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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在确权时,确权了两户,目前是两院两家,合法嘛?

2020-08-06 06:34阅读(184)

一宅基地,在确权时,确权了两户,目前是两院两家,合法嘛?:一宅基地,确权了两户,这就说明了这一宅基地的面积很大,如果确权了两户,那就不是一个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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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确权了两户,这就说明了这一宅基地的面积很大,如果确权了两户,那就不是一个宅基地了,而是两个宅基地了,比如,这个宅基地的面积是200平方米,在确权时每户都是100平方米的话,就是两院两家了,这样也就是每户各有100平方米的宅基地,这样,这两户人家就都可以在自己100平方米的宅基地上,盖自己的房子了,房子盖好后,各自带着自己的宅基地的确权书,去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去办理房屋产权证了!

在还没有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时候,有的人家就占用了大面积的宅基地,因为他也用不了那么大的宅基地盖房子,宅基地也就闲了下来,后来实行了一户一宅宅基地办法的时候,村里就重新统一规定了一户一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重新统一规划了宅基地的地址,而原来占用了多余宅基地的,村里就会把原来多占用宅基地的收回村里,重新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这样也就有了原来一个大面积的宅基地,分成了两个或者更多个宅基地的,进行宅基地的重新确权,也就有了一处宅基地确权了两户,或者更多户宅基地的!

只要这两户确权的宅基地界属明确,互不重叠,没有纠纷,那就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在原来一处宅基地,后来确权确了两户之后,界属不明确,相互之间还有纠纷的化,虽然两户宅基地都已经确权了,但是存在着相互面积重叠,或者有纠纷的话,那这两户人家要马上找到宅基地确权部门,重新测量宅基地的面积,解决相互重叠,界属不明确的地方,只有解决宅基地的纠纷问题之后,两家人才可以在确权明确的各自宅基地上,各自盖自己的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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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很多人觉得这叫做一处宅基地却传了两个户口。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看,应该说是有两个房子在这一块宅基地上面,然后进行确权测量之后。才变成了两个家庭的两个院子吧。

这个问题问的不是很清楚,问的不是很明白,如果说一块宅基地在确权的时候,变成了两个户口,在这里共同拥有这一块在地,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存在工作失误。

如果说像我们上面所说的一块宅基地,但是两个家庭两个户口里面都拿着同样的一个宅基地确权证书。并且是重叠在一块宅基地上面的面积,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也就是说一块宅基地上面有两个确权证书,这个是非常不合理的啊,千万不要听,或者不要看其他人进行不断的回答,他们回答说是合法的正确的,经过国家的确认是正确的,这个是不合理不合法。

里面要提到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一块宅基地要明确这是一块宅基地,不是两块宅基地也没有写清楚,在一块宅基地上面盖了两个房子,然后再进行测算测量的时候变成了两个户口,两本确权证书。

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多数原因应该是属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进行了二次测量,并且纳入了不同的户口名下。这个时候你就要提出上诉,提出重新测量和划分的主要问题。

一户一宅制。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已经出来了,最主要的他已经明确了现在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引导指导的问题。

这里我们要明确的看得到一户一宅制的问题,一个户口拥有一块宅基地,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也是不可触碰的底线。

那按照题目所提示的,现在就变成了一宅两户。所以根据一宅一户的问题来看,我们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所以要认清楚,如果说一块宅基地上面突然就得了两个户口却存在这里,这是肯定有问题的,毋庸置疑的,有问题一定要去搞清楚,一个宅基地上面只能够确存一个户口。

宅基地不知道大家搞清楚了,没有宅基地是可用于人们住宅所使用的住宅用地。那么对于住宅用地来看,每个地方会根据人口或者家庭户口人数等各种因素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大小。电机大小都是由不同的因素去决定的,比如说山东那边某个地方,他们那里规划的宅基地每一户的宅基地,根据营口的数量来确定,如果说人口少于5个人,宅基地不得已超过250个平方。其中的意思就是说在这250个平方内,你盖三个房子,只要不超过这250个平方都没问题。

一宅基地盖了两个房子再确权

假如是这样的问题,比如说在一块宅基地上面盖了两个房子,那么这个时候再进行确权测量,将两个房子分开为两个户口,那这种情况他又是允许的。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得搞清楚主要问题是什么东西,它是一块宅基地,却存在两个户口名下,那这种情况它就变成两个宅基地了,并不是一个宅基地。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来看不能够只看表面,我们要直达深处来研究最主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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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然是合法。只要他政府确认了,并给你确认了两户,确权证上面标注了两户,那就是合法的,你放心好了??我家里面也是这样子,一个宅基地并且已经建成了一栋房子,在确权时也确认为两户。这个在农村很正常,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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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在确权时确权了两户,目前是两院两户,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无所质疑。

关于农村宅基地,国家政策规定是一户一宅,就是说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而对于一处宅基地的面积,现在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一般在地方上都是历年来形成的绝大多数家庭所拥有的宅基地面积为参考标准。

虽然在国家政策上是一户一宅,一户应有一块宅基地,也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在现实中,因为各种历史和家庭户体演变原因,有些农户不只有一块宅基地,有些家庭户体没有一块宅基地。在当今农村土地承包30年十30年不变的政策下,有些由原来一个家庭户体衍生出几个家庭户体的这些家庭户体基本得不到宅基地。这些家庭在裂变时,原家庭的房屋住宅要分家,通常是谁分得的房屋底下的宅基地也归谁使用。在能取得新的宅基地的情况下,其中有一个或几个户体在集体土地上获得了宅基地,他们只能把属于自已的房屋做处理,原老宅基地要归最后仍留住老宅基地的一个户体。如果在集体组织内不能取得新的宅基地,老宅基地上房屋底下的宅基地仍是谁拥有房屋产权使用权仍归谁。比如同父母所生的兄弟两个,成家立业后,成为两个农村家庭户体,在两个家庭都不能取得新的宅基地的情况下,老宅基地就由这两个家庭户体共同所有,如果这两个家庭各自在这块宅基地上建了院子修了房子。这实际上也是把原来的一块宅基地分成了两块宅基地,仍是一户一宅,一户拥有一块宅基地,只是这一户的一块宅基地面积成了当地标准宅基地面积的一半。这是无奈情况下形成的结局,但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在确权的时候,确权为两户,就是对这种在一处宅基地上的两户的形成做了法律上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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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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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