能重复得利是处理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则。你档案年龄大于身份证年龄,按照现在的政策规定,你应该按照档案年龄办理退休,但是审核时没有通过,是不是因为随意改动了档案年龄,或是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出现在个人手里保管等原因造成的不得而知。也或许是视同缴费年限有问题,或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等,但既然没有通过,肯定是有原因的,具体是什么原因,我想社保部门是告知了你的,可能你不方便说出来罢了。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目前退休年龄的规定,在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但是既然你档案年龄已经到了退休年龄,而只是身份证年龄没有到,办理退休时没有通过审核,这其中的原因我想只有你自己知道,如果自己不知道,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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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到了退休年龄,可是与身份证的年龄有出入(不相符)。造成的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因,自然是“要证明年龄是哪一个是正确”的。自从办理身份证以后,办什么事情都以“身份证”为准。除非你能找到当年的出生证(这种情况根本不存在)。前天也有人为了参加工作把自己的年龄改小7岁,现在同样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怪谁呢?因此,你只能按身份证年龄为准了。职工只有一份档案。(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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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回答 入职档案与身份证的年龄不一致,原则上按身份证记载的(户口薄)年龄为准。法律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1993年4月17日劳办发(1993)8号文件《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发布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其他档案材料的记录只能作参考,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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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挡案里到了退休年龄,身份证年龄没到,退休审核时没给办退休,这是十分反常的一个做法,只所以会如此审核批准,必有其靠谱的原因存在。

经仔细分析研判,在有以下两种情况时,才可能如本题目所述的办法进行处理。现具体分析与解读如下。

一种情况是,由于换发身份证时,必须进行出生月份换算,即把通常挡案记载的阴历出生时间,换算成法定公历时间。鉴于阴历时间与公历时间存在时间差,而且一般公历出生时间要晚1--2个月时间,这是未按挡案阴历时间审核批准的可能原因之一。

另一种情况是,本人的挡案记载混乱,或有严重的涂改现象发生。这样的挡案记录不明晰,已无法进行认定,或记录时间矛盾百出,多种出生时间不能夠相互印证,唯有身份证时间相对较为切贴,这才是放弃常规依据挡案记载年龄,而采用身份证年龄进行确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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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到了退休年龄,身份证没到,退休审核时候没给办退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职工有几份档案?

首先,回复您职工有几份档案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有很多份档案,例如您应聘到某民营企业工作,那么该企业可能会收集您的一些个人信息和资料,建立档案,并在随后的工作中把您在企业中的奖惩记入其中。但是,正式的人事档案,一个人只有一份

如果是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会由相关部门保管;如是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会保管在人才、职介或人社部门。


第二,关于身份证与档案信息不符而无法退休的问题。一般而言,在审核退休时,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且依据《身份证法》之规定,身份证是居民身份的合法证明资料。但是,退休年龄的依据却不是,而是根据劳社部发[1998]8号第二条第二未之规定: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三,现行的退休审核,只要档案资料齐全、没有涂改,只认档案而非身份证。至于您提到的因为身份证年龄没到退休年龄而无法办理退休。以笔者在实务中的经验,基本上是不存在这个原因的。除非,您的档案中的涉及到年龄的地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统一,二是肯定有过非常明显的改动痕迹。致使无法使用档案年龄做为依据了,才要求使用身份证年龄,而您的身份证年龄又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无法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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