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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中涉及利息及偿还完成情况的有以下三笔:

(1)《广州合约》中赔偿英军600万银元和英商会馆30万银元,1841年6月8日,英军在取得“赎城费”后退出虎门。《南京条约》的2100万银元规定全部赔款于4年内分做7次全部偿清,清政府在1842―1845年如期偿付,不存在付息问题。

(2)甲午中日战争后签订的《马关条约》日本勒索清政府,要求清政府支付战争赔款库平银2亿两,分八批交付。条约规定:第1批5000万两于批约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批5000万两于批约后1 2个月内交清,其余分6批交清,自第2年起每年交一次。此外,“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3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为了让日本尽快撤兵和免交大笔利息,清政府被迫先后于1895年、1896年和1898年订立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合同,共借债约库平银3亿两。

(3)《辛丑条约》(庚子赔款)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多的一笔。清政府赔款各国(共11国)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1902年至1940年),年息4厘,本息共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各国的分配情况如下:

俄国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余都不足1%。“庚子赔款”的情况比较复杂,清帝退位后,民国继承了清政府的所有债务,不久,一战爆发,部分债务不再偿还。具体如下:

美国:1904至1905年,经过北洋政府外交官梁诚的不懈努力,美国总统罗斯福减免部分未付足的庚子赔款,(照条约清政府应付美国赔款2444万778元8角1分,将当时尚未付足之款项1078万5286元1角2分),从1909年1月起,退还中国1000多万美金的“庚子赔款”。继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之后,英国、法国、比利时、日本等相继不同程度的退还了一部分庚子赔款,唯独俄国和德国没有退还。


德国:本金9000万两,本息共计2亿两,奥地利:本金400万两,本息共计800多万两。截至1917年,北洋政府参加一战,对德奥宣战,之前与德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全部作废,此时,中国仍欠德奥1.42亿两白银,也不再偿付。


俄国:1917年11月,俄国爆发“十月革命”,此时,中国仍欠俄国约1.8亿两白银,不再偿还。


日本:清朝的1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250-300元左右。日本在甲午中日战争后一共勒索了中国两亿三千万两巨额白银,相当于325亿—690亿人民币。后抗日战争爆发剩余的就不在偿还!


至此,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的战争赔款全部付清,但是庞大的战争赔款对中国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据统计,近代中国战争赔款总值约为库平银956814007两,合关银941375451两,合1326323847银元,相当于1901年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1倍。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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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签定了几次赔款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北京条约 1860年 英国、法国、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历届政府不断努力的结果,是一个前赴后继的连续过程。

北京北洋政府的修约运动

北洋政府 与废约的初步成果: 北洋政府在袁世凯统治时期,不仅废约外交几乎没有进展,而且还签订了中日《民四条约》(通常称为“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这种状况直到中国参加“一战”后才有所改变。1917年3月14日,北洋政府以德国实行“无限制潜艇战”为由,宣布对德绝交。接着取消了德国在华驻兵权;同时命令海关、盐务署停止拨付对德借款及赔款本息;还命令湖北、直隶当局收回汉口、天津德租界。8月14日,中国正式加入协约国集团,对德、奥宣战,并声明废除1861年《中德条约》、1880年《中德善后章程》、1869年《中奥条约》以及1901年《辛丑条约》和其他同类国际协约中涉及中德、中奥关系的部分。为解除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北洋政府对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对战败国(德、奥),要求废除旧约,改订平等新约;对协约国,要求修正不平等条约;对无约国及新成立诸国,坚持订立平等条约。

俄国十月革命后,苏俄曾于1919年和1920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表示愿意废除帝俄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无条件永久归还从中国夺取的一切领土。1924年5月31日签署《中俄协定》7月25日苏俄发布第一次对华宣言,声明放弃对华不平等条约和无偿归还中东铁路一切权益,1920年3月北洋政府派遣张斯麟赴莫斯科考察,受到列宁亲自接待。9月,苏俄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谈判过程中,苏联坚定维护其通过对华不平等条约取得的利益,“数百年来中俄所订立条约何能一旦概行取消。在中苏疆界问题上,苏方唯一的让步是“不坚持江右六十四屯归俄国保有”,而对中东铁路,苏方甚至直接否认有将中东铁路无偿归还中国的条款。

1922年华盛顿会议上,中、美、英合作,朱尔典以英国专家身份参加中日山东谈判,中国成功收回在巴黎和会失去的山东主权。

1926年,伦敦外交部决心从中国撤退,放弃控制中国和使用武力,谋求建立平等关系。7月,英国外交部向议会提交《变更对华政策备忘录》,并获得通过。修约便成为英国明确的对华政策。

美国对华政策是建立在威尔逊总统“十四点和平原则”基础上。1921年11月11日,美、中、英、日、法、意、荷、比、葡等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国际会议,讨论限制海军军备,以及确立战后太平洋和远东秩序问题。美国认为,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对远东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1922年2月6日签署的《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即《九国公约》)中,第一条即明确规定:“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给予中国完全无碍之机会,以发展并维持一有力巩固之政府”。事实上,这被理解为华盛顿会议的基本精神之一。根据华盛顿会议的有关条款,会议闭幕后,将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和法权会议,以帮助中国实现关税自主、裁撤领事裁判权。1925年10月26日,关税特别会议在北京居仁堂开幕。段祺瑞致大会欢迎词,重申中国坚持“关税自主”的立场,希望会议实现《九国公约》“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之原则。在会议上,美、意、荷、葡、丹、比等各国都同意“关税自主”是中国应有之权利,11月19日,各国一致通过中国关税自主并裁撤厘金案:

南京国民政府

1928年下半年,国民政府就与各国签订了12个条约。其中,与美、挪、荷、英、瑞典、法等六国签署关税条约,六国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与比、意、丹、葡、西等五国签订友好通商条约,五国除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外,还确定了收回领事裁判权及平等互惠签订新约的大原则。此外,中德重订新约,取消《中德协约》中“在国定税率未普通实施之前,德货入口得暂照通用税率完纳关税”一款,收回了事实上赋予德国之最惠国待遇。至此,主要列强中,除日本外,都与中国签署了关税条约。1928年,中国基本收回了关税主权。1925年7月1日,广州政府正式改组为国民政府。国民政府高举“废约”旗帜,于1927年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此为国民政府执掌国祚前之壮举。

1928年6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今当统一告成之际,应进一步而遵正当手续,实行重订新约,以副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7月7日,外交部提出重订新约三原则:

内容:

一.届满期者废除,另订新约;二.未满期者以正当手续解除而重订之;三.旧约已满期新约未定者,另订临时办法处理一切。

1.南京国民政府废除了满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一切不平等条约 2.南京国民政府以平等和相互尊重主权作为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3.南京国民政府为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地位作出过一定的积极努力 4.南京国民政府试图在平等原则下收回一些过去丧失的国家权益

第一期恢复关税自主权;

第二期取消治外法权;

第三期收回租界;

第四期收回租借地;

第五期收回铁路利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即正式对德、意、日宣战,同时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中国与日、意之间的不平等条约即随之取消。

1941年5月上旬,国民政府外长郭泰祺与美国国务卿赫尔会晤,郭泰祺提出,希望与美国商谈中美条约问题。赫尔明确表示,美国希望中国恢复完全主权。5月31日,赫尔在给郭泰祺的复函中声明,同意于和平重现时,以谈判方式,将美国及其他各国在中国仍享有的若干特权全部放弃。1942年10月9日,美国政府主动通知宋子文和驻美大使魏道明:“美国政府准备立时与中国政府谈判,缔结规定美国政府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国际问题之条约。1943年1月11日,中美平等新条约在华盛顿签字、中英平等新约在重庆签字,美国和英国同时放弃在华一切特权。此外,英国还放弃任用英籍臣民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权利,从而终结了外籍税务司制度。中国从此摆脱了“百年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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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这70多年间,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大大小小数百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领土近160万平方公里,共赔款2700万元,白银7亿多两(不含利息)。如把利息计算进去,仅《辛丑条约》中规定的“庚子赔款”本息就达9亿8千多万两。当然这些赔款有的并没有付清,因为清朝突然灭亡以后,这笔帐就没人认领了。不过,这是小问题,因为这笔钱并不是一个什么大数目,实在是一点小钱而已。美国自近代以来,援助中国的钱是清朝给各方赔款三倍之多。当时,西方列强打清政府的目的,其实并不是要赔款,真实的目的是通商,其次是惩罚愚蠢的大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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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灭亡后的对外赔款,民国和新中国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大清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封建朝代,在前期和中期,满清也是能够威震四方,有力的维护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在嘉庆之前,庞大的清王朝共有150多万可以调动的八旗军,汉军,附属国军队。然而鸦片一战,国威沦丧,列强相继入侵大清,各种不平等的战争赔款纷至沓来,清政府入不敷出,只好把这些钱加在百姓的头上,那个时代百姓生活真是水生火热,苦不堪言。终于在1911年群起而攻之,灭亡了这个腐朽至极的满清王朝。但是中国的对外赔款却没有停止

民国时期

清朝消亡后,这很多的战役赔款就相继落到了北洋、民国政府身上,这13亿两白银的赔款,我国一直支付到1938年才停止,实践支付了六亿五千二百三十七万两白银,在一战期间,因为我国属于战胜国,所以免去了支交给德国、奥匈帝国的战役赔款,在1924年,苏联免去了我国的战役赔款。直到1936年,我国依然持续支付着晚晴时期的战役赔款给日本。

新中国时期

在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天,伟人就通过无线电向全世界发出声明,新生的中国不承认任何不平等条约,包括战争赔款,而且这时候的中国经过二战,地位空前提高,在加上西方本就对新中国保持敌意,自然不承认这些不平等的霸王条款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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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辛丑条约的的赔款后来都废除了,美国是跟国民政府交好,免除的,英国跟美国交好,就也免了,而俄国是十月革命,苏联支持国民政府北伐的时候免除了,日本的赔款一直在支付,一直到37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战后国民政府才停止支付。德国的是一战战败国,直接被当时北洋政府废除了。其他的小国家也是跟随英国美国一起免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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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遗不是整天叫嚣么,既然它们把满清吹嘘的那么高大上,干脆让满遗来赎罪,所有签署的赔款,流失的文物都由满遗分子来负责追回,限期追回,一日不追回,则所有满人剥夺所有财产,不得有任何收入,实行劳动改造,直至将罪孽赎完为止,这岂不公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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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赔款大部分没付,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入侵东南亚,损害西方国家的利益,请求中国出兵,中国派出中国远征军,打出中国力量,于是和国民政府谈判,废除了大部分不平等条约,赔款的事也就不了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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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遗真是无处不为满清洗白,赔款割地这么板上钉钉的事都可以洗白,还说赔款大多免除了,实际没支付多少,就拿庚子赔款说,直到1940年代还没付完。南京大屠杀老蒋都在付庚子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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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多数都付清了,因为当时中国最大的财源就是海关税收而海关的关长在晚清四十年里都是英国人赫德,至于其中最大的赔款就是辛丑条约导致的庚子赔款,本息合计8.9亿两银子,最终多数由后来的民国政府承担(需要特别说的是蒋介石当年上台获取列强支持的条件就是继续偿付庚子赔款,具体情况可以看看当时国府的财政顾问杨恪的文章,可以说极度卖国)一直偿还到1938年,总共偿还本息的68%!此外根据杨恪在27年8月的计算中国当时共欠列强外债8.9亿美元,直到十年后基本偿清(一共10亿美元)而同期中国全部财政收入估算不超过40亿美元(自31年后国府每年约12亿元,约合四亿美元)全部备战抗日资金不超过25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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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一笔,马关条约的赔款被段祺瑞的西原借款给抵消了,段借到了实实在在的日本贷款,用于政府开支,包括教育,镇压南方,段没多久就下台了,借的日本人的钱也就成了烂账。对其它国家的赔款肯定也没付清,清政府垮台了,找谁要去?北洋首脑走马灯似的轮换,想还得有啊?苏俄资助国共两党,日本南北两面下注,都得出血自掏腰包,因为中国对抗的双方都很缺钱;在抗日战争中的国际支援,主要是美国的支援是要超过前面清朝赔出去的总额,四年内战美国的支援又超过前面所有的赔款若干倍,想从一个混战不堪,无人做主的国家搞到钱,客观上是比较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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