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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2020-07-30 05:32阅读(120)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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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期应该在2027年结束的,2019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二轮到期的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如果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的土地承包权要分情况看待。

一.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由该条规定可知,户口迁入城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够继续保留,要看落户的具体地点。也就是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如果户口迁入城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情况因落户地点不同,导致结果不同。具体如下:(1)将户口迁入县城或乡镇的,可以继续保留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的,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发包方。


二.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由该条规定可知,户口迁入城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保留。并且,条文明确规定不得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不再区分落户地点。也就是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将户口迁入城镇的,无论是迁到哪里,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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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户口迁入城镇的怎么办?我家住在内蒙古通辽市。土地确权工作在今年(2019)完成了。但是,土地确权的最后期限是到2026年底结束。也就是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确权工作要在2027年1月1日开始进行。还有7年时间。那么,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户口迁出城里的怎么办呢?以我的经验来判断。除了极特殊的原因,没有一人会把户口从我村里迁到城镇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国家沒有硬性规定,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在城里买房·生活和工作。我们村现在就有很多国企的职工,在编老师,他们一手拿着国家的工资·待遇,另一只手却享受着村里村民所有的待遇,他们不但自已户口不迁走,而且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户口依然落户到农村。你说说,一个人,享受着工人·农民两样的待遇,你说谁能把农村户口迁走呢?

政策和法律是与时俱进的。如果真有在2027年1月1日前,(也就是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确权证下发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的,我认为,他的土地就应该收回了,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村里的人了,失去了保留土地的法律基础。再说了,到那时,由于距离第一次分地已经三十年了。这三十年得出生多少啊?这其中最大的都三十来岁了,有的都当了爹娘了。你说这部分人能在2027年不给地么,显然不能,那只有把全家户口迁到城镇的土地拿下来,给这些人补上。

再说了,咱说的话也许是多余的话。兴许国家早有打算。要不然土地承包期延长是几年前国家就颁布的事,那为什么今年土地确权就没包括那三十年呢?我想,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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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里包含两种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已有明确规定

一.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由该条规定可知,户口迁入城镇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够继续保留,要看落户的具体地点。

二.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将户口迁入城镇

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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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到后再延长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共30年,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期满。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就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在2027年期满后再增加30年至2057年,这也就意味着至少从现在到2057年这一阶段内,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土地会维持现有状况,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基本上不会作出调整。

假如,农户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到土地,在2019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前将户口迁入城镇,对于户口迁走之后承包土地的处理,主要是看农户将户口迁入到了哪里。

如果农户将全家户口迁入到了小城镇,而又没有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农户还可以继续拥有土地的承包、使用、经营的权力,发包方不能收回农户的土地。像这种情况,适用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土地政策。

如果农户将全家户口迁入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话,那么不管农户愿意还是不愿意,他在1998所所承包的土地都会被村集体收回。像这种情况,就不适用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土地政策,因为之前土地承包权已经被收回。

假如,农户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到土地,在2019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后将户口迁入城镇,不管是农户将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还是设区的市,甚至是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是农户没有自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那么此农户就还可以继续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经营权,村集体也就是土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农户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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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该怎么办?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新法对进城落户等农户承包土地的权益、妇女对土地承包的权益都进行了新的规定。

土地承包权在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还是为了维持土地承包权的稳定,让农民把土地使用权牢牢的抓在自己手上,就好比是自己的东西都会加倍爱惜,如果是借来的东西有些人就不那么爱惜一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最重要的就是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所以对进城落户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并不是一棍子打死,都不能其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而是要分情况来说。

对进城落户的农户来说,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是在农村仅存的一点财产,原则上发包方不得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但有两个规定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是对于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户,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要按照农户意愿保留其承包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如果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二是对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交回他们承包的土地和林地。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新农人散耕,你关注的就是我关心的,喜欢的朋友不要忘了点个关注,新农人散耕每天准时为你回答,我们下一个问题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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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019年3月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强调一轮土地承包15年,二轮土地承包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再延长30年,累计加起来是75年。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定居,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换句话说,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退出或承租,必须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并且要给予农民适当的资金补偿。

其次,户口迁出落户小城镇,土地承包权怎么办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1、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落的,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地。

2、 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虽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在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到期前,村集体也无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在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土地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该农民家庭只有部分人口迁入设区的市(如子女上学、就业或者买了商品房),家庭户口簿上还有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那么该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到2057年。

从题主描述的问题来看,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城镇的,因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会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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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生命,放在现在还是一样的说法,现在土地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以前让不少的农民都是解决了温饱,如今虽然很多农民都不种地的,但是对于土地还是非常关注的,是不想失去的。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本来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期应该在2027年结束的,如今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了30年,可以说对于农民是有利的,至少短期内不需要担心自己失去土地了。不过对于一些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那怎么办呢?

1、对于已经迁入城镇的农民,失去土地不可复得

对于已经将户口迁入城镇,而且已经对于土地退出拿到了补偿的话,可以说是无法再得到土地了。因为已经是属于土地退出了,而且也不再是农村户口了,不管是身份的改变还是实际的土地情况,都不会再拥有土地了。

就算是等二轮承包期结束了,由于也不再是农民了,也不会再有承包土地的权力了,可以说这类人不能够再承包土地了,只可以能够土地流转得到使用经营权而已了。

2、对于准备想迁入城镇的农民,可以保留土地

而对于未来想将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民,可以说现在是有福了,以前只要迁走户口,那对于土地跟宅基地都要强制退出,直接给你经济补偿,反正土地承包权都得交出来了。

不过未来农民就不需要再担心这种问题了,因为现在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都有相差的政策,规定不可以强制要求农民退出土地了,农民是可以自愿选择保留跟退出的。真正想得到城市的生活,却还想拥有土地的农民也是可以保留土地的,那样也算是给他们一条退路,实在城市没工作了还可以因农村务农的。

总之,对于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民来说,先迁入的可能就是得不到什么好处了,而未来迁入的就可以得到不少好处了,土地至少在2057年都不会失去了,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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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户口迁入城镇的朋友不需要太过担心,因为在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换句话说,在最新的一轮土地确权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不管是否是农村户口,其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会被收回。即使是对非农户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或者承租出去,也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并且需要补偿一部分资金。

任何单位和集体都无权对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非法的侵占,强制收回或者掠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反映,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如果无法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要是在第二轮土地确权过程中,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其都依法享有,不会被发包方收回。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下面留言。如果您赞同我的答案,欢迎点赞,关注感谢。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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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人,已经从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户口了,并且你已经脱离这个农村经济集体了,所以,你就丧失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哪怕政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不变,你也没资格继续拥有农村土地了。这个不变是对在本经济集体内的成员说的。

第一:《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方式。

这里的家庭是指农村经济集体内的家庭,而不是随便一个家庭。

第二: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1、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里的“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你可以进城落户,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条件,因为退出土地是有补偿的。要么你拿钱退出土地进城,要么你继续在农村种地,这不是条件,而是农民必须自愿。

有些人解读成了进城落户,土地经营权只要你不愿意交,就能继续拥有。

2、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这就是说,是好话说,不要强迫,必须是进城落户的自愿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村民,或者交回村集体。别理解为用好话说你就可以不听,土地必须要本村村民拥有,而不是进城落户的城市户口的居民所有。

3、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一条里,土地有自愿交回的,也有收回的,只不过现在是有补偿的。

对政策的解读,或许有些不同,希望大家能发表意见,在评论区指出错误的,让农民朋友心里有底,别被错误的解读误导了。

我是农村人土基子,欢迎留言讨论农村三农问题,喜欢的请关注我,关注我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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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笫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到2027年到期,皆时国家会延长承包期或出台新的土地政策。


农民朋友都希望土地延长承包权,都希望国家出台第三轮三十年不变政策。如果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再延长承包期限三十年,农民兄弟姐妹们很乐意接受。农村人有了自己的土地,将来农村人生活更有保障。题主所提的问题有二个结果,第一江苏省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在这个期限前你们户口已经迁入城镇了,第三轮会被取消承包经营权了。第二就是按照第二轮承包责任制原户藉人口再延长三十年。现在的承包期内确实有好多人有条件的农民兄弟,为了让子女去城市读书已经把户口迁去城镇了,他们的担心是正常的。

现在的农村农民种地虽然不赚钱,但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土地经营权,都知道有了土地农村人不愁没事做也永远不会饿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