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顺利即位,这就是明武宗。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等七名太监得到了新皇帝的宠爱,被称为"八虎",刘瑾则是"八虎"之王。在刘瑾的领导下,这些宦官想方设法地鼓动武宗游玩享乐,他们则专权跋扈,隐瞒着皇帝为非作歹。刘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内宫监任职,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锐守卫部队。
权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贪欲。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他劝武宗下令各省库藏尽输京师,从中贪污大量银两。他公然受贿索贿,大搞钱权交易。各地官员朝觐至京,都要向他行贿,谓之"见面礼",动辄白银千两,有的高达五千两。有人为了行贿,只好贷于京师富豪,时人称为"京债"。凡官员升迁赴任,回京述职,都得给他送礼。此外,他还派亲信到地方供职,为其敛财。
刘瑾受起贿来也是来者不拒,有的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贿,例如刘宇,刚上任巡抚时,用万金向刘瑾行贿,使刘瑾喜不自胜。后来刘宇又先后给了刘瑾几万两银子,结果一直升迁到兵部尚书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员多数是害怕刘瑾对自己打击报复,于是各地官员进京朝拜述职时总是要向刘瑾行贿,叫做"拜见礼"。少的要上千两,多的则五千两,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时,竟有贿赂二万两银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谢"刘瑾,叫做"谢礼"。送少了还不行,否则要马上撤职,但如果你赶紧追加银子,官职又能马上恢复。官位基本上成了刘瑾手中卖钱的商品。
接受别人贿赂之后,刘瑾还枉法行事,直至制造冤狱。御史葛浩原来因为触犯了刘瑾,被杖责后贬为平民,刘瑾却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贿赂,找借口又将葛浩押进京城,处杖三十。有一段时间,刘瑾这个大贪官竟然拒贿了,而且还把行贿的人治罪,他这是听从了亲信的话才这么做的。亲信的话很有道理,大意是说那些给他行贿的人的钱不是盗取的官银,便是剥削百姓所得,假借刘瑾的名义损公肥私,但给刘瑾的钱仅是十分之一,而今后百姓的怨气却都要集中到刘瑾身上。刘瑾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开始拒绝贿赂,像个清官一样惩罚行贿者。但他不可能从根本上改掉贪婪的性格。后来一有机会还是照贪不误。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
至于他的财产,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余两。其它珍宝细软无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