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它被淘汰,因为它不受人喜欢。
新国标本来应该是利民惠民的,但是好像并没有达到这个效果。车子变小了,价格反而贵了
按照管理者的意思,“超标车”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一类车,要禁止上路,取而代之的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是新的技术指标不符合市场需要,在过去的十几二十年里,电动车由早期的36v48v逐步升级到60v72v,容量也从12ah升级到20ah32ah45a,这是市场有这个需求。而且我们也发现,这几年类似于自行车款式(简易款)的电动车已经很少见了,48v也不再是主流慢慢被淘汰。60v72v的电摩车已经是大家买车的首选,因为续航、速度可以很好的满足日常用车。
新国标的到来让原本近乎消失的电动自行车又给强行的拉出来,这是大家不能接受的。①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个被称为“鸡肋”的脚踏,买电动车不就是为了解放双脚吗,况且电动车真的不好踩能累死人。②大多数只有篮筐可以装东西,充电器就不方便随车携带,放其它东西也不方便。③竟然连转向灯也没有,比超速提示音有意义。④车子太轻、太小,对那些壮汉来说就是儿童车,舒适度太差
技术标准应该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来制定,电动自行车这个分类可以有,但不应该逼老百姓选择,应该给大家提供一个更好的选择。
按照技术划分,时速25-50公里的是电轻摩,时速50以上的是电摩,且都是机动车。假如都允许上路了,还不是要和非机动车混行。说超标车太快太危险,那电摩上了考证交保险就不危险吗?到时候无证驾驶,违规骑行还不是一样管不过来。
最后个人总结:新国标电动自行可以有,但是毕竟市场需求是小众的,不能逼着所有老百姓买,穷人买不起汽车,也不应该骑这个玩具。电动车多,问题自然也多多,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跟不上,也没有针对电动车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了电摩机动车特性,那非机动车造事就可以高枕无忧吗。要么开放电轻摩,要么再重新定义新国标车,不能委屈老百姓,也要注意避免有人搞“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