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吸收文化精华@???爱的力量@#喔爱小咪

头条的朋友好,很愿意回答上面的问题。有朋友问:“孔子要求父母去世守孝三年合理吗?”我觉得有合理的地方,但是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为什么这样说呢?

1、父母养育子女很辛苦 ,给了子女很多的爱。子女当然应该孝顺父母。活着时要孝顺,父母去世了也应该守孝。连乌鸦都知道反哺母亲呢!何况人呢?

2、在封建时代 ,子女如果有时间,有条件确实必须为去世的父母守孝三年,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可是如果国家的工作脱不开身,也是可以“夺情”的。“夺情”的意思是可以不守孝三年,但是要因为工作的需要才可以,并且要得到皇帝的允许。比如清朝著名宰相张廷玉,其母亲去世后雍正皇帝就允许他守孝期间参与朝廷的工作,做到守孝工作两不误。

3、现代社会如果父母去世后也应该守孝,但是在时间上可以灵活安排。不是说非要在守孝的三年内啥都不干,就守在父母的灵位前。而是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回老家一趟,在父母的灵位前祭奠一下。可以几周回去一次,也可以几月回去一次 ,视实际情况作决定。

4、对父母的孝顺主要表现在生前。父母去世后守孝不但要体现在形式上,也要体现在思想和心灵上。在心里感恩父母的养育,怀念父母的音容笑貌,学习父母的美好品德。如果心里总是牵挂着父母,思念着父母。守孝的种种形式反而没有那么重要了,是不?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请您关注“喔爱小咪”,我们一起谈古论今。

最佳贡献者
2

守丧三年,不要说现在不合理即使在古代也十分不合情理。

一、古代生产力落后,物质本就不丰富,青壮年劳力守丧三年,由谁支撑这个家抚养后人?

二、现在更无法落实守丧三年的要求。哪个单位能批准你三年不上班照领工资?即使是自由职业者,他三年没有收入,一家人怎么样生活?水电气暖总得要钱买,没有人给免费用。

如果因为“孝”而让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逝者恐怕也不会安息。

我们那里的做法是儿孙为逝者三年内戴孝帽,后改为戴有“孝”字的臂套,更先进的是戴有“孝”字的胸章。这本来就是一个形式,它时刻提醒后人:有孝在身,三年内在去掉“孝”的标志前严禁一切娱乐活动,生活上要俭朴,多吃素不杀生,社会上不作恶,多行善举。初一十五一定要祭拜!我觉得这样的活动也达到了守丧三年的效果,也不妨碍人们的正常生活,很好!

3

父母去世,为什么要守孝三年?倘若无三年之期,人心难诚,不诚则无物,子女若是不诚,父母则难以入土为安,阴宅不安,难免影响阳间的子女。虽然阴阳两隔,但是,彼此之间,心能感知,事能了解,父母也曾是凡俗之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存怨恨之心,生养儿女不容易,多少年含辛茹苦哺育长大,辞世后,就被子女很快抛在脑后,父母心里能平衡吗?若是他们心有怨恨,一股怨气围绕着一个家庭,必将影响其运气。人生若不顺,孝上必有亏。

所以,孝顺父母,不仅是生前,死后也要慎终追远,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使其阴阳两利,这是天理所规定,伦常所必需,子女所尽责,若是不去做,则违天理,悖伦常,是谓不孝。

人有生,也有死,每个人都难以逃脱,人可以将心比心。其实,父母辞世后,所谓三年尽其孝,不在于形式,最重要的是心里不能忘了父母,时常心念父母之恩情,子女若是心诚,父母必有所感,心里愉悦欣慰。再者父母忌日,春秋两季,经常到父母坟前探望,进行祭扫,使坟前不荒凉,父母泉下自然心安,心安则无事。

所以说,守孝三年,既合情,亦合理。

4

出发点合理,形式不合理。

在《弟子规》的“入则孝”之中说道:“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父母离世之后,子女应该守孝三年,要经常为父母的离世感到悲恸,要在坟前搭建简易的住所,杜绝所有的酒肉进食跟娱乐活动。

父母离世,子女守孝三年,这倒不是孔子所创,不过孔子的确是这么要求这么提倡的,甚至还引发了“宰我论礼”,孔子与自己的弟子宰予就守孝时间长短的问题争辩起来。

宰予认为之所以礼崩乐坏,就是因为人们花费太长的时间去守丧,无法持续接受礼乐的影响,所以守孝不需要那么久。

而孔子认为,孩子从呱呱坠地到能够自己进食,真的能脱离怀抱,期间父母需要不间断照顾至少三年时间,在父母离世之后,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进行偿还也是应该的,守丧三年并非是礼的要求,而是个人的仁心。

孔子反问宰予:“父母离世之后,你还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衫,追求快乐,你内心不会不安吗?”结果宰予道:“我安啊。”最终,宰予被孔子批为“不仁”。

事实上,儒家提倡的守孝,时间是27个月,并不是三年,因为母亲哺育孩子需要27个月。

其实,孔子提倡为离世的父母守孝三年的出发点并没有错,而宰予反对这么做的出发点也没有错。百善孝为先,早在孔子之前,华夏就有为过世的父母守孝的传统,注重礼法的孔子一生致力于“克己复礼”,他要求提倡守孝三年为父母尽孝,自然是对的。

而宰予的说法也没错,三年的守孝期的确很长,并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形式上,只要一年的事件就已经够了,剩下的时间好好利用,能够做很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古代的丧礼仪制,在尊重逝者与重视孝道人伦方面确实有合理之处,然而就现实情况来说,也的确存在像宰予所说的那种弊端,那就是流于形式,浪费时间

就现代人的实际情况来说,宰予的观点自然是更加正确,而孔子所坚持的守孝三年,即便是在古代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也偏离了实际,放在现代,就更加难上加难。

首先,孝的确是存于个人的心中,并非是流于表面形式。

只有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女在身旁侍奉孝顺,才是真正的孝顺,若父母生前不知珍惜,死后却进行风光大葬故做嚎啕,那并不是孝顺,这些都是做给活人做给旁人看的。

守孝的意义,原本就是为了报答父母曾经的养育之恩,并不是形式上在坟边空守三年,也正如孔子所说,守孝三年并不是礼的要求,而是出于个人的本心。如果一个人心中并没有多少对于父母的孝心,那么守孝三年毫无意义。

其次,空守三年光阴的确很难实现

不要说现代飞速发展的时代,几乎没什么人能够做到脱离现世三年岁月,别说三年,就是三天也很难熬。而在发展相对迟缓的古代,尤其是先秦时期,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普遍比较低,但是守孝三年也的确存在现实问题。

三年的光阴,的确如宰予所说,会改变很多的事情。就好像现在,原本的挚友一两年没联系,感情就会淡薄,原本熟读的文章,一两年不接触也很容易淡忘。守孝期间杜绝了所有娱乐活动与人际来往,也改变很多的事情,实在是不容易实现。

所以说,孔子提倡的守孝三年,初衷出发点并没有错,是希望子女不忘父母养育的恩德,要懂得孝,要从内心孝,只不过形式上的三年之孝比较难以实现,存在不少的弊端。

5

不合理,活着好好照顾就好,死了守十年二十年又有什么用呢

6

孔子要求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合理吗?

答:您一定要牢牢记住:孔子从来不会对任何人提要求,只对自己提要求。对他人孔子只是讲道理,至于他人听懂与否、照做与否,孔子不会挂怀。

其实您这个问题,孔子弟子宰我已经帮您问过了。

《论语·阳货》这里直接译了:

宰我问:“三年的丧期,时间太长了。君子三年不学礼仪,礼一定破坏;三年不学乐,乐也荒废。旧谷吃完,新谷已有,钻燧取火已经轮过一遍,一年时间可以了。”

孔子说:“你能吃得下饭,穿得锦衣,你心里安宁吗?”宰我说:“安宁。”

孔子说:“你心里安宁,你去做!君子在居丧时,食不知味,闻乐不喜,寝日难安,所以不做,现在你觉得心中安宁,你去做!”

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我不仁!父母生养儿女,三年始离父母之怀。三年的丧期,天下通行。宰我也有三年对父母的爱?”

这里说得很清楚,那个时候,已经有人只有一年丧期比方这个宰我,宰我还是“孔门十哲”的口才著称呢,恐怕孔子也说他不过。

您看他说了三个理由:一是不学礼仪;二是不学乐器;三是新谷都已经可以吃了。第一个是不对的,因为这就是礼仪;后二个是对的,有道理的。他用二个正理由掩盖一个伪理由,多么能说啊。

孔子只问心安否?心安,那怕不守丧也没关系。但是一定要明了一个道理:一个孩童的成长,是三年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做儿女的如何报答这份深情?只要这个想清楚,觉得问心无愧,就行了。敬奉!

7

守孝三年其实不是孔子规定的,他没有这么大的行政权力,他只是提出了这个观点,是秦汉时期由皇帝汉武帝下诏定下的这个制度,到东汉王莽大力推崇下才盛行,可见孔子是后人冠名上去的。

守孝三年看上去不可思议,但在我们进入封建社会之初,它确实有存在的价值,它强化了本民的宗族思想,对民族认同有着积极作用。就是说汉族这个民族能一脉相传至今,和这种礼制是分不开的。而宗族思想和民族认同感还能稳定封建制度。封建制度并非一开始就落后,当初还是很先进的社会制度。

其实古人也意识到了这种礼制的不合理处。早在东汉光武帝就下诏废除,但这个风俗力量太强大了,连皇帝都不了了之。但光武帝的反对还是起了一定作用,这以后都多有变通,某些禁忌不再守三年。有三月的,有五、七、九月的,有一年的,总之人们在不断舍弃不合理的东西,直到现在我们己只守孝七天了,但仍然还是要守的哦。

所以不要拿现代人的观点来笑话古人,古人幸幸苦苦守孝三年,或许这个民族就是他们这样“守”出来的呢,我们今天的守孝七天就是从守教三年发展而来的。形式变了,实质还是一样。

8


守丧三年之说,我们现在人来看,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我们也都知道,古人确实是有这么做。古人为什么要守丧三年?到底合不合理?这些问题,相信一直困扰着我们,心中有层层疑问,不得开解。这一篇文章,我们就来捋一捋,看看里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要守丧三年?

这个问题,我们从《论语》阳货中找答案,这里也正是孔子和学生宰我之间关于这件事的一次辩论。



原文: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期可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从原文中,我们知道,宰我和我们一样认为,对三年守丧有抗拒,觉得没这个必要。他说守丧三年,这个时间太长了。君子们要是三年不过问礼仪制度,这个社会就乱了,要是三年不音乐,连音乐这方面都会消失。非要守丧,有些日子也足够多了,例如人们收稻谷之后到重新插秧这段时间,有这么长也就可以了。



孔子呢,就问宰我:“假如父母去世,那你好吃好喝的锦衣玉食,心会安吗?”宰我说心也安。孔子接着说:“你既然心安,那就可以缩短时间。可是通常君子在居丧期间,是会食不知味,音乐也没法欣赏,心不安定呀,所以不敢胡吃海吃不敢贪乐,今天你说你会安心不悲伤,那么就随便你怎么做都可以了”

宰我走了后,孔子感叹:“父母生你,得抱三年大概才舍得放下来让你自己走。现在这个三年守丧的制度,是天下通行的做法,你也有三年的爱回馈给父母吗?”

我们从孔子和宰我的对话中知道,孔子说三年守丧,是等于回馈给父母对自己三年的关怀养育的意思,是天下通行的做法,大家都会觉得理所当然。也在于,毕竟是痛失亲人,是人都会伤心难过的,寝食难安啊,即使要工作,恐怕也会做不好。那么,不如也当休息了,俩全齐美。但既然如宰我之流,不会难过伤心,和平常一样可以吃喝玩乐的,那就随便他们了。



守丧三年到底合不合理?

孔子说的意思,我们算是看明白了,也表示理解。可是这个做法,在实行中,到底合理不合理呢?做不做的到呢?

请注意,孔子在文中,说的是君子。君子包括帝王将相,有职务的人,有志向的人。那就是说君子指的是不贪图名利富贵的人,并且心怀天下。

所以,比如说务农的人,没见过务农的人需要为去世的父母守丧三年吧?不需要,并且他们本身也干活的地方,基本不会离开父母的坟墓太远,时不时能见到照顾到。工人呢?也没见哪个工人艺人为父母守丧三年吧?没听说过。商人,经商的人,富足的人如地主,也没见孔子指明他们要为父母守丧三年啦。



我们看历史故事,所有涉及守丧三年的,那都是当官的人干的事。这和孔子说的君子,一个意思。有人说当官的人,那工作很重要,离开工作岗位,岂不是儿戏?

这其中,也有很重要的道理在里面。为人父母官者,孝敬长辈,是一种表率。工作上,自己不做了,暂由他人替代,是可以的。也可以让君王放心,说你该休息就休息,不是贪图富贵名利之人,不会抓住权力不放,不会特具野心。再有一个,以前的人当官好像也不见得有什么假期,不像现在。当一辈子官,除了告老还乡之外,就只有这个守丧三年算是休假了。所以,这是一举多得的一件事,其实,多好啊!非常人性化的方式!

也正因此,孔子非常推崇三年守丧的礼制,因为这一礼制,合情合理合法。在之后历史长河中,三年守丧的礼制,也便一直延续下来。本文命理师陈一宏原创,欢迎关注交流。

9

孔子要求父母去世守孝三年,关键是他自己都做不到,他父母去世时,一个贵族举报宴会,他屁颠屁颠的就跑去参加。这不是典型的严于待人,宽以待己嘛!

孔子一生推崇仁政,主张克己复礼,施行仁义。鲁定公14年,孔丘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两观的东观之下,曝尸3日。所以说要辩证的看待,别人提出的观点,古代皇帝治理国家都是外儒内达,全信儒家,汉元帝就是前车之鉴。



10

古代是合理的,因为古代人必须年满三周岁,离开父母,特别是母亲才能存活。所以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父母故去,古代规矩受孝三年。受孝期间不出门,不宴请,不经商,不做官。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