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9年5月,袁崇焕以阅兵为由,来到东江镇。东江镇是毛文龙一手创建,用以牵制后金的军事重镇。毛文龙曾多次从东江镇出兵奇袭后金,打得努尔哈赤措手不及。
毛文龙在对抗后金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有效牵制了后金的兵力,遏制了后金蚕食辽西诸地的局面。朝廷对毛文龙抗清之功也给予了高度肯定,任命他为正一品左都督、平辽总兵官。
屡立战功使得毛文龙开始变得居功自傲。每次向朝廷要粮饷的时候,毛文龙都号称有二十万之众,开口就要数百万两军费。这让朝廷很是头疼,认为东江镇浪费军饷太多,决定派文官到军中管理粮饷。
毛文龙称手下有兵二十万其实是要贪污军饷。后来崇祯派人调查的结果,毛文龙在东江镇的实际兵力为2.8万人。毛文龙谎报数额如此巨大,他自然千方百计不让文官去监管他的粮饷。
崇祯即位后,重用袁崇焕,命他掌管整个辽东的军事要务,并赐尚方宝剑,允许他便宜行事。这样的话,毛文龙就变成了袁崇焕的下属,要服从袁崇焕的管制。袁崇焕在早前就听说了毛文龙的一些所作所为,决定对他敲打一番。当时袁崇焕尚未离京,内阁大臣钱龙锡就问打算怎么处置毛文龙。袁崇焕回答:“可用则用之,不能用则杀之。”
在毛文龙拒绝朝廷派文官督粮后,就出现文中开头那一幕:袁崇焕以阅兵为名来到东江镇。来到东江镇后,袁崇焕要求毛文龙整顿军务并准备收复镇江、旅顺。本来这些都是合理的要求,但是在相关事宜上,两人没有达成共识,于是袁崇焕就绑了毛文龙。列出毛文龙十二大罪状,然后用尚方宝剑把毛文龙砍了。
从《明史?袁崇焕传》列出的十二大罪状来看,毛文龙确实死的不冤枉。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在岛上走私海参,克扣军饷,肆意杀人等,可见毛文龙自身存在很多问题。本来袁崇焕并不是存心要杀他,来东江镇商谈就是要给毛文龙一个机会,没想到毛文龙依旧不服管制。
毛文龙的东江镇位于沿海,本就不被袁崇焕直接管辖。这次商谈后,袁崇焕知道要毛文龙完全服从自己是不可能的事。“不能用则杀之”,袁崇焕杀毛文龙也实属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