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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这里通过房产继承的整个过程,对如何继承做一个说明。

总体来讲,分为四个大步骤。有些步骤是需要继承人之间自行解决,有些步骤是必须要经过机构办理的。

确定遗产份额

题主提到:父母去世。那么,按照字面理解,房产应当全部成为遗产。只是不清楚父母之间的先后去世顺序、以及一方去世之后是否办理过继承。

如果从来没有办理过继承手续,那么,整个房子作为遗产份额,应该没问题。

确定继承人

大家可能经常听说: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遗嘱继承,一种叫法定继承——按照目前的实际做法,两种继承方式,办理过程是一样的,没什么太大区别。

其实,从个人角度,更准确的说法应当是:确定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遗嘱,一种叫法定。

  • 如果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 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

这里重点提示的法定继承人的确定。《民法典》(包括《继承法》)说的很清楚: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不展开)。

但是,如果只是这么字面理解的话,恐怕还是有些片面。注意:只要人去世,这三类人都是其法定继承人——所以,实际和想象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

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在世,那么,爷爷奶奶作为“父母”,是可以继承父亲遗产份额的。

爷爷奶奶再过世,他们的孩子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爷爷奶奶份额的。但是,“子女”,可不仅仅一定是父亲。所以,就可能导致叔伯来分父亲的遗产。

确定继承份额

这时候,如果遗产份额定了、继承人定了,首先要做的一步就是互相协商。

协商的目的是要对份额分配意见达成一致。所以,就会有两个结果:

  • 意见一致,大家之间没争议。谁继承多少,都说的清清楚楚。
  • 意见不一致,有的人想多占,有的人不想给,产生争议纠纷。

这两类不同结果,导致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办理继承过户

上述两种协商的结果,会有四种办理方式:

无争议情况下

(1)公证继承。这是目前普遍的做法。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再凭着这份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2)直接继承过户。小部分地区可以这样办理,继承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比较小众。

有争议情况下

(3)诉讼继承。简单说,就是打官司。法院判决结果,叫做《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凭着这份判决书办理过户。

(4)人民调解。这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继承方式。可以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适用于争议不太大的情况。如果能调解成功,会出具一个《调解书》,继承人拿着这个调解书,去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具一个《民事裁定书》。最后,继承人再拿着裁定书去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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