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北大一个学生的作品
关于应不应该要彩礼的问题,北大有位教授发表了如下观点。
为什么在国外没有听说过彩礼的概念?因为中国女性在婚姻中承受了太多的损失和风险。
男方给予女方彩礼,是对损失和风险的一种前置弥补行为。所以,彩礼的存在合情合理。
这种损失和风险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传统家庭观念造就女性的婚姻弱势地位。
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她们在职场竞争中被赋予了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在中国传统家庭观念中,女性要天然担负起照顾家庭、养育子女的责任。
一个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被称之为优秀,而一个女人如果在家庭事务中失责,则很容易受到舆论指责。
女人在婚前可以把事业经营得风生水起,一旦进入婚姻,就不得不面临着事业与家庭的两难抉择。
隐形父亲作为中国家庭的特殊产物,虽然被妻子们深恶痛绝,但依然没有做出太多改变。
第二,法律保护制度的缺失,降低了男性在婚姻中毁约的成本。
几年前都说丈母娘捧热了中国的房地产经济,她们渴求通过房子来增加女儿在婚姻中的安全感。
然而随着新婚姻法的公布,丈母娘们的这波操作已经毫无意义了。
就算男方婚前买房加了女方名字,两人一旦离婚,房产跟女方毫无关系。
如果男方婚前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婚后男方还贷的话,看起来男方资金付出更多,实则是女方在妥妥地进行“精准式扶贫”了。
反观国外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那么从65岁开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养老金。
差距相当之大。
所以,中国式彩礼的存在合情合理,这是现行婚姻模式和法律制度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理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