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可以要回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收购物品的行为,是明显违背道德标准的。但老人是符合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个交易又是合法的。如果收购方在交易行为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欺诈和恐吓行为。那么法律有可能认为:此交易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不存在交易欺诈!
发布于:2020-07-2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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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题主
一般我们所认知的交易是建立在公平原则上的,比如合同法就有约定如果显失公平的话,此合同是无效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次交易显失公平,所以可以认为是无效的,也就是你可以叫收购的人退回来!
古玩行有捡漏一说,也就是利用自己的学识,买了卖家不明白其价值的东西,以小见大,这个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
你家老人由于不知道这张纸币的价值,认为其太旧扔了一分钱都没有,能卖1元也不错了,这是其认知能力的问题,被人捡漏……
我想行内人士一般不会去退的,自愿交易,无强买强卖……
当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应该会支持购买者退还!
所以你可以多叫几个人一起去把道理讲明白,价值不太大,相信收购者会退回来的!
如果对方不愿意退回,可以找当地派出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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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旧物古董业无定价,难以判定对与错!协商解决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