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一直没有个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成为很多人钻空子,利息收取也变得任性不明亮。近年来民间借贷因高额利息酿成的惨案,也一直被社会高度关注着。那么如何判断民间借贷是否是高利贷?一般情况根据借贷的利息来判断是否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是什么意思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高利贷信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高利贷的主要特征
1.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2.剥削重
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因为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
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
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
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利息过高合理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的高利贷利息过高,超出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今后有贷款需求的朋友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避免掉入高利贷的圈套,当然如果想申请贷款,建议尽量现在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正规的贷款,而且贷款利息也多偏低于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