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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让人同情的杀人犯?

2020-07-28 15:03阅读(79)

有哪些让人同情的杀人犯?父亲杀儿子。儿子精神病(具体记不清了,好像是癫痫和狂躁症),住院治疗期间的一天晚上,儿子忽然爆发,冲出病房,开始攻击护士。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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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反抗而失手杀人的。

2、家人和亲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保护家人和亲人而岀手制止过当失手杀人的。

3、见义勇为而失手至人死亡的。

4、在司法部门无法搜集到对方的恶劣犯罪证据,因为太过气愤而失手杀人的。

5、别人无辜寻衅滋事,自己毫无退路,因情绪失控而失手杀人的。

我个人认为,以上杀人犯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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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问者所描述情况,父亲杀死儿子不值得同情。即便是父亲也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权力。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刑法,一切都要以国家指派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刑法的天平被不容许其它个人来执行。

根据作案人实施杀人行为的动机分

1、谋财型杀人

2、复仇型杀人

3、情欲型杀人

4、遗弃型杀人

5、迷信型杀人

6、寻衅斗殴型杀人

7、其他类型杀人

对于过失杀人或者将最大恶极、十恶不赦的危害公共场所安全的坏分子杀害,也许会有许多人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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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谢谢问答邀请

张抗抗的轼凶雪仇案值得同情。而又不有值得同情的因素夹杂其间。

张抗抗是在其轼母凶手沒有一命抵一命的对方杀人不偿命的情况下,为母雪仇的。

即便是张抗抗的复仇是三命偿一命,即便是张抗抗的一审再审,上报最高院还是维持了原判死刑;张抗抗的一点:其轼凶为母雪仇是能引起每个血性子孙值得看顾的。

但是,张抗抗的不理性,导致对方家庭三人戕于自手,名义上是为其母复了仇,伸了义;但是,如果都象张抗抗这样的话,那还要国家的公检法机构做什么?

即便是法院判决对你张家不利,张抗抗投诉无门,你也不能私人执法,戕其凶手。那除非是在对方攻击你母亲的当时,在打斗混战的现场,你亲手除掉了主犯一人,那真的是属于正当防卫,而未成年人的你,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

但当时的剧情是在你当过兵后的数年后,你觉得自己的张家在村子里抬不头来,觉得自己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就自已横下心来一定要亲手废了对方所有男丁,这就是张抗抗的不是了。

当今社会,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立法施法,有理有据,人们也是会拨开张抗抗不理性的复仇雾霾,依据法律条文,明断其张抗抗的最后判决。

最后需要补充的一句话:在农村,为什么农村人都要生儿子?我们透过张抗抗的生命最后一搏,即可视其端倪。(当时除掉了对方三位男丁之后,张抗抗觉得他人生的使命已大功告成,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大限已然到来,于是坐等束手就擒。)可以看出农村人的生存也是真的不易,从上小学的张抗抗面对面的亲眼目睹对方杀死自己的母亲,所以说他的人生只有一件最有意义的事在等着他去完成使命,一一除掉对方,替母雪仇。张抗抗的心理要素就是:反正我张家在这一带村湾抬不起头来了,我一定要把头昂起来。

当下,有一句富有哲理性话语:\"当你打开一扇门的同时,你也关上了一扇窗\"。在关押张抗抗的铁窗里,终有囚车来拉你张抗抗去刑场的最后一程。但是,张抗抗的死,也确实是令天下众多看客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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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正在实施犯罪,在反抗与正当防卫的紧急关头,不慎失手导致对方死亡的,都应予同情!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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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让人同情有点不合情理?但有些杀人犯确实会让人产生同情心。

大家一定记得因母亲受凌辱而愤起杀人的山东聊城的于欢案吧?当时讨债人对着于欢(22岁)的面,对母亲进行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于欢不堪母亲受辱,拿起桌上的水果刀一阵乱刺,最后主要的摧债人杜某人因失血过多死亡,还有四人被于欢刺伤。于欢判五年刑期。

那是被逼无奈才会做出的那样极端的事情!换成谁都会那样做,这样的杀人犯让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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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人妻自卫的,找到人家干仗的,见义勇为的,欺人反杀的,以多欺少的,仗势欺人的,或被逼走投无路的这些杀人犯都值得同情。甚至应当免责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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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家暴失手杀人的。

2、被恶霸欺负失手杀人的。

3、被强奸失手杀人的。

4、在学校被校霸欺负失手杀人的。

5、因救人失手杀人的。

法虽公平公正,但发无情人却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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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在什么下,杀人犯都不值得同情。要说同情,那就是正当防卫,或者是误杀,凡是杀人者(和战场不一样)就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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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确实让人难已同情的,但有的杀人犯会让人产生同情心。

在社会当中,有些好人在路上行走时,刚好看到一位脆弱而又矮小的女士,正好被两位高大坏人抢劫财物,可女士拉着自己的袋不原放手,但坏人得不到手也不会甘心。所以持续了一分钟左右,最后看到坏人拿出刀来向女士手上身上乱插,已多处受伤流血,这时好人大胆地跑过去维护女士生命,不再让坏人伤害了,好人做好防护准备,保护女士,但坏人还是继续向女士伤害,好人手上手无寸石也被坏人伤害多处,流血,但是好人还是继续保护女士,当坏人再继续向女士和好人乱伤害时,好人用双手推开坏人,刚好坏站不稳而倒地,坏人手上的刀刚好插到自己身上,流血过多而死亡。这样的事变得好人成为了杀人犯。

确实社会上有同情的杀人犯,如父子互杀失手的,因救人失手杀人的等。

总之希望社会少点坏人,不要伤害他人,对自己不利,对别人也不好,对社会也有一定的影响。害人害己害自己,最后希望有个平安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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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芳是我的表姐,她比我大一岁。

说是表姐,其实我俩并没有那么亲。

她是我大舅的养女,大舅妈表姐家的孩子。

阿芳的生母有四女一儿,她是三女儿。

因为家贫,过继到大舅家的。

这件事也没瞒着她,从小就知道。

我上初中的时候,在她家寄宿过一段时间。

阿芳读书一般,干农活倒是一把好手。

大舅妈总是揶揄她,说以后嫁到乡下种地好了。

虽然大舅妈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一直拿她当亲生闺女待,哪里舍得让她过苦日子?

初中毕业之后,阿芳在家当了几年老姑娘,学了段时间裁缝手艺。

阿芳人长的好看,大舅在四乡八里的口碑又好,上门提亲的人不少。

大舅妈严格把关,生怕挑错了人家,害了阿芳一生。

镇子上有所高中,里面有个教历史的夏老师,和大舅是棋友。

夏老师德高望重,平常烟酒不沾,品行端正,大舅经常夸他的好。

夏老师有个儿子文杰,比阿芳大一岁。

虽然生在书香门第,但文杰读书却不上劲,只考了个大专。

大专毕业后,夏老师托人给文杰在县里找个份工作,也就混个生活。

那天大舅和夏老师下棋,留夏老师在家吃饭。

夏老师见阿芳端庄勤快,就和大舅提出想做亲家。

大舅妈也觉着夏家口碑好,两家算是门当户对,也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阿芳和文杰见了两次面,也处的不错,婚事也就订了下来。

表姐结婚的时候,我是参加了的。

当时他俩郎才女貌,真心般配,我也为表姐嫁到了个好人家,由衷的开心。

两口子结婚两年后,表姐竟然说要离婚,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文杰从小玩惯了,别看收入不高,还在外面养女人。

表姐当时挺着个大肚子,说要离婚,立刻遭到了全家的反对。

大舅妈劝她,说孩子一出生没了父亲多可怜?

表姐禁不住劝,勉强答应再忍忍。

妮子生下来两岁时,文杰单位改制下岗了。

那段时间两口子又经常吵架。

表姐说文杰不顾家,也不上劲,没了工作也不想着再去找,光是在家等着公公(夏老师)帮他安排。

公公给他找好了工作,他又高不成低不就。

家里人又劝她,夏家就文杰一个独子,娇生惯养的,有些脾气正常,劝表姐再忍。

文杰在家闲了三年多,然后跟一帮朋友做起了走私生意。

那段时间挣了些钱,文杰走路都是横的。

大舅妈说表姐,幸好当年没离婚,否则现在就要看着别的女人享福了。

表姐苦笑道,你以为现在就不是别的女人在享福?

表姐说她不要享福,只要文杰能每个月给够自己和妮子娘俩生活费就好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文杰被抓了起来。

在牢里呆了一年,出来后的文杰更加变本加厉了。

他酗酒、打牌、嫖娼,简直是五毒俱全,亲戚们都不敢和他来往。

有一次,表姐浑身淤青的回了娘家,发誓一定要离婚。

早已退了休,白发苍苍的夏老师两口子来到表姐家解劝。

说到后来,夏老师给表姐跪下了。

“丫头,是爸对不起你。爸老了,活不了几年了。人生在世,就活一张脸。夏家和你家在镇上都有些名望,要是离了婚,毕竟是件丑事。爸没脸活了!”

夏老师一席话硬是把表姐心又说软了,答应再原谅文杰一次。

我最后一次见表姐是那次之后不久的端午节。

虽然多年不见,但是表姐还是原先的模样,只是更清瘦了些。

表姐的眼角带着淤伤,看上去挺严重。

我问她要不要紧,她说没事,习惯了。

那天是她第一次见到我女儿多多。

她要给多多封个红包做见面礼。

我说不用,大舅妈之前给过了。

她执意要给,从口袋里掏了三张五十,五张十块的,塞进了多多的口袋。

我心里一阵的泛酸水,眼睛也有些难受。

临分别的时候,我往妮子口袋里偷偷塞了二百块钱。

我知道表姐性格要强,当面给她她不会收,给多了她会送回来。

果然表姐一到家,看到妮子口袋的钱,就打电话过来数落了我一通。

又过了十来天,大舅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县公安局有没有熟人?

我问怎么回事?

大舅说阿芳把文杰推下楼摔死了,现在关在县公安局!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炸开了。

表姐走到今天这一步,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结果。

我们全家齐动员,疏通关系找律师,最终表姐因为过失杀人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我妈去探过一次监,她说阿芳怪怪的。

我问她哪怪了?

她说以前一直都跟瘦竹竿似的表姐,坐了大半年牢,居然胖了些,脸也圆了,不似以前那么憔悴了。

我心里暗自苦笑,表姐因为那个不想维持的婚姻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

现在彻底解脱了,反而轻松,自然要长肉的。