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 > 上年确认的未开票收入,今年开了票怎么处理账务呢?

上年确认的未开票收入,今年开了票怎么处理账务呢?

2020-08-02 18:36阅读(190)

上年确认的未开票收入,今年开了票怎么处理账务呢?: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必须按已开具发票的金额进行纳税申报,多交一笔税款,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

1

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后又补开发票,必须按已开具发票的金额进行纳税申报,多交一笔税款,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

建议对于已申报未开票收入,补开发票业务在次月申报时,税务机关应允许企业据实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列正数,同时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相应的负数。对于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负数导致的企业虚开发票或虚假申报的风险,可以通过增加申报比对规则及加强后续管理来解决。

对此,总局已有过明确答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