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到以前农业社大集体时代的经营方式基本上不可能了。理由如下:
一、很多人为什么希望终止包产到户
因为做问答是三农领域,所以对农村土地改革问题比较关注。确实有一部分人希望终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过去的农业社大集体经营方式。概括其主要原因:第一、分田到户是私有制。第二、死人有地,活人没地。第三、无法实行规模化、机械化耕作。
先说第一个包产到户是不是私有制。说包产到户是私有制是误解。无论过去的大集体,还是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土地经营方式的不同,但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制,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没有变,不存在私有制一说,农民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不可以买卖。而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是私有制,所有权是地主、富农少数人的,可以买卖。
再说第二个“死人有地,活人没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使用有一个原则: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稳定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对土地增加投入。如果土地频繁更换主人,大家都不珍惜,都不想对土地进行投入,只是索取,土地很快会被破坏的不能耕种。5另外,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都有人口增减,所以,基本上是公平的。增人减人只是家庭内部成员人均土地的增加和减少,不存在有地没地。真正没有分到地的是1998年以后出生的人,现在最大年龄是21岁。
也就是说,除个别情况外,22岁以上的农民都分有土地。女的出嫁后,虽然在婆家没地,但娘家应该有地。也可以说,结过婚的有孩子的农民,除个别结婚早的,都有地。 有人说,他家5口人,只有他一个人有地,老婆和3个孩子都没地。也就是说,他是98年以前出生的,妻子是98年以后出生的,但不会晚于2000年,所以,根据计划生育政策,三个孩子有两个是超生,没有地也不怨别人。不过这种情况有,但也是极个别。家家都有老人,也都有孩子,增人减人家家都有,不加地不减地也基本公平。
第三说分田到户不能实现规模化、机械化耕种。现在说得最多的就是分田到户不利于机械化耕作。但你现在去农村看看,不说平原地区,即便是偏远山区农村,现在还有几个人牛耕人背?很小的地块也可以用机械化耕作,适合山区的小型农机已经非常普遍,而且越来越好。如果说小块地不好用机械化,即便是过去的大集体,小块地也不好用吧?再说,土地确权要实行确权不确地,经营者完全可以投资将小块连成大块。
二、国家为什么要对农村土地坚持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第一、大集体时代,大锅饭容易滋生平均主义,干多干少一个样,不利于发挥和激发个人积极性。
第二、最主要的是我国人多地少,已经不适宜过去那种大集体经营方式,不能把农民困死在二亩土地上。要为农民创造更多的赚钱机会。
新中国刚成立时,我国六亿人口,五亿农民,有20亿亩土地,人均4亩,但粮食不够吃,还不能进城务工赚钱,只能生活在贫困中。到1980年,人口猛增到8亿,农民有7亿,人均土地更少,农民仅靠土地生活更艰难,如果还不改革开放,还不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生活就更艰难了。因为到上世纪末,人口已经超过10亿,农民达9亿,土地却减少到18亿亩,农民人均只有2亩土地,再厉害,仅靠二亩地也难以养家糊口,还不说到了2017年,人口就达到13亿。
幸好国家在80年代初就果断进行改革开放,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进城经商务工,种地可以吃饱,经商务工有钱花。之后,又出台大量惠农政策,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而如果回归过去的大集体经营,解决不了地少人多问题,如果把所有农民重新捆绑到二亩土地上,农民的后代永远都是农民,那消灭城乡差别也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国家坚持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直到2057年。
三、土地分田到户确权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如果没有大公无私的好村干部,农民的利益难以保障。比如土地分田到户特别是确权前,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可以随便把村集体的地卖给其他开发商,国家的征地款他们可以任意挥霍私拿贪污,农民根本不知道,但土地确权后,基本堵住了这个漏洞。
总之,一些人希望终止包产到户,回归过去大集体经营方式可以理解,但现在我国的国情已经不适合那种经营方式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所以,国家一直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直到20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