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中,高俅的官职自然要比开封府尹的高,但对于开封府尹轻判林冲的事情,高俅没有反对也在情理之中。
首先比较两者官阶大小:
高俅在《水浒传》中的职位是殿帅府太尉,其实在宋朝的历史上是没有这个职位的。不过根据书中介绍,高俅最初是被宋徽宗搞到枢密院挂职的,后来才升任了这个殿帅府太尉。枢密院是宋朝的“国防部”,书中作者要表达的殿帅府太尉一职大致相当于正二品武官。
因此,高俅的这个殿帅府太尉可了不得,再加上“皇上铁杆亲信”的身份,高俅在《水浒传》中自然横着走。就拿八十万枪棒教头王进来说吧,在王进知道高俅要找自己麻烦后,竟被吓得直接带着老娘卷铺盖跑路,由此可见高俅的手段不一般。
而开封府尹是宋朝京师的一把手,相当于“开封市长”,按照品阶算的话只不过是个从三品,级别自然比高俅的正二品低了不少。
但考虑到宋朝一直有重文轻武的传统,同时开封府尹在宋朝一直是皇家“直辖”的职位,所以即使高俅官职比较高,但从二者的力量对比上看,应该是半斤八两的水平。
【高俅图片】
高太尉为何没有反对开封府尹的判决,也没有将林冲“潜规则”掉。
高俅设计白虎堂毒计的目的就是要搞死林冲,但林冲却被开封府尹的判决给“救了”。开封府尹并没有判处林冲死刑,而是将他“杖责二十,刺配远恶军州。”这使得高俅的毒计没有得逞。
同为官场同僚,开封府尹是一点面子也没打算给高俅。按照高俅的秉性,开封府尹“轻判了”林冲,高俅自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找回“场子”。但奇怪的是,高俅对开封府尹的判决并没有反对,也没有指责。按照书中所写的原因,高俅一是情知理短,二是碍于府尹,所以才不得不默认了开封府尹的判决。
其实,以高俅的实力,完全可以通过官场潜规则将林冲给搞死在开封府大牢里的。高俅之所以选择了暂时放弃,是有一定原因的。
首先,林冲毕竟是朝廷的在职官吏,名头震山响的“八十万禁军教头”,就这么“莫须有”的被高俅拿下,难免会在官员队伍里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高俅毕竟是靠关系才“空降”到枢密院任职的,时间短、根底浅、又没有真才实学,比较难以服众。
高俅明白,自己刚到任不久就逼走了王进、陷害了林冲,这样做很容易让自己的“政治形象”受损,引起众怒,被殿帅府其他官员防备、猜疑、孤立,最终导致自己日后的工作难以展开。所以高俅在针对“林冲案”时,在道义上不敢做的过于决绝
同时,林冲的岳父在林冲被关押期间买上告下,使用财锦,自然有一部分官吏在得到好处后想“拉”林冲一把。这其中就有一个开封府的高级官吏——孙定,他一直在“吹”开封府尹的耳边风。
孙定道:“此事定是屈了林冲,只可周全他。”
府尹道:“高太尉批仰定罪,怎周全得他?”
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
腾府尹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禀说林冲口词。高俅情知理短,又碍于府尹,只得准了。
《水浒传》中说高俅一是情知理短,二是碍于府尹。其实以高俅的秉性,他才不管理短不短,更主要的还是碍于府尹,才暂时放过了林冲。毕竟同朝为官,高俅或多或少的要卖个面子给开封府尹的。
像高俅这样的险恶之徒,照样也是个欺软怕硬的主。高俅深谙官场规则,不会为了一个林冲而得罪开封府尹的,所以就卖个面子给开封府尹,“服从”了判决。
高俅虽然没有反对开封府尹的判决,但也没有放过林冲。在事情后来的发展里,出现了野猪林、草料场等要置林冲于死地的情节,均拜高俅所赐。
高俅暂时放过林冲,显示了高俅深谙官场规则、左右逢源的一面;后来高俅多次派人暗杀林冲,又展现了高俅阴阳两面、残酷卑鄙的一面;《水浒传》作者刻画的高俅,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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