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南亚次大陆特有的阶级划分制度,它不以才能、不以贡献为划分标准,仅仅靠出身、肤色来决定人的阶层。
南亚种姓制度并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随着数千年来外族的入侵逐渐形成的。
最初,发源于乌拉尔山脉的雅利安人南下进入南亚大陆,为了确保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特殊利益,制定了种姓制度。此时的种姓制度并非是阶级划分和人种高低的标准。
后来安息人、大月氏人、波斯人、突厥人、蒙古人相继进入南亚次大陆,种姓制度经过多次调整,最后终于在英国统治期间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可怜的是,所有外来种族的肤色都比古印度人白,所有外来种族都是统治者,印度土著人就称为了种姓制度下最低微的人群。
种姓制度不仅仅存在于印度,今天的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国都曾施行过种姓制度,但是其他地区没有像印度那么严重。
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等级(其实是五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是人口最多的种姓。首陀罗主要从事被认为是低贱的职业,像仆人、手艺人等。
除去上面所说的四个种姓之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
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从上面可以看出,军人属于刹帝利阶层,因为只有刹帝利阶层才有从军的资格,婆罗门从军属于堕落,吠舍、首陀罗、贱民参军属于僭越。
当然,这都是针对印度教徒来说的,像印度陆军主力都是尚武的锡克族士兵,并不受印度教种姓制度约束。
排除非印度教军人,印度军队中的印度教士兵仍然严苛按照种姓制度服役。基层士兵有非刹帝利阶层民众,但他们也仅仅是服兵役而已,在军队中并不会得到发展。印度军队中军官则必须是刹帝利或者婆罗门阶层担当,像印度空军飞行员都是婆罗门或者刹帝利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