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儿子将不到一月的女儿送走,长大后却来认拒认则被骂“她毕竟生了你”,你怎么看待这样的事?:在我看来,既然当初把孩子送养,那么现在就不能反过来要求孩子
在我看来,既然当初把孩子送养,那么现在就不能反过来要求孩子赡养自己。毕竟,这世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去年就发生了类似情况的真实案件。据报道,浙江绍兴有位王女士,生有三个儿子,因为小儿子属于超生,所以小时候一岁就被抱走送养。34年过去了,王女士的老伴因病去世,两个儿子又生意失败,她生活拮据便想联系小张。小张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出来工作已经有十来年了,现在年薪55万。于是,王女士认为向小张伸手要钱并不过分。
王女士三番五次打电话联系小张,想要让他“孝敬”自己,可多次联系后,对方一直不肯接她的电话。王女士也可怜兮兮地坦言表示,自己现在生活困难,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了,她也不会向小张要钱的。
那么,多年前已经送养的孩子,是否对亲生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呢?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如果子女被送给他人,养父母与收养的子女之间依法建立起养父母子女关系的,那么在法律上该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此消灭,并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新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在法律上小张不用对王女士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应当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应该说,这样做是符合社会公众的朴素价值观的。同样,当初在女儿1岁时便将她送养,一直以来都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如今等女儿长大成人后,却反过来要求女儿赡养自己,这实在是厚颜无耻。试问,这天底下有这种好事吗?
我也是被亲生父母送走的,跟这个问题一样,因为计划生育,家里想要男孩,于是出生就把我送出去了,中间转了两户人家,他们说我八字不好,克父,于是最后被扔在了医院门口,那时快两个月了,我现在的叔叔看到了我,抱回去了,听婶婶说那时都已经饿焉了,没现成东西吃,只能赶紧给我剥了一个西红柿。
后来15岁时,妈妈跟我说了我不是亲生的,那时有那么几秒心里是空的,脑袋是空的,仿佛眼前的人不认识了一样,但就只是那么几秒,几秒后,在想,现在他们就是我的爸妈,如果要我去认亲生父母,对我来说那才是陌生人,有人问我要不要去找他们,直到后来我结婚生了大女儿,看到她那么可爱,心里就在想,他们是有多心狠才舍得把我送走,就为了生男孩,心里就更是没法原谅他们,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去找他们,去认他们,因为他们生下我只为看是男是女,那点恩早就不在了!
今年34岁!在2019年的第二天被一女子联系说:我是她家抱走的,那会生了女孩,为了要儿子 被送走……一个劲的说着 对不起……等她说完,我没说话! 第三天 她弟弟又联系我,第一句就是 对不起!因为他的原因把我送走了!说,他们全家都想把我认回去!也可以亲子鉴定! 自小在父母身边长大,还有一龙凤胎哥哥 从来不曾感觉有什么异样!可是对方的证据确凿,没有问我爸妈,也没有征求他们意见!只是对对方说:我都已经结婚生子,养育的恩情大过一切!既然当初送了,那就是送了,就不要再有下一步了! 祝幸福吧! 就这样吧 没有下文了!
说说我邻居的事吧。
邻居女主人叫周红香,夫妻俩开了一个五金店,生意还算红火,虽然不能说大富大贵,也算是小康人家。我们俩很对脾气,相处甚洽,尤其红香老母亲,那个老太太为人善良,热情,对待我,就像自己闺女一样。
有个周末,红香来串门,刚坐下,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是个农村老太太,一头白发,浑身上下脏兮兮的。
她怯生生地问:这是周红香的家吗?
红香问:我就是,你找我?
老太太痴呆呆地打量着红香,泪水扑簌簌地向下掉。我和红香都诧异地看着她。半响,她憋红了脸,挤出一句话:香,我是你亲妈呀!
我知道,碰上痴呆老人了,只听红香,冷冷地说:你认错人了,这不是我家,我妈在我屋里。
周老太伸头问:香,你和谁说话?
红香说:没谁,一个老太太认错人了。
然后又对白发老太太说:你走吧,那才是我妈呢。
白发老太太突然扑通一下,跪在红香面前,哭着说:妈知道对不起你,本来我也没有脸见你……
白发老太泣不成声,说不下去了。
我们都被白发老太太的举动惊呆了,周老太连忙扶起白发老太太说:大姐别难过,有话到俺家慢慢说。
后来我才知道事情的原尾。
周老太年轻时,有一天在集上去厕所,出来时,一个妇女要去厕所,央求她抱下孩子。结果,那个女人一去不返,害得她苦等了几个小时。
周老太只好把孩子抱回家,到家一看,是个豁子女孩,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挂着泪珠,饿得嗷嗷叫。
她一边想法喂孩子,一边和丈夫商量,那时,她们已有个女孩,丈夫意见把孩子送人。可是找了几家,一看是个豁子,都不要了。
本来就不宽裕的家,添了一个孩子,每月奶粉钱就是一笔不小开支,还要占上一个人带,就更吃不消了。丈夫要把孩子丢弃,周老太不忍。为此,两个人愈闹愈僵。
丈夫堵气外出打工,家里种地的担子全压在她身上。她没让九岁的大女儿去上学,留在家里带红香。
为了攒钱给红香做手术,她在农闲时间去拣破烂,由于手术成功,一点也看不出红香原来是个豁子。
八岁那年,她把红香送去上学,初二那年,红香养父得了癌症,偏在这时,红香因盲肠穿孔住进医院,亲朋家都借遍了,也交不了医药费。红香养父说:反正我这病也瞧不好,留点钱给红香看病吧。
就这样,家里也拿不出红香的医疗费,就在这时,一个好心人替她交了一万五千元。周老太问医院收费处,收费人说:那人有四十多岁,他只说是你家亲戚,交完钱就走了。
事后不久,红香养父去世,就更打听不出来是谁交的钱了。
红香结婚之后,把周老太接到她家,没想到,现在又冒出个生母。
从白发老太断断续续讲述中,我听出了来龙去脉。
原来,红香还有个大她两岁的姐姐,为了再生个男孩,生母那天带了两套衣服,她把孩子给了周老太之后,就换上衣服溜出来。但她没走远,一直盯稍跟周老太到家,她才哭着回去。
红香生母做豆腐卖,经常到红香那庄做生意,所以,红香一切情况她都清楚。
知道红香住院之后,她和丈夫好凑歹凑,弄了一万五千元替红香交了医疗费。
现在红香生父得了尿毒症,说是临终前无论如何也想见闺女一面,才能闭眼。她不得不厚着脸来认红香。
听了红香生母的叙述,几个人都静下来,屋里静得人心慌。
过了一会,红香拿了一包钱,交给生母说:这里是两万块,你拿回去吧,从此,我们的账就清了。
白发老太没有拿那两万块,哭着走了。
事后,红香和我说:当年他丢弃我时,怎么不想到我死活?现在还想我干什么?
周老太劝女儿说:她毕竟生了你,心里也一直放不下,千错万错也都过去了,现在你爸这样了,想看你一眼,你忍心不去?
红香还是不答应。周老太生气地说:你要不去,连我这个妈你也别认,明天我就走!
红香哭着说:妈,这事与你无关,你别管行不行?
周老太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你能这样对待你生身父母,就能对待我。
在周老太的劝说和逼追下,红香终于去看了父亲。
后来,两家成了亲戚,红香生母对周老太说:大妹子,你真是我这辈子的贵人!
你读了这个故事,有什么看法呢?请分享一下。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调解节目,84岁的奶奶托节目组找她失联28年的孙女,当记者找到这个孙女时,没想到孙女十分冷淡,对节目组说:“等她临终时再来找我吧。”节目组对她说:“毕竟是你奶奶,有什么过不去的呢?老人家已经时日无多了。”可是,后来了解了实际情况之后,节目组才知道这句话说得有多么道德绑架。
原来,孙女的父亲28年前过世,奶奶为了争取抚恤金及房产,把孙女和媳妇赶出了家门。这28年来两母女艰难度日,奶奶也从没想过要帮衬一把,然而现在孙女事业有成,奶奶却要来认亲,希望能够冰释前嫌。
当记者问奶奶是否有这些事时,奶奶竟然含糊其辞:“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有几天可活”
这话多么耳熟:“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毕竟他是个孩子”“毕竟他年龄这么大了”现实中太多人用这样的话来进行道德绑架,试图告诉人们,即便当初他如何对不起你,现在他已经这样了,你也该原谅他了。然而,凭什么?
为了生儿子将女儿送走,成年以后却来相认,孩子这些年失去的父爱母爱又怎么算呢?生了她就要为她负责,为什么却又重男轻女把她送人呢?大家都是人,你不跟别人商量就把别人生下来并送人,别人认不认你也是自己的事,凭什么非得你生了她她就得认你?
我们也可以从道理上来分析这件事:
1、从法律上
已经将女儿送人,就相当于父母自发解除了跟子女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养育法》的有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从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自发解除。
2、从感情上
虽然孩子是亲生父母所生,可是从小养育他长大的养父母之间的朝夕相处,感情自然是比亲生父母要深得多,如果我是这个孩子,我也会选择不认亲父母,否则我会有愧对养父母的感觉。
人们都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可是,前面说的奶奶和后面说的父母都知错了吗?并没有,知错不是停留在嘴上,而是付出在行动上,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尊重对方的感受,让对方依据自己的内心做出选择。
在上个世纪,一些家庭的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要是家里只生了女孩,却没有生男孩,或者说生的女孩过多,那么就会想方设法把女儿送出去,有的父母把孩子是寄养在亲戚家里,有的则是直接送人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的思想认识慢慢改变了,并且现在的女孩有本事的也确实可以撑起一片天了,而有些父母虽然后来也生了男孩,但是没想到送出去的女儿却出人头地了,所以就开始后悔想要认亲了。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事情,这个故事是一名叫小刘的女网友讲述的,说的是自己还不到一个月大的时候被亲生父母送人,后来就一直寄养在养父母家里,但是,这事她一直不知道,并且养父母也一直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现在自己长大了,然后和丈夫一起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整个家庭的生活也过得非常好。但是,前一段时间父亲得了重病不幸去世,父亲去世前就把她的身世告诉了她。不过,因为自己从小就是被养父母养大的,所以对亲生父母也没什么感情,也就没计较这事。然而,在父亲过世没多久,自己的亲生父母就找上门来了,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现在比较有钱,所以这老两口就要求她拿出来一些钱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并且希望她出钱给她那个从未谋面的弟弟结婚。
虽然,这两个人也被母亲证实确实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小刘对这两个人跟陌生人是一样的感觉,根本没有任何感情,然后再想到曾经这两个人为了生男孩,还把自己送人了就更加恼火了,所以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赡养”要求,但是,没想到的是这两个人竟然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承担赡养责任,并称,毕竟我们生了她。
说真的,看完这个事,我第一反应就是诸葛亮曾经骂王朗的那句话:“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就这种父母来说,哪怕是自己再有钱,也不应该帮助他们。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必须明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应的是父母把子女养大成人的付出,这叫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而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老两口,在自己没有尽责任的前提下,非但想的是让女儿给自己养老,并且还想着出钱给自己的儿子结婚,说难听一点,简直就就是无耻至极。所以,单单从法律上来说,虽然这是亲生父母,但是却没有尽到亲生父母的责任,女儿也没有任何理由去为一个生了自己却没有养自己的人养老。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然后,从情感上来说,这就更没有理由了,确实,严格一点来说,这亲生父母也养了女儿将近一个月,但是,这一个月对于女儿的整个成长过程来说,真的是微乎其微。总不能说,你养我一个月,然后我就的为你养老送终吧,显然没这个道理。要是这样都成立的话,那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可以不用尽养育责任,然后等着孩子被“冤大头”养大,然后自己去认亲了,这恐怕谁也接受不了吧。
虽然现在女儿确实有能力养四个老人,当然也包括给那个从未谋面的弟弟出钱结婚,但是没这个必要。说难听一点,你为了钱都能把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我们的善良是用来帮助懂得感恩的人的,而不是这种只求索取,不知回报的人。
这家有类似的经历,我说说作为相关人员的看法。我妈妈连生三个女儿,我是老二,虽然很不受待见,但是毕竟把我放在身边长大了,我很感激他们。我妹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她刚出生就被送到了我大姨家,是我姥姥亲自送过去的,深秋的夜晚,连夜赶着驴车,颠簸二十多里地,送走了。
父母的年代,农村里谁家要是没个儿子,基本上就是抬不起头的,现在来看那是愚昧无知,是重男轻女的腐朽思想,可是他们的年代有他们的观念,有他们的固执,我不想批判什么,我只想说,为了生儿子,被他们牺牲掉父爱母爱的女儿们很可怜。
我的妹妹是被送到了大姨家,她从小喊我大姨为妈妈,也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因为交通不便,虽然相隔仅二十多里,再加上我妈妈两年后生了儿子,对她其实也没多少爱,她跟我们家人亲近的机会并不多。一年到头大概也就见面两三次。
大姨家经济条件不好,我家稍微好一点,也只是刚够温饱,没有太多富余。后来大姨夫生病了,精神不太正常,他时常到我家来耍赖,要些财物。因为妹妹给了大姨家,我父母自然也理亏,经常接济他们,可是时间久了,本就不富裕的我家有些吃不消,父母就颇有微词了。这样,我妹妹夹在中间很为难。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也越来越敏感了。
妹妹年龄不大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到我家住一段时间,她跟我们姐弟相处得很好,也会喊我妈为妈妈,可是后来大一些了,她就不喊了,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她心中是有恨的。
她跟我姥姥抱怨过,我姥姥的说法跟题主提到的基本一致:她毕竟生了你啊,这就是你的命!
现在,我妹妹跟我们姐弟以及我父母也有走动,但是她自己是把自己定位于我大姨的女儿的,我们是亲戚,不是兄弟姐妹的亲。这样的结果,我认为已经是很好了,她心中的恨意被压制下去了,但并不是没有。
作为父母,除了生孩子,还有养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当初是自愿把孩子送走的,无人逼迫,也不是被拐走。如果以后想要亲子相认,这就不能凭父母一厢情愿了,而是需要孩子真心愿意。父母抛弃孩子的时候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应该懂得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应该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作为被抛弃的孩子,如若能够理解父母的行为,也愿意原谅,自然是皆大欢喜。可是如果不愿意,也是情理之中。每个人有遵从自己内心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他人的职责而违心做出决定,也不必因为肉体是父母所生就要为此背负重大的道德责任。如果仅仅是肉体上的遗传关系就要亲子相认,那么精子库出来的孩子们岂不是还要去认亲爹?岂有此理!
我老婆就是题主这种情况,出生四天被送到养父母家,还收了养父母就是我现在的岳父母一千块钱,86年的一千不是小数。此后一直到上大学期间从未探望过。她亲生父母就住在县城,相距不过三十多公里,且客车很方便,村里也有他们的熟人。岳父母抱着老婆到别人家借口奶,养兔子弄兔子奶,羊奶,辛苦把媳妇养大。老婆大学毕业,派后他们的儿子,也就是媳妇的亲弟弟上门认亲。恰巧那天我在老婆娘家,那会儿没结婚,我不好说什么,岳父母不是很情愿,但还是请进了门,老婆就说一句,要想认早认了,何必等到大学毕业工作了在上门,算了吧。此事就过了,前年过年,岳父看似无意说了一句,她亲生父母在县城哪里住做什么的话,说我老婆要是放不下就去看看吧。我和我老婆都觉得,生恩不如养恩大,那一千块钱就算是还生恩了,我俩以后就孝敬我岳父母,别的都不算。我岳父母典型的农民,没啥文化,说话也挺噎人,不过就冲他们对待我媳妇这么多年以及后来也替我媳妇想的心,我就认他们是我岳父母,比很多父母都伟大。
我家有个安徽的女租客,家里两个女儿。她跟我们说,她一共生了四个女儿,送走两个,就因为想要生儿子,结果没如愿。我爸爸跟他开玩笑说,你老公太坏了吧,生了女儿就要送掉。没想到那女人说我本来想掐死的,我老公说要送掉我才没掐死。??她又说送出去的两个女儿养的都比家里的优秀,一个就在隔壁村,还是大学生,自己家里的两个都没好好上学。后来就听说她去找隔壁村的女儿相认,那个女儿也认了她们,重新来往。说是自己做了妈后感觉做妈妈真不容易。
这个女人的小女儿也是很早就结婚,第一胎生了个女孩。生第二胎时怀一个就去黑诊所检查一次,只要是女儿就去打胎,连续打了两三次。后来有一次检查说是男孩,结果生出来发现B超错了,还是个闺女。于是这家人又跑来跑去商量把这个女孩送掉,不要自己养,不然后面不能再生儿子。被女人弟弟骂了一顿,没送走。
我真为这个女的后来认回来的女儿感到痛心啊,这样的妈,她竟然还会愿意认。生而不养,这种妈要来干嘛!
好多人都从子女的角度来分析,那么,我也说一个我所知道的事情吧。
有一个认识了好多年的大哥,医学本科毕业的,原来在县医院上班,他老婆是一个老师,在老家镇里里教学。
他们第一胎是一个女儿,当时已经八九岁了,他本身并不是重男轻女的人,所以当时并没有要二胎的打算,但他老婆想要个儿子,当时刚好那边妇幼有一家,生个了早产儿,被遗弃在女厕,她从朋友那里得到消息,一时冲动就把孩子抱了回来。
孩子抱回来之后,体重不到五斤,身体十分瘦弱,三天两头得病,他老婆很快失去了耐心,把孩子扔给大哥,自己就不再管了。
医生的工作强度很大,大哥带着一个那么小的孩子,根本无法正常工作,而老家父母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再加上几个兄弟家里都有小孩,他也不好开口让父母帮忙照看捡来的孩子,只好办了离职,自己照顾,一直到孩子快两岁的时候,身体状况有所好转才渐渐稳定下来。
当时大哥很苦恼,他老婆已经完全改变了初衷,对这个抱回来的孩子不再有任何兴趣,只是碍于孩子是她抱回来的事实不好意思说什么,而大哥起初本就没有抱养孩子的打算,这一年多,自己钱没少花,一个大男人独自照顾婴儿,天天也是搞的精疲力尽,手里的积蓄因为孩子频繁生病也是见底了,所以心里其实已经有了把孩子送走的打算。
但是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大哥动了几次念头,但毕竟一年多的朝夕相处,早已经有了感情,每次看着孩子都狠不下心来,最终还是一咬牙,跟他老婆去民政局把孩子的户口给上了,并请亲戚邻居吃了酒,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再后来,大哥就独自带着孩子来了我们这个小城市,每天打零工,送快递,送外卖,做家政,开那种街角小店给人做按摩,哪种工作能赚钱的同时看孩子就做哪个,就这样坚持了十多年,一直到孩子上了初中,进了寄宿制学校为止。
他当时以为自己可以找个正式点的工作了,可是十多年的蹉跎,回过头来他发现自己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十几年的临时工做下来,医学上的东西,早就忘的差不多了,哪个医院还要他这样的医生,至于其他的工作,更是一个比一个难,日子只好仍然跟以前那样过下去。
前些天,高考结束,大哥给我打电话出去喝酒,喝着喝着就嚎啕大哭起来,说他这么多年的委屈和无奈,说他当年的同事早已经事业有成而自己却连套房子都买不起,天天带着儿子四处漂泊;说他老婆不负责任,孩子抱回来却不管不顾;说他这十多年只顾着儿子却疏忽了女儿;到最后,破涕为笑,说至少孩子学习成绩不错,肯定能考上个好点的大学。
后来他就憧憬着,孩子上了大学,结过婚之后,他就回老家,父母还给他留了一块地,家里还有三间平房,到时候,他就可以把事情告诉儿子,他已经长大成人,想去找他亲生父母就去找,如果还挂着他这个父亲,逢年过节回去看看,他也就知足了,哪怕不去看他,他也不怨什么,毕竟他能力有限,没有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一个幸福的人生,在之后的日子里,也给不了他再多的帮助。
那天我也喝多了,回来之后,我脖子后边又起了一片疙瘩,我本身对酒精过敏,大部分时间是不喝酒的,哪怕是公司年会,老板给我敬酒时候,也给我倒的饮料,但那天那顿酒,我却喝的心甘情愿,并且心里满是愧疚。
之前,我对大哥心里是有些偏见的,总觉得他一个医学本科生,天天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工作,对自己不负责,对孩子也不好,却从来没想过每个人的人生不一样,你轻松拥有的,对别人来说却可能是奢求。
我儿子马上要三岁了,从三个月开始,我父母就一直帮我带大,以至于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带孩子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我收入还可以,就这样父母还经常给我贴补,以至于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带孩子,经济压力居然大到那个地步。
我想过如果换做是我站到大哥那个位置上,能坚持多久,但转瞬我就哭了,我比他自私太多,让我为了一个不是自己的孩子,付出那么多我做不到。
我不知道那孩子以后会怎么对大哥,毕竟太多新闻里养父母为养子女付出一切,却晚景凄凉。
如果那孩子的亲生父母要孩子为他们的后半生负责,那么,大哥这被改变的一生,又该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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