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以从投入和产出回答,佃农到底是开垦荒地划算还是租种地主土地划算?
租种地主的土地,一般情况下,佃农收成和地主五五分成,填饱肚子没有问题。而开垦荒地,就要考虑到开垦的难度、投入以及相应的产出。
一、从宋朝看土地开垦的变化情况
首先荒地也分种类,一种是从未被开发过的土地,一种是因为战乱或者其他原因荒废掉的无主之地。
随着古代人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容易开发的、水土条件优越的耕地,基本上都被开发完毕,剩下的未被开发的土地,多半是不适合耕种,另外开发难度也大。
一般每个王朝初期阶段,因为朝代更替之间的战乱或逃避重税等原因,大量土地被荒废,这些土地本身就很适合耕种,重新开垦的难度较低,回报又大,佃农愿意花时间去开垦这些土地。而政府为了扩大税收,也会鼓励大家开垦荒地,比如减免赋税,免费出租牛和农具。
北宋初年,开封附近都还有大量荒地无人耕种。而开封位于华北平原的腹地,土地条件十分优渥。
《宋史》:今京畿周环二十三州,幅员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
为了鼓励农民尽快开垦这些荒地,提高国家税收,北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根据土地的好坏,分别授予农民不同数量的荒地。又借给这些农民种子和耕牛,并且减免税租。
《宋史》:“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以给授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议其差役;乏粮种、耕牛者,令司农以官钱给借。其田制为三品:以膏沃而无水旱之患者为上品;虽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埆瘠复患于水旱者为下品。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并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三。”
经过官府多年的引导和帮扶,北宋荒田开垦数量大幅增加。
《宋史》:皇祐、治平,三司皆有《会计录》,而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其间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垦田之数增倍。
但是随着适合耕种的土地基本被开发完毕,开垦新土地的难度加大,收益也变少,因此农民开垦荒地的意愿大幅降低。
(荒地)
而对于朝廷,开国之初的大量荒田现在都变成了有主之地,意味着税赋已经达到了顶峰,因此官府鼓励开垦的力度也变小了很多。比如减少对新开垦土地的税赋减免,增加租用耕牛和耕具的费用。
这个时候,对于佃农来说,一是没有很多合适的荒地可以开垦,二是开垦荒地的投入和产出比不如租种地主的地。
二、清朝时期,山地开垦成为新的开垦方向
清朝初期,顺治皇帝也是大力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定下“开垦荒地条例”。
《清顺治实录》:无主荒田,州县官给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耕至6年之后,有司官亲察成熟田数,抚按勘实,凑请幸旨,方议征收钱粮。其六年以前,不许开,不许分毫敛派差徭。
(山地)
同时,顺治帝还下令将官员治下的荒地开垦面积作为政绩考核,完成一定任务就可以升官。康熙时期,进一步细化鼓励政策,将荒田分为新荒、积荒、极荒三等,并规定新荒的田地,三年后交税;积荒的田地,五年后交税;极荒的田地,永远不交税。同时以低阶官职吸引当地的富人组织民众开荒。
清廷的鼓励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到了乾隆之初,不但所有的废耕之地都被开垦,平原上剩下的土地也都变成了耕地。此时,即使农民想开垦新地,也要面临无地可垦的局面,因为剩下的山地基本上没有开垦的价值。
所幸,人们发现了自明朝中叶传入的玉米,既耐旱耐低温,又可以在砂砾地上生长。而清廷也在乾隆七年发布谕令,对开垦的山地永远免税。
(玉米)
于是,乾隆初年,大量的农民选择入山垦荒。仅四川一省,耕地面积就从近6000万亩增加到了9500万亩,增加的基本都是山地农田。
当然,这种不计后果的开垦,导致大量树木被砍伐,加速了水土流失,也对今天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
(水土流失)
总的来说,佃农选择是否开垦荒地,主要取决于投入和产出,这些因素又与土地的自身条件、政府的鼓励政策和农作物的性质息息相关,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在封建制度下,农民即使通过开垦拥有了自己的土地,随着皇朝末年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后代又将重新变成佃农,最终获益的还是地主阶级,正所谓: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歪眼小史
文:小熊猫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