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当前私企和员工之间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和问题。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自身的社会责任,不惜违法劳动法,导致劳资纠纷频发,员工对企业怨言颇多。而通常,员工是敢怒不敢言,忍气吞声。
现实工作中,私企经常会作出一些对员工不负责的行为或者举动。
有的私企不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或者是选择性的缴纳养老、工伤和医疗这三个必须的险种,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单位更是少之又少。这在无形中侵害了员工的工作保障,影响员工退休后的生活,生病后的社会救济,影响生育后的报销,失业后的救济,甚至影响住房。
有的私企工作时间随意性大,《劳动法》规定8小时工作制,很多企业实行12小时,随意安排加班,而没有调休或者是经济补偿。
有的私企肆意克扣工资。员工工作发生了失误或者是违法了公司规定,不考虑情节的严重性和后果的严重性,私企通常会严厉的处罚员工,不仅是精神上的批评,甚至是克扣工资,要求缴纳罚款。
有的私企无法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国家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和带薪休假,事实上,很多私企变通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更是很少有严格执行的。
就像前一段时间的海尔午睡事件一样,员工因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接待区午休,被企业直接开除。员工在不合适的时间,不合适的地方,做了错事,肯定是应该接受处罚,但是,直接辞退,这种处罚显然不合适,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合适的。这也是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利。可是,员工也就这么被辞退了,谁能保障和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呢?
其实,私企对员工的随意性工作安排,还有很多,不胜枚举。每个企业也都不相同,无法像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央企、国企那样,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私企为何会无视员工的切身利益呢?
导致私企频频出现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原因是多样的,既有私企自身的原因,也有员工、政府的原因。
一是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私企是以盈利为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它开展生产经营的最大目的。私企的这些不正当行为,无非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追求高产出。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的私企无视法律,通过牺牲员工,来换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员工成为了私企的牺牲品。
二是员工敢怒不敢言。当前,劳动力丰富,供过于求,明显的是处于买方市场,私企的话语权要明显的大。员工工作不易,可是总还能有一份工作,对于企业的苛刻要求,也只能默默接受。毕竟,辞职找工作的代价比较大,甚至可能会长时间待业。也正是员工的这种敢怒不敢言纵容了私企的为所欲为。
三是政府监管的缺位。政府,尤其是企业的直接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开展工作的力度不够。往往是员工利益遭受了重大侵害,不得已来请求帮助了,申请仲裁了,它才开始介入。其实,劳动部门应该将监管放在平常,放在问题发生前,预防纠纷的发生,而不是事后救济。
四是社会的漠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社会大众对这种私企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比较漠视,或者是,这件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无所谓了。不仅是社会大众,工会、新闻媒体等这些具有监督作用的第三方,也都是选择沉默,没有主动作为、主动发声的行为自觉。
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既然私企无视员工利益,那员工就应该奋起反抗,捍卫自己的权益。
一是学会谈判。当员工的利益遭受私企的无端侵害时,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学会谈判,学会沟通,积极的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协商解决自己的问题,争取私企和老板们的认可与支持。这种方式是比较温和的,也是最鼓励的。毕竟,和老板谈判解决问题以后,老板不会对自己产生较坏的印象,也有利于自己以后在公司里工作。
二是申请调解。调解也是比较温和的方式。可以向企业的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也可以向企业驻地的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调解委员会申请,通过中立的第三方来充当沟通者、裁判者,促使企业补偿员工的损失,维护员工利益。
在我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员工来申请调解,请求我们调委会来介入,帮助他们协调企业。尤其是在春节前,很多民工迫切想拿到工资回家,而企业在年底也是集中支付的时期,资金压力大,总是习惯性的拖欠员工的工资。我们调解员也会在第一时间介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甚至是协调企业的监管部门来督促企业履行义务。
三是申请仲裁。对于员工来说,仲裁是一种比较快速的维权方式,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以后,到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人社部门会组成仲裁庭,受理相关案件。这种方式,比较快速,要比法院审判的时间要短,而且也具有强制力。
四是法院起诉。当谈判、调解不能解决问题,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是不想仲裁, 那么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的时间比较长,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起诉费。需要聘请律师,也需要支付律师费,成本是比较高的。这种方式是最不建议使用的。因为,一旦劳资双方对簿公堂,那么,不管将来哪方胜诉,对于员工而言,都将失去这份工作。
因此,员工不是不想维权,只是维权太难,通常,打赢官司,输了工作。与其如此,很多人选择放弃维权。
希望员工能够摒弃这种不合理的想法,主动维权,积极维权,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私企这种肆意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该如何有效制止呢?
改变私企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并不是员工简单的维权就能实现的,也不是私企一家来努力就能完成。这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更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共同作为。
首先,私企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私企不仅要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也要履行社会责任和应有的义务。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开展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劳动法,保证和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做有损员工利益的行为。树立正确的盈利观,既追求经济效益,也更加维护员工利益,通过优厚的待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压缩生产成本。
其次,政府要依法履职。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代表的政府,负有对企业监管的法定责任,也负有维护员工利益的社会责任。政府要改变那种民不告官不究的思想和行为,积极履职,经常性的到企业开展检查,走访职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苗头,督促企业做好整改。
最后,广大社会要主动帮助员工维权。工会作为职工的自治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维护员工的利益,帮助员工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媒体、公众也要广泛关注涉及私企和员工的相关信息,支持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私企的不正当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运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员工维权任重道远,私企依法生产责任重大。在以后的工作中,私企应该携手员工,共同打造良好的劳资关系,让员工把企业当家,让企业把员工当亲人,这样才会达到私企和员工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