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个人给企业开具发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提供劳务报酬企业支付时的一个重要发票凭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按规定并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直接核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支付方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只是一个预缴数,实际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通过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除了个人所得税外,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一般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简易征收率为3%。今年疫情期间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地区免征增值税,非湖北地区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除增值税外,还有以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比如增值税缴纳100元,如果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半征收,则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0*7%*50%=3.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实行差别税率,市区适用税率7%,县城、建制镇适用税率5%,其他地区适用税率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是2%,目前湖北省是1.5%。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对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上面税率、费率基础上减半征收。
4..由于不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好确定,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同省市可能会有一定差别,但不会超过2%,减半征收后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不会超过1%。
5.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例1:王某取得劳务报酬2000元(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收入额=2000—800=1200元
应预扣预缴税款=1200*20%=240元。
例2:王某取得劳务报酬18000元(超过4000元,不超过2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收入额=18000*(1—20%)=14400元
应预扣预缴税款=14400*20%=2880元。
例3:王某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收入额=30000*(1—20%)=2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款=24000*30%—2000=5200元。
例4:王某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超过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如下:
收入额=60000*(1—20%)=48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款=48000*40%—7000=12200元。
下图为劳务报酬预扣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