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变法固然是成功的,实用性很强,为秦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却也是一场黑色的、血腥的、倒退的改革。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最著名的变法当属商鞅变法。从公元前356年开始,商鞅两次推行变法,以“主以尊安,国以富强”为目的,效果非常显著,但也有一定的弊端。
一、变法的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推动奴隶制繁荣的基本生产关系—“井田制”趋于瓦解。中国历史进人了一个风起云涌的大变革时期,王权旁落,诸侯林立,各国为了快速实现富国强兵,纷纷招贤养士,谋求一统天下的霸主之道。各诸侯国先后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掀起了重大的变革与调整。
秦国发迹于西北边陲,祖先以游牧及狩猎为生,公元前897年,秦人先祖赢非子得到周王封地——附庸(今天水),以此为基地专门为周王室牧养马匹。秦初期,统治者面临的主要威胁就是西戎,由于长期与戎用兵,其国民习俗、文化深受近邻戎的影响,因此初登历史舞台的秦曾以野蛮和“非诸夏”之国闻名,被中原诸国“夷狄视之”。秦孝公即位之时,秦国民风民俗落后,保守势力强大,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等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秦孝公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为了走出国家动荡的阴霾,在当时激烈的争霸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保全自身,收复失地,扩充势力,变法图强成为初登大位又胸怀大志的秦孝公的必然选择。在这样的背景下,商鞅(当时名卫鞅)响应秦孝公昭告天下的求贤令,入秦共谋国事。
二、商鞅不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
程念祺在《商鞅的为人为政与战国风气》一文中,这样描述了商鞅初入秦与秦孝公的四次会面:商鞅为人为政的刻薄少恩,与他的极端功利主义,也是联系在一起的。读《史记·商君列传》,对商鞅为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此人并无一定的政治理念,而是极端功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据司马迁讲,商鞅第一次去见秦孝公,对孝公大讲“帝道”。帝道是属于道家一派的治国理论,强调的是“顺天而成”。但是,这种理论太玄,跟秦孝公讲不通。于是,商鞅第二次去见秦孝公,又改讲“王道”。王道是属于儒家一派的治国理论,秦孝公也不感兴趣。有了前两次的试探,商鞅第三次去见秦孝公,又用“霸道”来试探秦孝公;秦孝公很感兴趣,却未及与之深谈。
商鞅虽然是我国历史上一个不可多得的改革、变法英雄,但其自身却有着致命的弱点并最终导致车裂人亡、改革流产。首先,商鞅武断专横,他采取的改革、变法措施丝毫不容百姓置喙,指责不行、赞扬也不行,凡是胆敢议论者就被认为扰乱秩序,不但给予严厉处罚,而且强制迁往边疆。如此一来,改革、变法也就缺少了民意的基础。
作为改革、变法的组织、领导、策划者,商鞅不顾百姓死活、漠视民生改善,自己却大造楼堂宫阙,极尽铺张奢华。据《史记》记载:商鞅每次出门,后边都要跟着数以十计的车辆,车上都是顶盔掼甲的卫士,身强力壮的人做贴身警卫,持矛操戟的人紧靠车子奔随。这些防卫缺少一样,商鞅便不出门。
三、变法带来的退步效果
第一是经济上的倒退。商鞅重农不重商,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规定对于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都要罚为官奴。商鞅治下,秦国无货币,只能以物易物。然而,不管奖励耕织,还是承认土地私有,抑或统一度量衡,商鞅变法都是为了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使他们变成纯粹的生!产粮食的工具,全力为秦国的扩张大业储备粮食。为了进一步达到这一目的,他还废止了粮食的自由买卖,并对酒肉按成本的十倍征税。
第二是社会功能的倒退。男子成年了,就得分家登记户口,否则赋税翻一番。同时,在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的基础上,推行连坐制度,鼓励告发,对知情不报者处以腰斩,对告发者奖赏,致使全国百姓都生活在人人自危的境地中。商鞅施行连坐法,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就负有揭发的责任,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连坐罪非常重,小揭发检举的腰斩,揭发的奖赏则十分丰厚,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这就是说,别想干什么出格的事,你身边时刻有人在盯着你。
第三是文明上的倒退。为定秦律,商鞅还“燔诗书而明法令六比秦始皇先一步将火把伸向书籍。可以说,没有商鞅的“燔诗书',也就不会有秦始皇“焚书坑儒"。两次焚书相隔近150年,但中国文明史上的这两道冲天大火却如出一辙,熏黑了诗书,熏黑了世道人心,国家有法令而无文明。
第四是他又限制人口迁徙流动。秦人还不能自由迁徙,旅客住店要有官府凭证,如果旅店收留了没有凭证的人住宿,店老板就会与“奸人”同罪;当时秦国人丁稀少,因此商鞅制定法律,不管去哪里,都要官府出具身份证明和通关文书,而商业的发展却是最离不开人与物的流动的。所以从商品经济的角度而言与管仲的改革相比,商鞅变法是一场巨大的倒退。
商鞅的两次变法,共持续二十余年,致使秦国“兵革强大,诸侯畏惧”,帝国初成。他的这番改革,如果换在一个现代商业社会的公司实行,那基本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企业是唯利的,唯结果的,唯效率的。但是商鞅错就错在,他把这番改革用在国家身上,致使社会的发展倒退。
就这样,商鞅通过高税收、重刑罚、严户籍和焚诗书等诸多“新政”,把秦国百姓一举打造成为了没有财产、没有自由、没有思想的亦农亦战的战争机器。就这样,商鞅变法一方面带来了国富,另一方面却带来了民贫;一方面带来了国强,另一方面却带来了民弱。当然,对商鞅来说,国富民贫和国强民弱正是他的目标和追求,因为在他看来,只有国富民贫了、国强民弱了,才能实现国泰民安。
比他早300年的被称为“中国古代第一相”的管仲说过的一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而商鞅变法的结果:国家“仓廪实”了,但人民却并未“衣食足”。虽然面对高压政策和极权统治,百姓“规矩”而“听话”,但这种没有“衣食足”作保证的“规矩”而“听话”,又能维持多久呢?
150年后的贾谊说得好:“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至今,未之尝闻。”公元前209年,被发配渔阳的陈胜、吴广900人,“度已失期”,就揭竿起义,“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两年后,一统江山才仅仅14年的秦王朝宣告覆灭。
对于秦朝迅速崩溃的原因,不少人认为应归于秦始皇的暴政。实际上,秦亡的命运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注定,因为以国富民贫、国强民弱为目标的富国之道恰恰就是灭亡之道。正如北宋时,苏轼在给神宗的上书中所说: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不从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变法,最终会导致亡国!用现在话说,如此脱离群众、不接地气,改革、变法失败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