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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辈子的福,作为万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亲宠爱,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开,立他当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们不同意,万历皇帝与大臣们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最后万历敌不过大臣们的口水仗,只得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当皇子时不受宠,当皇帝也只当了一个月就挂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号,有福。

朱常洵被万历皇帝封到了繁华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阳,父亲去世后,他也识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挂了,两个侄子相继上位,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个尊贵,没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从小娇生惯养,没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终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铺张,自然需要大量钱财,福王对当地的剥削可以想见。

与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别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于中原连遭大旱、蝗灾,起义军四起,朝廷的税收愈发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军队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却一点也不担心。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阳城破。

民间传说中福王重达三百余斤,最终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禄(鹿)宴”,犒赏三军。

其实这只是传说罢了,正史并无福王被煮掉的记载,而清朝一向遍地起义军,如果有这事,《明史》中不应该没有任何痕迹。

按《明史》记载,福王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并在此被杀,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

而《大明福忠王圹志》已经出土,按其记载,朱常洵是被起义军处死的,死后尸体仍存,没提到被烹杀。

综上,福王朱常洵没被煮成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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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第三个儿子,他的大半生很幸福,还真对得起福王这个封号。   

万历皇帝对待后宫的嫔妃有着两副面孔,对待郑贵妃,百依百顺怎么看怎么喜欢,整天都是笑嘻嘻的;对待生下皇长子朱常洛的王恭妃,则是怎么看怎么讨厌,始终板着个哭丧脸。

原因就在于万历皇帝的皇长子的诞生出自一次意外,年轻的万历皇帝去母亲李太后宫中请安,在等待母亲的过程中,一时按耐不住,临幸了一个姓王的宫女,然而,完事以后,万历皇帝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明代渣男的标准操作,提起裤子就不认人了。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在那个没有有毓婷放心爱的年代里,少女竟然意外怀孕了,这个宫女居然在和皇帝春风一度之后怀上了龙种,终纸包不住火,太后娘娘知道了这件事情,对于急着抱孙子的老人家来说,简直就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消息了,可是万历皇帝却不乐意了,这就意味着他在母亲面前循规蹈矩的人设彻底崩塌了。

为此,他特别不待见这个破坏他形象的女人,对待郑贵妃和王恭妃这两个他生命中的重要女人,截然不同的态度也影响到了两人的儿子身上。   

福王的童年和成年都非常幸福。万历皇帝爱屋及乌,特别宠爱朱常洵这个三小子,甚至一度想立他作为太子,为此他和前朝的大臣们展开了长达15年之久的角力,然而,此时的文官集团的力量已经不是皇权所能抑制,在经历了300多位官员会打屁股被被罢官被解职之后,最终随着李太后出面,国本之争终于尘埃落定,皇长子朱常洛成为了大明帝国的皇太子。  

 

既然太子的名分已经花落别家,爱子狂魔万历皇帝打算在其他的方面补偿。他册封朱常洵为福王,他的封地在河南的洛阳。然而,福王没有按照祖制马上就去封地,而是仗着父母的宠爱,赖在北京。

万历皇帝也由着他,等到朱常洵结婚的时候,竟然足足花费了三十万两白银。作为一个现代人,可能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我真的不知道这三十万是怎么花的,难道是婚礼上请来的冰冰助阵吗?实在太奢侈了,我真为明思宗崇祯皇帝感到不值,这个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用的皇帝如果有这三十万两白银可以做多少事情,很有可能将扭转乾坤,改写历史。

可是万历皇帝30万两为了爱子的一个婚礼就这么如流水般的花掉了。   

如此奢侈的婚礼让很多人看不下去,朝廷中许多大臣以此为借口,要求福王去封地就藩。都已经成家了,福王终于没有借口再赖在父母的身边,只能去洛阳上任。

然而,为了让这个最喜爱的儿子在远离父母的地方吃得好,穿的暖,生性吝啬的万历皇帝这一次可谓是大出血,赏赐数万顷良田,还给了他四川的茶税,以及淮盐。   

这个福王来到了洛阳之后,没有父母的监管,于是尽情的放飞自己,大吃大喝,多吃多占,体型从微胖界一举跃入了肥胖界。福王完全继承了他老爸万历皇帝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性格,当天下形势糜烂,崇祯皇帝左支右拙之际,他依然天天醉生梦死。

有明军来到河南与起义军作战,这些部队说白了就是来保卫他这个河南最大的地主的,然而,他没有这个觉悟,面对这些衣衫褴褛的士兵,他一分钱的犒赏都没有,这让那些食不果腹的士兵们非常不满,士兵们饿着肚皮打生打死保护你,而你这个王爷却守着金山一毛不拔,太令人气愤了!军心如此,谈何战斗力?

不出意外的,很快这些部队就溃散了。洛阳暴露在义军的枪口之下,福王再也不能享福了,面对泼天富贵却无福消受。面对敌人的刺刀,此时的福王才看清了形势,不得不拿出大量的财帛来犒赏三军,然而这一切都晚了,李自成的军队很快就攻破了这个古都,福王被活捉,有可能觉得这个300斤的胖子是个累赘,福王被当场杀死。   

福王死亡之后出现所谓的福禄宴,这种可能性并不特别大,有记载在福王的部下哭诉之下,农民军允许他们找了一口棺材埋葬了福王。 由此可见,至少他还保留了骨骼相对完整的全尸,至于有没有皮肉被割掉,值得猜疑。

至于福王被李自成做成了福禄宴这个传说,是因为福王的母亲郑贵妃,福王本人以及他的儿子弘光皇帝实在口碑太差,民间的口头文学家给他编排的故事,这个恶心福王的段子很有可能在当时控制舆论的东林党人的有意传播下,成为了全国皆知的秘密。   

东林党人这一石二鸟之计,玩的实在太6了,通过这个故事,既能够打击传统政敌福王一脉,同时,还通过这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来渲染起义军的残忍,只可惜东林党人在政治斗争方面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对于乱世之中最重要的军事却一窍不通,这个精于内斗的政治团体对于大明朝亡天下,才真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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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福王朱常洵是让万历皇帝头疼的一位,万历皇帝不理朝政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与这位十分喜爱的皇子有些关系,若非大臣门的百般阻挠,想必福王还是有可能继承大统的。而见于野史中的“福禄酒”让这位大明亲王成为了千古笑柄谈资,一方面体现了李自成的残暴不仁,一方面体现了福王的昏庸,但目前的文献正史中,还证明不了这一说法,根据正史的记载,福王死于义军不假,但被做成肉汤则是子虚乌有。

肉汤之说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备受万历皇帝喜爱,还曾一度要立朱常洵为储君,但大臣门反对声音比较大,碍于舆论压力,此事也就作罢了。但这场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让皇帝和内阁两败俱伤,皇帝即憋屈又气氛,干脆就不理朝政了;而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被逼出阁,一百多中央和地方官员被罢官、解职或者发配处理。后来郑皇贵妃涉嫌谋换太子朱常洛一案,福王受牵连,但万历仍旧没有处理福王,只是令其就藩,如此惩罚还在郑皇贵妃的操作下没有落实,可见万历对于朱常洵的宠爱。

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算是老一辈最受宠的亲王了,因此也备受朝廷尊敬。养尊处优的朱常洵自然也就整日享乐,根本不关心国家时事。而此时长江以北的农民起义已经一波接一波,河南等地的大旱、蝗灾致使民不聊生,人相残食的现象已经层出不穷。而在民间都传言“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荒书》



大顺军攻进城后,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饶命。李自成斥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然后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斩首示众。并将朱常洵躯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一头鹿放在一个锅里炖成了肉汤,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圹志所载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大明福忠王圹志》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是在1924年出土于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是由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所篆,篆名为“大明福忠王圹志”。此撰文明确说明了朱常洵当年组织死士抗敌的英勇事迹,将朱常洵的形象一下提升为大明忠烈,因为此篆为朱常洵之子所为,因此客观性也不敢恭维。

明史追溯

“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明史》

根据《明史》的记载,朱常洵确实组织了千余勇士抗敌,在面对农民军入城的危急时刻,作为大明亲王的朱常洵做出抗击的举动也是应当的,毕竟洛阳还是他的藩地,城破之日,王位也就不保,与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搏。而在福王殉国之后,他的两个侍从向反兵恳求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也就是朱常洵的仆人向李自成乞求还给他们朱常洵的尸体以便安葬,而《明史》记录的结果就是简简单单五个字“贼义而许之”。

说明大顺军还是将朱常洵的尸体还给了这两个侍从,这里也很好理解,毕竟朱常洵是一方藩王,大顺军夺得了富于皇宫的洛阳城,没有理由再吃了这个不曾谋面的藩王,无仇无怨的朱常洵被明军援兵说成是安于享受也不管士兵死活的人,这无疑是在“帮助”大顺军,至于组织千余人反抗也只是樯橹之末,没什么意义。因此客观来讲,既然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吃了福王。

客观论述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流寇志》

有一种记载我认为最客观,那就是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抵御了李自成的进攻,并且“斩获颇多”,这是引起李自成愤怒的原因。而李自成的恶名是传闻于天下的,福王养尊处优之躯,又怎能抵挡的住恶民的皮肉之苦,因此乞生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在灾荒之年,食人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并非人肉有多美味,因此李自成也不会炖了整个福王而坏了得之不易的鹿肉。在愤怒之下又见到大明亲王这一幅摇首乞怜的姿态,气不打一处来的李自成便下令割掉朱常洵的一块肉,剁碎了与鹿肉拌作了下酒菜,随后将朱常洵处死(也许不用处死也痛死了)。然后由朱常洵的两位侍从太监向李自成要回了福王尸体并安葬。

综合上述,福王朱常洵之死于大顺军是为史实,但肉汤之说也许是农民军为了给明朝廷制造压力而宣传舆论,实际上并没发生。福禄酒会是农民军的庆功宴,而福王的那一块肉就是庆功宴上对于征服洛阳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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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野史里是有这样记载的,说李自成的起义军破洛阳城后,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了福王,贪生怕死的福王,吓的体若筛糠,一个劲地叩头请求饶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今饥荒年岁,百姓无以果腹,你却不肯一丝一毫赈济灾民,留你何对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后,砍头示众,农民军士卒出于义愤,将其尸体剁成肉酱,掺杂以鹿肉下酒,称为福禄酒。

还有一个版本,前面都一样,福王被砍头后,李自成命人将重达300斤的身体,像猪一样洗净内脏,剔去发毛,拔除指甲,又杀了几头鹿,拌以姜、蒜、葱等香料,放入几只大锅里一起炖,然后摆酒开宴,称为“福禄酒会”。

对于这些记载,听起来过瘾,可信度却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过四百多年的历史,早以过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经攻占了城池,不至于没粮食吃吧?能有鹿,说明粮食还是有的,不管出于义愤也好,出于享受也罢,都不足以为取信。

道是《明史》《圹志》和《流寇记》对此事的记载,可信度比较高,综合起来大意是:福王被擒后,李自成对他厌恶之极,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块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让他亲眼看到盘剥百姓的下场,处死后并没有继续吃掉尸体,而是允许两个太监为其办理了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谁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呢?请说出您的想法。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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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是一个疑案,很难有明确的结论。

民间传说是这样:

福王是万历最崇爱的一个儿子,被安置在洛阳。福王骄奢淫逸,特别贪财。

他在洛阳大肆敛财,聚敛土地。他的封地本来就有一万九千顷,却还不知足,四处侵占民田,完全不顾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户强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户因此举家逃亡甚至自尽。

随后,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到了饥民相食的地步。当时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拿出部分财产赈济饥民。

福王嗜财如命,不予理会。

福王的民愤很大,而且也是众矢之的。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巨额财富,一种说法是超过了国库。

所以,李自成下令务必抓住福王。

农民军攻破洛阳后,福王试图逃走。他的身体过于肥胖,体重高达300斤,目标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结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静的迎恩寺,被农民军生擒,家里的财富也被抄了个干净。

据说福王果然是巨富,金银珠宝数都数不过来,帮助农民军维持了多年的军费。

至于福王的下场,正史说他被农民军杀掉了。

明史说福王逃到迎恩寺,被农民军找到,当场杀死。后在部下哭求下,农民军允许他们找了口棺材将福王安葬。

正史没说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过,明季北略这本书里面记载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计六奇根据北方民间一些故事,编纂的一部通俗史书,里面很多是以讹传讹。

书中认为福王被抓住后杀死,当天农民军举办演习,从300多斤的福王尸体上阁下肉,同王府花园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给大家食用。农民军将这个叫做福禄酒或者福禄宴。

民间的传说就更可怕: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头,祈求饶命。李自成见福王如此没有骨气,非常鄙夷。当时李自成部下很多人还是忠君的,只是迫于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试图让部下和明朝势不两立,此次想出一个好办法。他让手下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全部剥光洗净。然后,橱子到王府后园斩杀了几头鹿。

李自成将福王和鹿,放在一个巨锅,一起煮。福王在锅中痛哭呻吟,祈求饶命,但最终还是被活活烫死,变成了肉汤。李自成亲自取名为“福禄宴”,与手下将士们共享。在李自成看来,只要喝过福王的肉汤,部下也就无法回头,必须和他一条心了。

不过,这只是民间段子而已。

一般认为,福王肯定被杀,最多被割下几块肉吃掉而已,被煮则不可能。

原因很简单。满清编纂明史的时候,距离福王死亡并没有多久,基本历史事实还是可以搞清的。

而满清写明史一大特点,就是对明朝肆意贬低、波脏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终被农民活活煮死吃了,岂不是最好的泼脏水素材?

但满清没有这么写,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确实不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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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万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说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为这两兄弟,还引发了轰轰烈烈的“国本之争”,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点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后妃郑贵妃,正宫皇后王皇后没有给万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万历前往张太后宫中问安,一时兴起竟临幸了太后宫中的一个宫女,回去后他也不当回事把这事忘了。不想这宫女非常争气,竟怀上了皇帝的龙种,并排除千难万险把孩子生了下来,这就是后来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对皇位继承有明确的制度,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长子,太子之位理应属于他。可偏偏万历独宠郑贵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对宫女所生的长子朱常洛不闻不问。




郑贵妃时不时的在万历耳边吹吹枕边风,万历倒是心动了,有了“废长立幼”的想法,可那些头脑清醒的大臣们不干了,他们不断的上书请求万历早立太子以正国本。挡不住朝臣汹汹众口的万历干脆把立储之事搁置不管。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在漫长的“国本之争”中身心俱疲的万历不得不妥协,就这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朱常洛终于在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为太子。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为了对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补偿,万历封他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离京城较近的洛阳。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后必须离京前往封地,但万历舍不得这个宝贝儿子,朱常洵成年后又把他强行留在身边。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稳,结果又是在朝臣们的一番据理力争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岁,万历才在“恋恋不舍”中让他就藩洛阳。




朱常洵就藩洛阳后,万历给了他超乎想象的赏赐,上等良田两万顷,费银30万两修建福王府,将四川的盐税、茶税变现为福王的私房钱,每一年供应他1300引的淮盐,他把这些官盐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阳开的商铺售卖……就这样,就藩洛阳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护宠爱下,在洛阳过着锦衣玉食,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万历死后,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阳封地,除了尽情享受荣华富贵,几无远大理想可言。《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当时的河南,旱涝有年,蝗灾不断,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连年兵祸不断,士兵们吃都吃不饱,连军饷都拿不到,就是这样,福王还只顾着自己享乐,尽情挥霍父皇、侄儿给他留下的巨额财富。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军围攻洛阳城,结果洛阳城在里应外合之下被顺利攻下,城破时,严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缒城而下,藏匿于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却被农民军抓获。与朱常洵一同被抓的,还有曾告诫过他的吕维祺。吕维祺劝告福王“殿下保住名节,勿使受辱”,但福王并没有勇气自杀殉国。




朱常洵应该是史上死的最惨的王爷了。朱常洵被抓后,李自成代表农民军将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随即派人宰了几头梅花鹿,而后像杀猪一样,将朱常洵扔在热水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炖成了下酒菜与众将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禄(鹿)宴”。而后一把大火将富丽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为王府实在太大,大伙连烧了三天三夜。关于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并无记载,但在明、清很多书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广为流传)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以李自成之为人,此事当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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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享年五十六岁。

①坊间传言,大顺军攻克洛阳后,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不为所动,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枭首洛阳城门示众,将三百多斤的躯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②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抓住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大喊到:“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意活,请求给一副棺材给王爷收尸,粉身碎骨也愿意。”起义军被他们忠义打动,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之后,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两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明史》系满清所撰,对农民起义军持贬低态度。这里面都没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见就没有发生这件事情。

③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圹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写,与起义军有杀父之仇,虽然对其父进行美化,但也没有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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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给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图个“福禄”的寓意。

干这事儿的人,就是号称“闯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着鹿肉煮了福王,还和他的部下们一起,吃肉喝汤的给整了个干净。估计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说,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民间传说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还没有残暴到“以吃人肉”为乐趣的地步。民间的这个故事其实是想狠狠地恶心福王朱常洵来着——这个只知享乐,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对成千上万的灾民的疾苦毫无一丝怜悯之心的“福王”的一种诅咒和一种极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的生母是万历皇帝非常宠幸的郑贵妃。这个朱常洵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因为他,万历皇帝和大臣们上演了一场“争国本”大战:因为宠幸郑贵妃,万历对郑贵妃的这个儿子也十分喜爱,喜爱到要违反传位规则,废嫡长子朱常洛而立三儿子朱常洵为太子,这个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们的强烈反对,几个回合之后,结果是万历皇帝败了,据说万历就此借坡下驴,从此不上朝了,这个不上朝居然就持续了二十五年,可见万历对这个三儿子朱常洵的喜爱。

没能当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为福王,封地在洛阳。万历给这个儿子的封地数量多,质量好。这个福王在洛阳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个极其自私和贪婪并且愚蠢的家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乐,根本不顾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祯皇帝求他为国家捐点款来拯救风雨飘摇内外交困的大明王朝,这个朱常洵也是不为所动,一毛不拔。

《明史》记载,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阳,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后被李自成的义军杀死,但是没有被“剁了煮汤”的记载。

倒是有一点,正史和民间传说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确很肥,体重有300多斤。

这家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9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是庶子。

万历皇帝的皇后不生养,所以万历皇帝没有嫡子。

万历皇帝的第一个儿子朱常洛,就是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来路有些奇特,万历皇帝有一次去母亲李太后的宫里,看到一个漂亮宫女,一时兴起,把该宫女临幸了,就这么一下,这个王姓宫女就怀上了,而万历皇帝却不愿意承认,李太后让太监拿出记录皇帝在皇宫一切行为的皇家“监控档案”《起居注》,万历皇帝才承认了这个儿子。当然,万历皇帝一时起意有的这个儿子,他并不放在心上。

后来,万历皇帝第二儿子生了一岁就夭折了。

再后来,万历皇帝宠幸了一个妃子,就是后来有名的郑贵妃,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这个妃子给万历皇帝生了他的第三个儿子,就是福王朱常洵。

要说起来,万历皇帝没有嫡子,继承人只能在庶子里选了,万历皇帝虽然后来也有好几个儿子,但是文武百官都盯着这个皇长子朱常洛,因为他们遵循着“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得原则。

然而,万历帝不喜欢这个皇长子朱常洛,原因是他嫌弃朱常洛是宫女生的,他喜欢的是郑贵妃生的皇三子朱常洵。因此,关于立太子的事,万历皇帝跟文武百官起了很大的争执。这件事双方拉锯了好多年,史称“国本之争”!

一开始的时候,万历皇帝跟郑贵妃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他们在床第之间还立下了誓言,万历皇帝答应郑贵妃,将来要立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

没想到的是,皇宫里的八卦传到了皇宫以外,文武百官都不干了,本来文武百官都支持立皇长子为太子的,万历皇帝一直拖着不答应,这则宫闱秘闻传出来以后,文武百官觉得事情不简单,原来皇帝迟迟不立太子,是因为皇宫里有阴谋家郑贵妃啊,她是想立自己的儿子朱常洵为太子呢。

文武百官再次请求万历皇帝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万历皇帝还是一个“拖”字对付着,文武百官早已经熟悉了这个套路,一面组织人马上奏疏,一面去找李太后,请李太后出面。

由于万历皇帝从十来岁没了爹,李太后对他管教甚为严格,还常常拿张居正压万历,所以万历皇帝多少对他这个妈还有点害怕,李太后当然是支持皇长子的,然而万历帝还是找了借口推辞,说皇长子是宫女所生,出身低贱,想以此来搪塞,没想到的是,李太后说,你妈不也是宫女出身吗?你不也当上皇帝了?原来李太后原先进入万历他爹的裕王府时,也是个宫女,后来得到裕王宠幸,成了侧妃,生了万历。

万历一看,外有文武百官的压力,内有亲妈的绝地反击,只能认怂,封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了。

万历皇帝在床上答应了郑贵妃,怎么办呢?只好封皇三子朱常洵为福王。

当时,万历皇帝虽然封了皇长子为太子,但是心里并不把皇长子当回事,太子到年龄了,也不安排太子读书什么的,就让太子傻呆着,甚至长时间不愿意见太子。

而对于福王呢,就不同了,一天要见福王两次,父子间的感情好的不得了。此外,郑贵妃都是皇贵妃了,太子的妈还是普通妃子。

群臣一看,这样不行啊,长时间下去,太子岂不耽误了,所以又接连有人上书,提了两个要求,一是给太子找几个好老师,教他读书,二是赶紧打发福王到他的封国河南去。万历皇帝又是一个拖字,就是拖着你,不给你办,让你们这些人的奏疏进了皇宫出不来。

此时,郑贵妃也没闲着,还在搞事,当然是想搞太子,一个是搞了一个有名的“妖书案”,一个是后来搞了一个“梃击案”。前者是针对文武百官的,后者是针对太子的。

文武百官一看,不行,还得争,要不郑贵妃还得搞事情,于是大家接连再次要求福王赶快去河南。

万历皇帝说,好嘛,去可以,但是我这个宝贝儿子去河南不能空手去吧,我得跟你们提条件。一是,给他封地,当时给福王封了四万公顷地,也就是四百万亩,群臣一看,好家伙,这么多不行,最后谈到二百万亩,河南的地不够,就从山东河北安徽补上。二是,我儿子要结婚了,从国库里拨银子,给他结婚用,又黑了国库近三十万两白银。三是,我儿子去了总得有地方住吧,盖王府,比规定的亲王的规模大十倍,群臣一看,这不行啊,这不符合规矩啊,万历说,不答应,那我儿子没地方住,就在皇宫里再住几年吧,群臣说,答应,答应。

最后,福王终于去河南了,文武百官才放心了。国本之争总算告了一段落。

福王去河南以后,万历皇帝还要求福王三年去京城见爹一次,而按照明朝的规定,这也是过于频繁,此外,万历皇帝经常赏赐这个儿子各种金银器物和从各种渠道搜刮得银子,比如盐税,矿税,江南制造局搞到的丝绸和税银等等。

所以,当时有人说万历皇帝是“以天下肥福王,”由此可知,福王胖成三百斤,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此外,福王还跟万历皇帝要这要那,比如,万历皇帝抄张居正的家,抄出来的张居正家财都给了福王,至少得有一万两黄金和十万两白银。

终福王后半生,他都是过得有滋有味,史书上说福王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花天酒地和玩女人。

甚至后来李自成打到河南了,福王都不当回事,有人建议他拿出家财募集军队抵抗李自成,福王也不以为意,直到李自成打到他家门口,他才匆忙找了几个人号召了几千人抵抗。

据说,打李自成败退下来的明朝军队,路过河南福王府,士兵们都说,福王王府里有几百万两黄金白银,为什么不分给他们做军饷呢?这也为后来李自成打下洛阳埋下了伏笔。

原来,一开始李自成打洛阳时,一下子没打下来,毕竟福王有钱,重金之下,必有勇士嘛,福王召集的军队抗住了李自成第一波进攻。可是,在福王军队里,恰恰有一批当初败退下来的、说福王有百万两金银珠宝的人,他们可能是觉得福王对他们不够好,给的钱太少,他们在守城墙时,临时倒戈,跟城楼下的李自成军互相呼应,他们攻下城门,放李自成军进了洛阳城。

福王于是只能从城墙上缒绳逃跑了。李自成派人追杀福王,最后将福王杀死。

关于福王被煮成肉汤是不确切的,严格来说,他死后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他的肉,混合着鹿肉,剁成了肉酱,另一部分是他的血,被煮成了汤。

当时,李自成军为了庆祝打下洛阳和福王府,还举办了置酒大会,在大会上,李自成军某些士兵,就吃着福王肉和鹿肉混合的肉酱,蘸着福王的血汤,大口吃肉喝血,大碗喝酒。

要我说,福王这个人,死有余辜。

当时明朝到处都是农民起义和流贼,民不聊生,河南又赶上了大旱和蝗灾,老百姓没有吃的,都到了人相食的地步了,有人建议福王救救河南的老百姓,可是福王却对老百姓不管不问,依旧是大门紧闭,夜夜笙歌,享受着民脂民膏。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点人性都没有。

10

历史上重达300斤的朱常洵叫福王,也叫老福王,他是万历皇帝朱翊钧家的三儿子。

朱常洵为什么被称为“福王”

朱常洵:母贵己贵

朱常洵的母亲郑贵妃16岁就成为万历皇帝最爱的女人,郑贵妃不同于宫内其它的女人,她是万历皇帝的“野蛮女友”,在万历面前总是高昂着头,还常常去挑逗、讽刺这个九五之尊,甚至在公共场合抱住万历,去摸他的脑袋。她无论做什么万历都喜欢她,不到三年她就从淑嫔升到贵妃。

1586年生下朱常洵后,她被升为皇贵妃。这下不得了了,从她被封赏的第一天开始朝臣们都竭力反对,大臣们不仅担心万历会立朱常洵为太子,而且担心这个“红颜祸水”误国。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万历已经有了皇长子朱常洛了!“立长不立幼”这是历来的规定。



皇长子朱常洛:母卑己卑

万历对长子朱常洛的娘——王氏,却一点都不喜欢,确切地说是讨厌,看不起她。他之所以有了朱常洛这个儿子属于偶然。王氏原来是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太后宫中的宫女。1581年的一天,不幸的她被万历看上临幸了,而且还怀孕了。纸里包不住火,大肚子的王氏被李太后发现秘密,太后急召万历询问,混蛋万历因不喜欢王氏,百般抵懒。幸好明朝宫廷有规矩,皇帝每天做什么事都有专人记录在《起居注》里,太后命人拿来了《起居注》,在证据面前,万历只好勉强承认了。还鄙夷地说:“她毕竟只是个宫女!”,当过宫女的李太后马上说:“宫女怎么了,母以子贵,你可以加封她。”,1852年,王氏这才被封为王恭妃,这一年8月她真的生了个男孩——万历的长子朱常洛,但是万历并不喜欢他。

“国木之争”终成定局,福王尘埃落定

大臣和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国木之争”斗了15年,300多位官员有的被梃杖而死,有的被罢官、解职、发配。最后皇帝的老妈李太后不得不出面,她质问万历说:“关于立太子一事,你为何老拖着?”万历说:“他是宫女生的!”。老太后一听立刻抡起拐杖:“别忘了,你也是宫女生的!”万历突然想起自己母亲的身份更低微,她是泥瓦匠的女儿,也是当了宫女被自己父亲临幸。无可奈何的万历只好立朱常洛为太子。

郑贵妃一听,羡慕嫉妒恨,她恼羞成怒,失望之余,她突然想起自己前几年还留了一手。当时的万历皇帝为博她一笑,对她许诺说,要立朱常洵为太子,她就多长了个心眼,让皇帝写下手谕,装到特制的盒子里挂到宫中的梁上,以备不时之需。可是当她把盒子从梁上面拿下来打开时,差点没背过气去,那张手谕让蛀虫咬的破烂不堪,最主要的“常洵”二字被虫子吃的一干二净。万历一看非常震惊以为一切都是天意,立即把常洵封为“福王”,封地洛阳,任凭郑贵妃哭天抢地。

福王在封地惨死

但是福王却仗着爹娘的宠爱不去封地,他在宫中都赖了十年了,还不走。他爹娘给他办个婚礼用了30万两。最后在太后和大臣的极力反对下才去了封地洛阳。他爹娘又花28万两给他建封地。还赏给他4万顷良田,由于大臣反对减了一部分,朱常洵要四川的盐、茶税,还有淮盐,万历一口答应。万历恨不得把整个天下都送给福王,生怕这个儿子享受不好。娇生惯养的朱常洵到到了封地之后,不务正业,整日吃喝玩乐,闭门饮酒,他热爱女人和歌舞,在封地是夜夜笙歌。他的爹娘把宫中大批的财物,稀世珍宝都赐给他享用,他的洛阳比皇宫还富有,他爹娘希望他福禄长寿。

他最后吃成了300多斤的大胖子。当时长江以北农民军起义不断,天灾人祸不断。河南遭受蝗灾、旱灾,百姓流离失所。他所在封地的老百姓更是苦不堪言,饿殍遍野,人相食。而福王依旧在享福,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崇祯十三年冬(1640年),李自成率大军来到洛阳,攻下城门,朱常洵从城墙上用绳子逃出,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军跟踪而至将其捉拿,杀死,终年56岁。

关于朱常洵的死有几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

福王被捉后,向李自成痛哭流涕下跪求饶,李自成当众斥责福王:

“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

命人把他打40大板,再一刀把头割掉,用长矛挑起示众,李自成对那个300多斤的尸体,像宰猪一样刮去毛发,拔掉指甲,肢解。又杀几头鹿,一块扔到大锅里煮吃。大摆酒宴叫:“福禄酒会”。然后火烧洛阳城,大火持续三天三夜。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然后放火烧了洛阳城,大火持续了三天三夜。

第二个版本

洛阳城被攻破,李自成活捉福王,福王吓的磕头如捣蒜,由于太胖都无法下跪,只好五体投地,他被李自成作践一顿,接着又用栗木做的梃杖打了四十下,打他的一头有铁皮,铁皮上有倒勾,每打一下就有一大片肉被撕下,最后把他的头砍掉示众。农民军把福王残存的尸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用来解恨。

第三个版本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被发掘,专家发现朱常洵圹志,上面记载,李自成起义军攻打洛阳,福王挺身抵抗,还用手指着李自成起义军大骂“贼寇”,誓与城俱存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不过署名是朱常洵的儿子,朱由榔,他把自己爹写体面点很正常。

据《明史》记载,面对李自成即将逼近的大军,朱常洵召了三位大将,大摆筵席,以礼相待,重金犒赏让他们带兵守卫洛阳城。福王又出千金募勇士加强防卫。他们面对城下的起义军,大骂毛贼,城楼被烧,朱常洵用绳子顺楼爬下,藏到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捉住,他祈求饶他不死,李自成对他深恶痛绝,把他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块,当下酒菜,还逼福王吃。然后把他杀死了,两个太监跑去伏尸大哭,请求李自成让他们办丧事,李自成答应了。办完丧事后这两个太监也随福王去了。

前两个是稗官野史,确切地说“福禄酒”是杜撰的故事不可信。根据正史《明史》记载(第三个版本),福王尸骨仍存。“明亡于万历”这个说法,最主要的就是针对万历盛宠的儿子朱常洵说的。正可谓:福不可享尽,享尽就没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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